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近親能領結婚證嗎

我國《婚姻法》中有規定禁止近親屬之間登記結婚,這裡法律中明確要求了,申請結婚登記的雙方如果是屬於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等)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主要是姑表兄弟姐妹、姑表親、姨表親),那麼才是被禁止結婚的。

而對於這個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般從自己開始算一代,那麼往上自己的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就算第二代,自然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一輩的就算是第三代。

屬於近親能領結婚證嗎

法律中規定的三代之內的近親,主要就包括了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輩旁系親屬以及同源於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輩旁系親屬等等。

因此在法律上講是近親三代以內是不可以領結婚證的,但是近五代以外是可以結婚的。法律規定近親三代內結婚禁止結婚,是因為近親結婚,彼此之間可能有共同的隱性疾病,若日後生育子女的話,那麼就會導致孩子先天性患病的幾率大大的增加。自然與國家優生優育政策是相悖的。

近親能領結婚證嗎?答案是不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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