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讀·傾聽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今日朗讀者:沈藝敏)

朗读·倾听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日朗读者:沈艺敏)

朗读·倾听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日朗读者:沈艺敏)

法治漳州

你我共建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一章 總綱

第二十七條 一切國家機關實行精簡的原則,實行工作責任制,實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制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反對官僚主義。

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必須依靠人民的支持,經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聯繫,傾聽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第二十八條 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制裁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建設,增強國防力量。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 朗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活動由漳州市司法局與漳州人民廣播電臺聯合舉辦,歡迎在文末點贊!

朗读·倾听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日朗读者:沈艺敏)朗读·倾听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日朗读者:沈艺敏)

朗讀者:沈藝敏

(龍文區司法局)

特別說明

凡本公眾號註明“部分文字來源”文章,文字部分摘自自媒體和媒體,轉摘內容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小編個人觀點,僅供各位看官學習參考,不代表本公眾號觀點。如需轉載本公眾號原創作品,需標明出處“漳州普法”。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點滴見證漳州法治進程

"漳州普法"

zzpfwx

輕觸識別關注我們

朗读·倾听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日朗读者:沈艺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