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原民辦教師檔案及證明去找社保局接續教齡計算工齡,沒有國家文件怎麼辦?

鐵爐灣


我剛才看你提出的問題,就一些情況與你分析一下。

一,你原為民辦教師是否轉為公辦教師,民辦教師的教齡事宜,應該到當地縣級教委或教育局查實原始的相關資料,或到縣勞動人事局查實的備案資料。

二,原為民辦教師後轉為公辦教師,不需要去落實教齡問題。轉為公辦教師前民辦教師的教齡,國家有相關的文件政策,是認定教齡的。

三,你原為民辦教師,後被企業單位錄用,視為重新參加工作,參加工作的工齡,應該是按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

四,帶著民辦教師的相關資料找社保局續接教齡事宜。找錯了部門。教齡問題應該找當地人保局落實或幫助解決。

以上的分析,也許會給你帶有幫助,供參考。


鬆鬆155292138


民辦教師的連續教齡可不可以計算為工齡呢?其實情況還是非常複雜的。

首先國家明確轉為公辦教師的民辦教師教齡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根據1986年的國家教委關於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覆函,民辦教師成為國家正式職工前最後一次經組織批准將民辦教師的工作時間,可以成為與國家正式職工後的工作時間,合併為連續工齡。

如果兩次成為民辦教師,只承認最後一次的教齡。

第二,國家大家要知道我們的連續工齡作用是指什麼?國家在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會被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但是視同繳費年限有兩類,一類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一類是企業職工的視同繳費年限。企業職工視同繳費年限必須是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國有企業固定工身份參加工作後的國家承認連續工齡,才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民辦教師,國家最初確認它屬於農民的一種,農民是沒有工齡一說的,也沒有視同交費年限。國家從來沒有明確民辦教師是屬於企業工人的性質。如果性質搭邊,也應當去鑑定是否屬於機關事業單位的視同繳費年限,要求享受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

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待遇,大家可以想想有多難,所以民辦教師非常尷尬。

第三,民辦教師連續教齡的補貼,實際上是非常低的。2011年國家在關於解決代課教師有關問題的意見中,提出要將民辦教師納入養老和醫療保險。

各地陸續出臺了民辦教師的教齡養老補助政策。多數情況是按照當年的教齡,每工作一年,發放一年的標準的教齡養老補貼。山東河北青海江蘇等地都是每年教齡每月年補助20元,也有一些地區是10元。

民辦教師的教齡補助發放渠道,是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發放渠道來的,也就是說如果民辦教師應該享受的每月教齡補助是一百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是一百元,他每月的養老待遇就是200元。

這些都是針對被清退的民辦教師,而不是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離崗退養的民辦教師退休待遇會高一些。山東省已經參照百分之百公辦教師退休待遇標準發放離崗退養教師的待遇了,很多地區也是按照公辦教師的一半兒,或者2/3待遇發放離崗退養教師的待遇標準。

其實我們也可以看出,各地在針對同是民辦教師的也是因有沒有辦理離崗退養,差距非常大的。

針對民辦教師的養老保障問題,湖北省曾經允許對2.8萬餘名被辭退的民辦教師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補交養老保險,雲南等地也有相關的政策。不過補交了職工養老保險,領取職工養老金待遇後,就不再享受教齡補助了。

民辦教師畢竟是過去的一些政策改革造成的特殊群體,數量還在不斷減少,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的財力保障能力不斷增強。還是希望能夠重視他們的訴求,劃定一類統一標準讓他們受到應有的養老和醫療保障。


暖心人社


能接續教齡計算工齡應該是兩種情況:一是“民(代)轉公”了;二是原民辦教師要辦理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了。


對於第一種情況已是個例。因為“民轉公”的事早結束於九十年代末期了,相關的轉正及養老、醫療手續不會落到現在吧!所以很可能是“代轉公”的事?何謂“代轉公”,就是清退民辦教師後,再招聘臨時教師的叫代課教師。今年甘肅省已開2003年9月25日以前代課教師轉正的先例。

這樣的話,不需要落實教齡問題,轉為公辦教師前代課教師的教齡,國家有相關的文件政策依據,會計入工齡。

如果是第二類情況,那就是原民辦教師天大的好事。他們不就是想“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嗎?各地已經建立的原民辦教師養老金補助制度,正是因為60歲以後每月發放的每年教齡的8一20元的養老補助,實在太少。但是今年5月四川省涼州彝族自治區西昌市已為離崗民辦教師辦理居民養老保險。原民辦教師可都是縣聘的呀,當地教育局應該有檔案可查。

《關於民辦教師工齡計算問題的覆函》【教計字(1986)179號】,就是關於民辦教師教齡接續工齡的文件,可查尋一下。


為生活而提神


我看了你的問題是否存在誤區,你先應該去找縣教委,落實具體教齡問題,民辦教師轉正應該有一套嚴格的國家政策規定,我不知道你具體情況是怎麼樣形成的。如果你現在還是教師應該沒有問題,如果有問題應該找縣人社局落實具體政策。如果你以前是民辦教師,後來又去企業工作,這種關係形成是沒有政策支特的,比如我工作前在農村做水利,工作後想計算工齡是一樣的道理,如果你現在仍然是教師肯定可以算教齡,如果你以前是民辦教師,後來改行去企業,這種關係國家沒有支持你計算工齡。如果你不滿意我的解釋請你具體去縣人社局相關科室諮詢,他們會根據你的情況給你作出答覆。


王老歪49681976


有明文規定民辦教師轉為公辦教師時,最後一段民辦教齡可與公辦教齡接續。即如果你前面的5年、4年、3年的民辦經歷,中間有時間脫節,只能是後面的三年與公辦教齡合併為連續教齡。你從教育局肯定能找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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