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空調被偷,小偷被電死,全責任是誰的?

寂寞傷的好徹底


這個事兒得話分兩頭兒,小偷偷空調外機,按照所偷物品價值,看是關幾年,罰多少錢,然後該賠償多少……被偷的一方,如果你按照標準規規矩矩地把空調安好,那就找不到你什麼責任;裝空調吸引小偷犯罪,這個說法沒道理‘但是你沒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那你的責任就跑不掉的。假設不是小偷,而是一個路人,或是一個孩子,一不小心被電了,你是不是就心甘情願賠償呢?其實是自己留的隱患,怨不得別人。並且兩件事兒造成的後果嚴重性,一比較就知道了,小偷偷東西,導致的是財產上的損失;空調外機未按標準安裝,那出了事兒,搞不好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兒。因為這個事兒電死的是個小偷,大家心裡難以接受,但換做是電死的是個孩子呢?大家又會怎麼發言呢?


崔大乘


大實話:這絕對是小偷自作孽,不可活,並且小偷還要承擔對村民的空調損壞維修費用。

首先,我們必須要承認一點,那就是小偷也是有辯護權的。哪怕這個人是十惡不赦的壞人,他也是有權利請律師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護的。

而作為律師而言,其職業屬性就是為自己的僱主將罪行減輕到最低,這是作為一名律師的職業素養。哪怕這個人是所有人都認為的壞人,那麼作為受僱律師也應該盡全力為其進行辯護,這是作為一名律師基本的職業道德,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冤假錯案的產生,這才是真的公平和法制。

然後,咱們來說這件事本身,這件事很簡單,整件事的起因就是小偷偷空調時不慎被電死。在整個事件中,村民是沒有參與到對小偷造成人身危害的,所以,這件事自然跟村民扯不上什麼關係。

而問題描述中所說的“事故最大原因是屬於村民裝空調吸引了小偷犯罪,然後村民沒有裝漏電保護器才導致小偷觸電死亡。”這種說辭就是說歪理。

從現實角度來說,小偷被電死和裝沒裝漏電保護器沒什麼關係,就算是裝了,如果操作不當,還是會被電死,畢竟,我們沒有見過有哪個電工是不斷電就修電器的吧。

然後,從法律角度來說,人家裝空調是為了自己使用,而不是為了吸引小偷,別人有好東西,不是你犯罪的理由。說難聽一點,如果這個邏輯都成立的話,那搶銀行時撞到門上死了,銀行還得賠錢呢。

最後,也是希望我們能夠明白一點,法律是保護受害者,懲罰違法者的。有時候不是說“壞人”找了律師為他做辯護是不公平,而是我們要想公平必須這樣做。

試想,如果大家都只看一件事的表面,而不做更深層次的思考,就像前幾天“德陽爆料王”爆料安醫生的老公在泳池打小孩兒一樣,就是安醫生在整個事件中無法發生,所以才導致真相被埋沒,這才是對真的受害者最大的不公平。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這樣都有得說,不是腦有問題吧。👎👎👎👎


四阿哥214986089


這不是明擺的事實嗎?小偷全責啊。關村民有毛關係啊。你賣把菜刀給別人,別人拿刀去砍死人,你去告賣刀的人嗎?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總有一些律師滿嘴跑火車,把黑的說成白的。就算被你洗白,人賤也有天收!


Lan藍D


這種問題還有討論的必要嗎?也太低瞧國人的法律常識啦!除去與死者有關係的和個別想賺錢的不良律師外,國人荅復兩字:找死。四個字:罪該應得。


不老松林589


戶主不承擔任何責任,雖然小偷電死,任需要追究其盜竊罪,追回被盜空調,小偷咎由自取,害人害己,死有餘辜,給自己給家人留下壞名聲...


WJQ881818


照現在有一些事來看,自然是你的主要責任,誰讓你安空調引誘別人犯罪來偷的,事先又不給外機粘貼一個裝卸空調的注意事項和方法。✍🏼


蘭若無界108794326


家裡裝空調被偷,結果小偷被電死,到底戶主需不需要擔責,這種問題根本就無需考慮,一點責任都不用承擔。我為那些仗著自己的辯論口才因為利益去為違法犯罪的人去辯護的律師感到羞恥,絕不認同違法犯罪者“我死我有理”的強詞奪理行為。

我們再看一下案例描述:

我個人觀點分析有下面幾點不擔責理由:

第一,案例中提到,因為戶主裝空調吸引了小偷來偷,意思是戶主誘使了小偷犯罪,這一條是最流氓的邏輯,就好比強姦犯因為看到女子長得漂亮就去強姦,照這樣說反倒是女子的漂亮導致別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簡直是豈有此理,真不知道這種理由出自誰的口,所有罪犯都去他家犯罪好了,所有犯罪行為他都有理由替你們擔責。

第二,村民沒裝漏電保護器導致被電身亡,我自己家的東西,我有裝在自己的房屋上,裝不裝是我的事,偷不偷是小偷的事,他選擇偷電器,就意味著他自己承擔了觸電的風險。再說一個漏電保護器少說得100多元,對於農村家庭不安也很正常,死人了律師來說了,小偷家屬也來追責了,安空調時你們給出一分錢了還是出一毛錢了,既然沒出錢你憑什麼限制別人安不安有關設備。

第三,小偷偷之前未和戶主諮詢,小偷應該問:“空調連著電嗎?裝漏電保護裝置了嗎?我偷時你們會打我嗎?你們會報警嗎?我摘空調時會不會砸死我呀?你家有梯子讓我爬上去嗎?你家有會咬死人的狗嗎?”這些小偷事先都沒有和戶主商量和諮詢,憑什麼死了來找戶主擔責?

小偷做為成年人,所做的一切都已經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自己做的事的結果也應該由他自己負責,沒有任何人應該為他的行為買單。

幾十年前誰家出個蹲監獄的,親人在鄰里間都抬不起頭,現在倒好,家人不光一點廉恥心都沒有,反倒要真正受害人去擔責,這不是乾坤顛倒、是非不分了嗎?

強烈呼籲社會給正義者多一些權利少一些責任,讓社會變得“見義敢為,見危敢救”,絕不屈服於任何傾向於違法者不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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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現在悟空變孫悟空了 這樣是個什麼鬼問題 你的意思是偷別人東西還有理了是不是 中國的社會都變態了。。。就是你們在頭條問這麼些問題 被變態更變態!


瘋言真語


警察的人權也該維護了,再不要讓我們的警察赤手空拳面對歹徒了,我們的警察為什麼不能開槍擊斃歹徒?看到警察執行任務受傷,甚至犧牲,誰不心裡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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