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爲了孩子失手把人販子打死,這算是正當防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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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於人販子規定的法律我不清楚,但是我經常能看到販賣孩子的新聞。因此,我認為定的制度是不嚴歷的。

規定製度的初衷我想是好的,觸犯了法律,住幾年後會給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是誰又給那些受害者機會呢?我想任何都彌補不了他們,誰能讓他們重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呢?而且住幾年對人販子基本也沒什麼傷害。又起不到對社會上正在販賣人口的人的震懾。

殺一儆百,嚴厲的處理一個人能讓更多的人避免受到傷害。我們需要維護人權,但是你要破壞了別人的人權,對不起,欠債還錢,殺人償命,你對別人怎樣,別人就會加倍的奉還。






首先表明觀點,必須算正當防衛,法律會為這位媽媽撐腰的,正義的網友會為這位媽媽撐腰的,遇到人販子搶奪孩子這種情形,必須奮起反擊!

做了父母之後,才深切明白失去孩子的父母的那種感受,那是一種從心底油然而生的悲痛、絕望、無助,所以筆者非常痛恨人販子,多少個家庭因為他們而殘缺不全,看到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真的讓人難過!可以這麼說,人販子絕對是全民公敵,人人慾誅之而後快!

懷胎十月,孩子是媽媽身上掉下的一塊肉,是媽媽生命的延續,是媽媽的希望,如果孩子沒了,這位媽媽的半條命也就沒了!從此之後,一些心就不屬於自己了,生命也不完整了,隨著孩子一起去了,整日擔心受怕,不知孩子在哪裡受罪?

如果反擊,即使退一萬步講,不算正當防衛,畢竟孩子還在……在痛苦一時與痛苦一世之間,我相信大家都會作出正確選擇的!


打虎拍蠅


本身是人販子就已經是死了,沒事,叫他再死一次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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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只要能確定是犯罪人正在犯罪過程中,被害人或者見義勇為的人,當場進行防衛,在防衛過程中,把犯罪分子打傷或者打死,都是正當防衛!必須這樣理解和執行,才能減少犯罪分子,才能避免冤假錯案,才能維護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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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算了,如果不弱智的話


奔騰的山峰


人販子搶奪孩子事態發生中,顯然是惡性犯罪行為,做到正當防衛是每個人的自然反應,失手了也是人販子逼得,也算是為民除害必須表彰!人販子人人誅之,千萬不要再瞻前顧後縱容了人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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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如果不是正當防衛?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孩子也是一條生命。如果讓人販子偷走,那他將面對不可預料的情況,或賣或器官被賣。無論哪個情況都會給家庭帶來不可扭轉的傷害。所以,我認為是正當防衛。誰搶我的孩子。我跟誰拼命。


哪個名字都有人叫


人販子搶孩子,媽媽為了孩子失手把人販子打死,算不算正當防衛?我個人覺得應該算是正當防衛。雖然沒見過把人販子打死,但我卻見過人販子被抓住後被家屬和村民把腿打折了,鼻子打塌陷了,眼睛也打瞎了的事情。



那是很多年前在我們老家農村的一件事,是在一個夏天的中午,大多數的人們都在午休,但偏偏鄰居家七八歲的熊孩子貪玩,從還不睡午覺,那天他自己一個人在家門口堆土堆玩,不知什麼時候有個開三輪車的一對男女從他家門口路過,也不知他們用什麼辦法,就讓鄰居家孩子上了他們的三輪車,熊孩子也不哭不鬧坐在車裡往村口駛去。

不幸中的萬幸的是,快到村口的時候,孩子舅舅和朋友正好辦事從外邊回來,看到外甥坐在陌生人三輪車裡,而自己也確定那不是自己的親戚,熊孩子看到舅舅後就下車了,那對男女一看不對就要逃跑,孩子舅舅和朋友攔住他們,並且第一時間通知孩子爸媽,還有村主任等人。

再次確認二人不是孩子親屬後,孩子舅舅,父母就開始對這對男女扇嘴巴,用棍子毆打,由於孩子孩子母親情緒太激動,把女子的眼睛打瞎了,而那位偷孩子的男子雙腿被幾位男家屬徹底打折了。

最後經過村委會,把男女人販子送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經過深挖,最後端掉了一個人販子團伙,至於被熊孩子家屬打傷打殘廢的那一對男女,家屬們也沒負任何責任,更沒有賠一分錢,反而派出所獎勵他們協助破案,給予獎勵500塊錢。


詩詞公寓


防衛正當。當一個人生命受到威脅時,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和自己的合法權益,完全可以進行保護,人販子搶奪小孩只因心虛,外力作用自己沒有站穩,發生傾斜遇車禍死亡與保護人無關。如果他不犯罪,不選擇這個時段是不會發生的。


吉祥134668396


不應該說失手打死 就直接打死都應該無罪!媽媽的世界裡就是孩子 孩子不在了就是相當於死了 人販子就是殺人犯 為了不讓對方殺害孩子 直接打死 因為他會一直販賣人口 打死就是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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