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師評高級職稱,「發表論文」不再是必要條件

多少年以來,中小學教師晉升職稱,“發表論文”是一個門檻,沒有“發表論文”,就無法走入職稱晉升的大門。

但對廣大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來說,撰寫論文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想發表更是比走“蜀道”還要難。

為此,不少教師只好走“花錢發表論文”的斜道,如此也催生出許多的假期刊,假報紙,騙取老師的辛苦錢。

老師們起早貪黑掙點錢並不容易,自己辛辛苦苦寫的論文沒人給稿酬不說,還要再花親錢將自己的版權無私得“買給”他人,這種本末倒置的“發表”,實在是天道不公。更何況,這其間,還有不少教師被一些假報、假刊所騙,“花錢買來的發表論文”,職稱評審時卻不能用!

農村教師評高級職稱,“發表論文”不再是必要條件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和教育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做好2018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93號),明確指出:“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放寬學歷要求,不作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提高實際工作年限的考核權重”

農村教師評高級職稱,“發表論文”不再是必要條件

這一規定的出臺,打開了農村中小學教師通往高級甚至是正高級的大門,農村教師再也不用為“發表論文”而發愁了,再也不用花冤枉錢去買所謂的“版面”了。這個政策實在是切合農村中小學教育教學實際,是“中高級職稱評審向農村中小學教師傾斜”的具體體現,值得點贊!

農村教師評高級職稱,“發表論文”不再是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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