超一年未生產新能源產品 30家車企遭工信部點名

今日,工信部官網發佈《特別公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第1批)》企業清單。共有30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因停產12個月及以上未生產新能源產品,進入工信部特別公示清單。相關企業應在9月9日公示期結束前及時補充數據,如果未能通過工信部的核查將被撤銷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

超一年未生產新能源產品 30家車企遭工信部點名

全文如下:

超一年未生產新能源產品 30家車企遭工信部點名

按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第二十三條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特別公示的要求,我中心對於《公告》內2017年7月1日前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的企業進行了梳理,擬將停止生產新能源汽車產品12個月及以上的企業名單(按合格證上傳數量統計)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現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簡單而言,以《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信部39號令)為界,該項准入管理規定,對於停產12個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工信部將予以特別公示,相關企業再次生產需要重新經過工信部核查。不能保持准入條件或破產的企業,將被撤銷資質。而在39號令施行前獲得新能源生產資質的企業,也需要按照新規定進行改造,並在24個月內完成審查,否則將暫停生產。

除了撤銷資質意外,已經進入免稅目錄的車型也將被剔除。按照工信部、財政部和稅務總局三部委聯合發佈的公告,2017年1月1日及以後列入《免徵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後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將從《目錄》中撤銷並不再享受免徵車輛購置稅的優惠。

工信部通過特別公示清單,督促相關企業在9月9日公示期結束前及時補充數據,如果未能通過工信部的核查將被撤銷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

近日,科學技術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副司長續超前在2018中國汽車產業發展(泰達)國際論壇上表示,我國目前存在著新能源產業分散的問題。“雖然我們的新能源產銷量總量領先全球,但是60多萬的銷量分散在200家企業裡,規模效應不高,溢價能力也不夠。”

中汽協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50.4萬輛和49.6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85%和97.1%,產銷量遠超業內預期。

公示時間:2018年9月3日-9月9日

公示企業清單如下截圖:

超一年未生產新能源產品 30家車企遭工信部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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