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不住人的老房子,政府是否可以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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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現在農村正在進行農村土地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大部分農村的房屋屬於確權登記,而每個村總有一小部分宅基地屬於無主產權,遇到上面的情況可以村集體無償收回,如果遇到下面情況,村集體就不可以無償收回,①,房屋長期不住人,屬於危房狀態下,既不管理,也不使用,但有繼承人;②,房屋長期不住人,在城市有固定的工作,有固定的收入,有穩定的居往地,農村的房屋屬於長期閒置狀態下;上面這兩種情況村集體沒有權力無償收回,具體事情具體解決,現在部分地方政府對於農村危舊房改造工程出了相應的政策,無主產權的,村集體有權無償收回,宅基地面積用於壯大村集體勢力,有主產權的,但不使用,村集體與農戶按政策協商解決,農戶同意的情況下,有償解決,有些地方一戶補償三萬,有些地方一戶補償五千,拆老房子,消除事故隱患,振興鄉村文化,復耕土地,土地歸農戶使用,具體情況看當地政策規定。


最後,農村老房子的拆遷,必須按政策推行,具體問題具體解決,不能一刀切,一切政策既要合乎農村發展的需要,又要合乎農村的鄉親民意,振興鄉村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民富國強才是最重要的!


橄欖劍社會


現在農村閒著的破舊房子太多了,年高的逐年減少,年輕的都離村進城安家,由此造成空心村土地資源浪費的現象,這個問題當引起上級領導的重視依法解決,依我之見政府有權收回開墾土地,囯家對土地所有權始終沒變,農民所建房屋均屬小產權僅有經營和使用權,如戶主長期不使用又不修善經營,房屋現狀又是破損不堪,政府就當收回。農村房屋不同城鎮房屋屬商品房,而農村建房只是政府一個批示而建的不享有所有權,只有居住權。


百川王佔功


農村老房子的閒置問題,是目前在很多農村地區比較廣泛存在的一個問題,造成了土地很大的浪費,一些破舊的房屋,也與新農村建設不相協調,舊房危房的處理也是農村工作中比較突出的問題之一!政府可不可以直接收回呢?我們來逐一分析討論!

1、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包括宅基地,農村土地的處理及宅基地的處理應該是由集體為主體,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處理,政府可不可以直接回收,友友們在這裡就能理會得到!

2、宅基地上有老舊房屋的,如果無人認領,即無主的老舊房屋,應該是由集體負責牽頭處理,查找擁有人,如果確實無人認領,由集體按規定直接予以回收處理!

3、宅基地上的老舊房屋,如果是有擁有人的,一般情況是不能直接收回的,房屋畢定是屬於人家的財產,這種情況按我們這邊的處理方法是給予一定的補貼,由集體進行回收復墾等處理!


4、光有宅基地沒有房屋的,只要建築物消失,如果不辦理審核批准手續,是不能再在上面建房的,是應該復墾等處理的,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由自己作復墾等處理,如果不是且也不屬於別人的承包地,應該由集體回收處理!

最後再次強調一下,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有權對土地作出處理的,應該是集體,而不是政府主導,當然,政府也是要發揮作用的,應該就是我們平常說的指導作用吧!


搬起石頭砸


農村不住人的老房子,政府是否可以收回?這個問題是當前一個熱點,現在各地推進宅基地改革,怎麼把多餘的、不用的宅基地清理出來,再把宅基地集中利用,統一規劃建設,或者實行宅基地復墾,為當地建設用地騰出指標,所以各地都比較熱衷推進此事,當然也是為了土地資源的集中利用,避免浪費。

首先,要搞清楚主體,要收回只能是村集體來收,因為房子佔用的是集體無償或者福利配給的宅基地。

其次,集體要收,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舉家多年前已經遷入城鎮,老房子多年已不居住,這個可以收。不過,為了鼓勵農民進城落戶,這幾年的政策明確要保留進城落戶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另外一種情況是一戶多宅,有的人已經申請蓋了新的房子,舊的房子也還佔著,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理應收回。



第三,需要明確,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集體可以收回,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農民個人所有。政府如果要收回符合條件的宅基地,必須對房屋進行一定補償。筆者老家所在的村,去年已經拆了20多個老房子,每個給了5000元的補償,宅基地則收回集體,另作他用。


農人愛農地


政府無償收回是不可以的,房子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即使空著不用,你以有這個權利空著,不能說今天空著就說明天沒用,現在農村青壯年人大都在外打工,等打不了工時回來在老房子養點雞鴨自己亨用未嘗不可,再說農村房地基以後不會增值嗎?就目前國家如修高速公路或其它建設需拆你房子不都得給補嘗嗎?目前國家在大力推進城鎮化建設,農村有一部分人到城裡買了房,條件附合的還給一套基本叫免費的廉租房,所以農村空房確實多了,但國鼓勵你進城買房的同時為何還允許你保留農村房子,應該說,國家不太可能無償收回你的房子,即使說收回,你以是可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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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農村戶口,宅基地是你的,又符合農村一戶一宅的政策,並且有宅基地使用證明,那麼就是老房子也不會隨便收回的,這是土地使用法規定的。政府部門會催促你舊房改造,並且還能夠申請舊房改造補貼。如果老房子不符合政策規定,說不準會被收回的。


火起來才是硬道理


政府有權力的,農村不是重點,重點是城鎮房子,城鎮如有不住人的老房子,說明債務有無責任,無還債能力。可以調查清楚,在決定,否則債務重,逃跑的人就多了,也會造成社會動盪不安,犯法的就多了,農村那看是什麼情況,由村委會負責,有人禁止,無人也要找到原主再決定,獨自做主要違紀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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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不同,政策可能不同吧,我們這邊看房子,政府還沒有回收的,都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買賣,現在農村越來越多閒置空房了,好像真沒有啥利用價值。


蝦聊蝦說瞎扯淡


要我說這要看自己的智慧了,首先要知到宅基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政府不可能收回,只有土地所有權村組才能有收回的權。但是你自己建蓋的房子是你的資產是有價值的。如果你有了另某生路之法。你可以處理變賣給本村組之需的農戶。也可以租給做事所需之人。如果另某生路失敗了還有一個退路的生存之法。在通變的社會變易中進退自如。正如古人所說人有遠慮必有餘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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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不住人的老房子,村裡幹部最明白這房子屬於誰的,決不會按無主房盲目收回的。按照現在宅基地方規定有以下情況予以收回。

一、村供養五保戶去世,房子由村集體收回;

二、戶口遷移他處為非集體組織成員,房子坍塌不能再建,宅基地應由村集體收回;

三、違法佔地建房,恢復原貌,強佔地段收回;

三、村民市裡買房,有意將宅基地房有償轉讓本村集體組織成員,村集體同意並做中備案;

四、有兩套以上宅基地,房屋破舊,不想再建,這種情況尊重當事人意見進行貨幣置換或無償收回。

除以上情況,我沒想到有那些情況能夠無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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