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意蒼穹
這個題目應該是問: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何改革。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要求將行政類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機關,今後將不再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1、行政類事業單位的改革時間安排:新一類黨政機構改革,要求省級機構改革於2018年12月底完成,市縣兩級同步推進,最遲於2019年3月底完成。目前,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正在討論醞釀中,省機構編制部門明確要求,提前開展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摸清底子,找準依據,劃分職能,於黨政機構改革之前拿出改革方案,以利於省、市、縣三級行政部門改革。
2、機構改革方式:按照完全、主要、部分承擔行政職能,將行政類事業單位劃分為三個類型,完成承擔行政職能的職業單位,例如質檢站等,將其承擔的職能完全劃轉到行政機關,單位撤銷,確需單獨成立的,可以單獨成立,要在同級行政部門限額內佔據名額。將主要、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將其承擔的行政職能,劃轉到相應的行政機關承擔,其承擔的公益服務職能進行整合,保留或者成立新的事業單位,繼續發揮公益服務職能。
3、人員、編制改革方式: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編制隨職能劃轉,人員隨編制共同劃轉。但實際上,由於行政機關不能同時存在事業編制,即所謂的“機關事業編制”,這是典型的混崗混編,是違規行為。而行政編制又實行總量控制,也沒有可能將隨職能劃轉而來的事業編制置換為行政編制,人員過渡為公務員。因此,最現實的方法,是將職能劃轉到機關,原來承擔職能的人員和編制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依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
4、行政執法機構改革:行政執法機構是行政類事業單位的一種典型類型,在此次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中,還是由於行政編制的限制,單獨將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劃分出來,實行行政執法綜合改革,依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由於行政執法職能重點在縣區,因此在縣區整合成立綜合行政執法中心,或者農業、市場、文化、自然資源、環境保護等五大行業執法中心。根據遼寧省縣區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改革,事業單位不再參公,只暫時保留已取得參公身份人員的參公待遇。
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要求10月初出臺相關方案,全國各省市縣同步推進,在省級黨政機構改革之前基本理順職能關係,然後制定共同的改革方案。
真寧腔調
首先要明確的是事業單位的管理崗,是指擔負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這一崗位的設置要適應增強單位的運轉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可以看出事業單位管理崗所管理的只是本單位的內部事務,這種並不是承擔行政職能。
行政職能是指行政主體作為國家管理的執法機關,在依法對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時應承擔的職責和所具有的功能。
所以說承擔行政職能的是國家執法機關,不是某類崗位。一般會說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而沒有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管理崗這種說法。
再一個,現在事業單位的改革是對每一個事業單位整體來改革,而不是對事業單位裡的某類崗位來改革,無論你是管理崗或專業技術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