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農業危機啓示,從崩潰邊緣到庇佑經濟復甦需要幾步?

本文試圖從戰後韓國農業發展的過程、尤其其危機化的過程來考察小農經濟體制對韓國農業的貢獻、農業資本化給韓國農業帶來的危機以及其轉型失敗的原因,從而使我們今天面臨的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轉型得到一些啟示。
韓國農業危機啟示,從崩潰邊緣到庇佑經濟復甦需要幾步?

本文摘編自微信公眾號“新鄉土”,不代表品牌農業智庫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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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化危機下的韓國農村發展:小農策略



二戰後韓國確立了輸出主導型的經濟振興戰略,在這種戰略下,韓國政府將農業定位為工業發展的手段,通過發展農業為韓國工業的發展提供廉價的勞動力和糧食供應以及穩定的政治支持。

這種以城市工業化為中心的現代化發展之路是以犧牲農村為代價,它因驅使農村的物力、人力向城市集中,從而造成了對農民、農村以及農業的損害,由此產生了韓國農業發展史上的第一重危機,即現代化的危機(김철규,2006)。

為了維持低成本的城市勞動力,韓國政府通過低價收購農民糧食以及接受美國的糧食援助來維持低糧價,這無疑加深了農民的生計困難,從而更進一步加快了農民流向城市的速度,為城市工業發展提供了大量廉價勞動力。

但是,弔詭的是,在這種現代化危機之下,韓國農村並未出現蕭條、凋蔽,農業發展反而取得了巨大進步和成果,這要歸功於韓國政府的小農策略。韓國政府通過一系列的農業政策和新農村建設運動來發展小農經濟、振興農業和農村,使其成為實現國家工業振興和經濟復甦的有力保障,而韓國能實行小農經濟體制也有其政治和社會基礎。

(一)戰後韓國的農業振興政策及其效果

韓國國內戰爭結束後,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進行了旨在消滅地主階級、防止資本侵農的農地改革。所謂農地改革就是政府通過一定的補償,把非農者及非自營者的土地、自耕或者自營面積超過3公頃以上的土地進行收買後,再通過一定的償還方式有償分配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土地為農民所有。

農地改革確立了韓國的小農體制,保護了小農經濟,同時防止了地主的資本家化和土地資本的產業資本化。到1964年自耕農的比重從1945年的13.8%增加到了71.6%(박현희,2011)。

通過農地改革確立小農經濟體制以後,韓國政府又通過一系列的農業保護政策鞏固其成果。這些政策包括限制國外農產品的輸入,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推進土地平整項目,對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大量投資,推進機械化的普及,優種良種培育推廣以及為農民提供金融援助。

在1962年開始的第一個5年計劃中,農業部門的主要目標是糧食增產和實現生產過程的近代化;而第二個5年計劃中,農業的基本目標是通過糧食增產實現糧食自給、增加農民收入和推進農業的現代化,積極推進耕地整理和機械化、完善水利設施建設、尤其注重種子改良、災害應對(박현희,2011)。

進入1970年代,在美國停止了對韓的糧食援助而改為對韓糧食出口之後,韓國政府為了保證城市工業化的發展,開始將糧食增產作為此時農業政策的重要任務,於是在1970年初,韓國便開始實行以增加農民收入、保護農民生產積極性的雙重米價政策。

所謂雙重糧價政策就是政府以高價從農民那裡收購糧食,然後再以低價賣給城市居民,這樣既保證了農民收入和種糧積極性,又維持了城市居民的低工資,從而保證了輸出導向型工業化所需的廉價勞動力。

政府實施的雙重米價政策,對糧食增產、農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在畜產業方面,政府也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遏制大資本、大企業對畜產業的侵食,如限制飼養規模等,以保護家庭養殖業。

政府除了自上而下推行的保護、發展小農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外,還積極推進農民進行自下而上的農村振興運動,即推進以“自足、勤勞、合作”為基本精神的新農村運動,以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發展地區經濟的主動積極性,為農村發展奠定基礎。

同時,在法律方面,韓國政府積極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耕地面積以及自營農的權利等,從而保障糧食種植的穩定性。政府這一系列的努力大大提高了糧食產量和糧食自給率,到1976年時韓國實現了大米的自給自足,農民收入甚至一度超過了城市居民(임수환,2002);同時這也實現了政府的另一目的,即農村穩定和農民對政府的支持。可以說,這一時期是韓國農業的鼎盛時期。

(二)小農體制的優勢及其實行基礎

為了能持續讓農村成為工業發展的廉價原料和勞動力的供應地,韓國政府必須維持農村的發展,且這種維持還不能是高成本的,在這種情況下,維繫小農經濟體制便成為韓國政府的首選方式,因為小農體制,對於當時韓國政府的整體發展戰略和目的,具有以下明顯優勢。

首選,從個體經濟組織層面來看,小農是以農民家庭為生產和消費單位,農民家庭不使用僱用勞動力,只依靠家庭勞動力進行生產,其組織經濟活動的邏輯不是資本主義式的,而是對所擁有的資產進行適當分配以維持家庭消費和生產的平衡為目的(恰亞諾夫,1996)。

因其主要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勞動力和資源投入以及維持家庭再生產,政府只需提供最低公共服務供給便可,且幾乎不用付出額外的成本就能實現農村大量優質勞動力的再生產。這正是當時韓國政府在艱苦條件下發展工業所需要的。

其次,從社會層面來看,大量小農的存在,充實了村莊,為實現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品供給、村莊管理提供了載體,這便是“中堅農”對村莊的社會意義(賀雪峰,2011)。

韓國政府正是充分利用和發揮了小農的生產特性,積極動員其參與村莊事務的積極性以及發展生產與村莊建設的積極性,使政府的對農支援付出了較少成本而獲得了較大效果,尤其以農民“自足”為立足點的新農村建設運動的成功,更是依靠了小農的自發參與與自我發展。韓國新農村建設運動重要的成功在於,以很少的經濟成本和社會成本實現了韓國農村面貌的改善和農業生產的發展,而其核心手段就是動員小農。

再次,從更宏觀層面上看,在農村對小農經濟的保護和在城市對工業化的積極發展,使此時期韓國形成了在城市由產業資本主義支配的產業化體系和在農村由小商品生產支配的小農經濟體制共存的二元結構(임수환,2002)。

這種二元結構此時並未給韓國發展造成困擾,反之,政府恰恰利用這種城鄉二元結構實現了國家的現代化發展,因為農村的小農體制為城市的產業化發展提供了廉價勞動力和糧食的供給以及穩定的政治支持。由於政府的發展小農政策以及其出色效果,當時的小農階層成為了政府最有力的支持者。

韓國在工業化和城市化過程中小農經濟之所以能獲得如此有效的發展,其關鍵在於此一時期韓國政府擁有的強有力的國家權威主義。

韓國政府正是利用強有力的國家權威主義,一方面依靠小農經濟體制從農場汲取資源,另一方面又通過資金援助和政策支持,在農村積極發展小農經濟,以此緩解現代化過程給韓國農村帶來的衰退危機以及對現代化進程的威脅。

韓國政府以農村的小農體制為基礎發展城市產業,城市產業的增長擴大了稅收,政府又利用這些稅收實現了農業開發的投資、融資,進一步強化農村的小農體制,從而形成了城鄉關係的良性循環,為國家在仍是前資本主義的農村社會的基礎上有效率的實現城市產業政策提供了充分的餘地和空間(임수환,1997)。

亦即雖然存在城鄉對立的二元結構,但國家通過稅收和投資流動實現兩者間的互動與共同發展,使二者互為基礎又相互促進。

雖然有學者認為,韓國國內戰爭結束後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頭兩個5年計劃都採取了重農政策,從本質上來看其並不是真正的重農政策,只是以輸出為主導的外向型工業化戰略的需要而對農業的重視和發展(박희범,1973)。但韓國政府在當時經濟基礎極其薄弱的情況下,採取這種小農策略來維持農村穩定和發展並保障工業化的發展,不能不說是韓國經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韓國農業危機啟示,從崩潰邊緣到庇佑經濟復甦需要幾步?

2

全球化過程中的韓國農業危機:農業資本化



1970年代韓國農業的“繁榮”並未能持續下去,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1980年代後韓國的農業發展思路和政策發生了大轉變,即由防止資本入農、保護小農轉為開放農產品市場、積極推進農業自由化,結果導致了農業資本化發展。

但資本化農業的發展並未帶來韓國農業的成功轉型和發展。韓國農業,在極短的時間內捲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而危機重重無法自拔,現在,農業對韓國經濟增長的貢獻幾乎可以忽略不計,2006年時韓國穀物自給率只有28%(김철규,2008a)。

而韓國農村,如韓國國內學者所說,以比世界上任何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都要快的速度解體了。到2010年時,韓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6.3%,而在2007年時農村人口中年齡在65以上的人口比率為32.1%,屬超高齡化人口結構,年齡在65歲以上的農業經營主佔總農戶的46.4%,接近一半,其中70歲以上的比重佔28%,且從2005年後呈急速上升之勢(박현희,2011;김수석,2008);而這些幾乎只在短短20年內發生,這與韓國政府的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政策密不可分。

(一)韓國農業自由化進程及其後果

韓國政府在1978年確立了農產品輸入自由化的基本方針,並於1984年引入農產品輸入自由化預備制度,逐步開放農產品市場;根據GATT協議,到1995年時韓國須開放所有農產品市場。為了應對農業的自由化,韓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這些措施的核心則是農業的資本化。韓國政府放棄糧食自給的基本農業政策方向而轉為市場開放的農業政策,逐漸放棄對農業的保護政策。

此一時期,其農業政策的主要變化有:由以糧食增產為目標轉向以物價安定為目標,積極推進農村人口的流動、減少農業人口、維持低農產品價格和低工資水平;廢除以前為穩定農民收入而實施的雙重谷價制度;由努力增大國內糧食供給改為進口開放、主要依賴進口糧食,對國內農業進行選擇性培養,培養部分專業農戶和大農以及水稻種植農;由以增加農業收入為中心轉為增加農外收入為中心;對於農業結構由積極扶持保護小農結構轉變為積極推進大規模企業農結構,取消農地所有上限政策、推進土地流轉、土地規模化經營和機械化、培養企業農(유용환,2008)。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廢除之前為維持小農而制定的土地所有面積上限規定政策,並推進土地流轉、土地規模經營和產業化農業的發展。

韓國的土地規模經營總體上來說並未取得多大成果,政府雖然進行了天文數字的投入,並持續推進了好些年,但因韓國的平原耕地面積小且較分散,規模經營的初期投資成本大,大型機械利用的經濟性低,以及高地價和較高的勞動力成本,規模化的速度和程度並未達到預期效果,也並未能提高韓國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反而擴大了農民的兩級分化(박영범,1994;임수환,2002;감종덕,2007)。更重要的是,韓國政府的資本化農業政策使韓國更深捲入了其農業的全球化危機。

在韓國為應對農業開放化和自由化而推行的土地規模經營還並未發揮預想效果之時,1995年韓國正式加入WTO(世貿組織),韓國更深一步捲入了世界市場體系,從而進一步加深了韓國的農業危機。

雖然WTO是GATT持續發展的結果,都是要求市場的開放化,但WTO又不同於GATT。GATT雖然要求開放農產品市場,且允許逐步開放,但其並不要求廢除國內的農業保護政策,而WTO不僅要求農產品貿易的自由化,還包括對各會員國國內農業政策進行規定和干涉並實行強有力的監督,即不僅要求貿易的自由化,更要求農業體制的自由化、資本化改編,這便是韓國農業面臨的以自由主義為基礎的全球化危機(김철규,2006)。

韓國於1995年加入WTO,有學者將韓國加入WTO前10年和後10年的韓國農業進行了對比研究後發現(이용기,2008),加入WTO的前10年韓國農業GDP的年平均增長速度是8.6%,而加入WTO後的後10年韓國農業GDP年平均增長速度是0.9%,且以1995年加入WTO當年為界呈現顯著的斷層;農業總生產額也從前10年年平均7.7%的增長速度降到後10年的年平均3.1%的增長速度。

以1995年為界農戶的農業收入也有顯著變化,到1995年時農戶的農業收入都還有較高增長,但1995年以後基本停滯,在前10年以年平均11.0%速度增長而後10年的年平均增長率只有1.2%,且城鄉收入由基本持平到差距擴大;同時相伴隨的還有農民負債的增加,1995年農民的農業用途負債比重和家計維持負債比重分別是69.3%和12.1%,但是到2005年時,農業用途負債比重降到了60%,而用於家計的負債比重增加了一倍達24.3%。

水稻、蔬菜、水果等的種植面積在1995年後都呈現出逐年減少之勢,而花卉、人參等特用品目的種植面積呈增長趨勢;耕地面積和農戶戶數也在加入WTO後加快減少,即使這樣也並未能實現農地的規模化經營,而是呈兩極分化之態,且加入WTO之後,兼業農由之前的增加態勢變為之後的減少態勢,專業農的比重大大增加。

總的說來,隨著韓國對外開放的加深,韓國的農業急劇衰退、競爭力喪失、農戶交易條件惡化、城鄉差距擴大、農戶負債嚴重、從而加深了農村的衰落。

(二)自由化邏輯下的危機本質

20世紀末開始展開的全球化是以經濟自由化和以市場為中心的再結構化為核心,這意味著國際金融資本和跨國企業可自由的全球擴張,將這種自由度發揮到極致並將其作為一種規範和意識形態制度內化到各國,世貿組織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對農民的保護政策被指責為違背了自由市場原理而被逐漸解體,WTO在其會員國內,按照自由市場原則重塑各國的農業結構,使其更適合全球化的自由市場,也就更符合國際金融資本和跨國企業的擴張利益需求,其結果就是幾乎在全世界範圍內使工業化農業逐漸取代了以前的農業生產形式(김종덕,2003)。

根據世貿組織的規定,各會員國必須減少或消除農產品貿易關稅、須減少或撤除對農民的保護政策,讓農產品市場如其他領域市場一樣成完全自由開放市場,這為國際金融資本和巨型跨國企業進入各國農業市場掃清障礙大開其門,其導致的結果就是各會員國農業的資本化發展。

工業化農業是由追逐利潤的全球性跨國企業所支配的世界糧食體系主導下的結果,其使農業生產不是按照當地的需求被組織,而是按照能在世界市場中具有競爭優勢予以發展。當地的原生農業生產系統被破壞,越來越多的單一性和經濟性作物被種植。

不僅如此,在農業投入、生產、流通過程中作為生產者的農民越來越喪失主體性地位,而農業產業和農業企業在其中開始發揮主導作用(김종덕,2009)。在這個過程中,巨型跨國企業在國家糧食生產、糧食安全以及國民飲食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大,這就增加了國家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風險性。因為資本的最終目的是追逐利潤而不是國家的糧食安全和國民身體健康,尤其企業的跨國性更加減少了企業的責任心和責任性。

另一方面這種跨國食品企業使農業生產越來越依賴非農業生產要素(如轉基因技術、超級種子、工廠化管理)等技術性或管理性要素,其結果是連農業生產過程也越來越依賴企業以及資本。在這個過程中,伴隨著傳統農民的失勢和高依附性,農民的生產活動變成了只是整個企業垂直生產系統中的一個環節,農民沒有討價還價的資本,喪失了生產的自決性和主體性,變成了只是拿給定的份額的僱傭農。

不僅如此,規模化的單一種植不僅需要更高的生產成本,還承擔著更高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一旦遭遇天災或市場波動,農民不僅家庭糧食自給會成為問題,而且還可能面臨破產的危機。1990年代後韓國農民的負債率快速上升並一直維持在一個高水平便與這種模式有關。

從1980年代韓國開始對外開放農產品市場到1995年正式加入WTO完全開放農產品市場,距今也不過二三十年,其農業所面臨的危機不僅包括以上所說的國家糧食安全以及社會層面,且其已經已從社會層面蔓延到了社會心理層面。

有學者這樣總結現在韓國農業的危機:韓國農業已經進入了沉沒的危機,這種危機不僅包括市場喪失的危險,還包括對未來期待的喪失和自信心的喪失,前者是因為大量國外農產品的入市,而使國產農產品市場萎縮,產生了農產品價格持續下降,農民收入減少、負債嚴重甚至破產,以及農村的衰退和農業的對外依賴性等一系列問題,而後者包括政府以及民眾尤其農民對韓國農業的未來和出路喪失期待,從而喪失克服危機的信心和意志(박성재,2003)。

2008年的糧食危機不僅在全世界範圍內造成了更大範圍的飢餓,甚至造成了一些國家的政治動亂(趙放,陳陣,2009),伴隨著這一危機而出現的食品安全危機的政治化趨勢,各國政界和學界不得不開始審視這種代價。而韓國政府面對2008年的這次危機,不僅要擔心糧食安保的問題,還要擔心由食品安全問題而引發的社會危機,後者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在首爾爆發的大規模反對進口美國牛肉的燭光示威集會。

韓國農業危機啟示,從崩潰邊緣到庇佑經濟復甦需要幾步?

3

韓國農業危機的反思


戰後韓國為了實現國民經濟的發展確立了輸出導向型的工業發展戰略。在這個過程中,韓國政府為了使農村成為工業發展的勞動力蓄水池和政治穩定的穩定器,積極採取了保護小農維持小農經濟體制的農業政策,這種政策的確使韓國的農民、農村和農業為韓國的經濟騰飛做出了貢獻。在這個過程中,韓國政府對農民增收、農村建設和農業發展進行了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帶來了糧食的增產以及農村的發展。

但這種“繁榮”被席捲而來的全球化過程和農產品市場的對外開放而消解,在面對國際市場要求的各種自由貿易的協定,韓國政府放棄了各種支持農業和保護小農的政策,轉而推行被認為更能適應國際自由市場競爭的規模經營和工業化農業。

這個過程也是農業資本化的過程,資本的逐利本能加上WTO規定的自由化條例,使韓國農業結構按國際自由市場的需要被再編,資本排擠了傳統的農業經營方式也排擠了小農。而韓國的自然條件以及農業條件決定了韓國的農業很難在世界市場上具有強競爭力,這種農業的資本化帶來的反而是農村的衰退甚至解體和農業的高對外依賴性,同時也帶來了食品安全危機和政治危機。

韓國農業危機化的過程看起來是因為農產品市場的對外開放和貿易自由化所引起的,但其實是農業的現代化危機和全球化危機下農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失敗的結果。

1970年代之前,雖然韓國政府以小農體制緩解了因工業化、城市化所帶來的農業危機,政府的一系列興農政策的確使農村和農業實現了發展,但韓國的現代化是在工業輸出戰略基礎上實現的基調沒變,農村是服務於城市的定位也沒變,所以這樣的政策是不穩定的,會隨時再因國家工業發展的需要而改變。

換句話說,政府積極保護小農,費心費力發展農村經濟,只是出於要穩定工業化發展的後方基地的目的,而不是發展農業,所以到了1980年代,國家工業的進一步發展需要農業作出另外一種犧牲時,韓國政府很快就放棄了之前的政策而轉為開放農產品市場。也因此,即使到1980年代時,韓國國民經濟已取得了巨大發展,但其城鄉二元的結構未變,由現代化產生的農業危機也並未被化解,只是因其“繁榮”而使危機暫時被遮掩。

伴隨政府為應對農業的全球化危機而採取的農地規模化經營和農業產業化政策,其之前被暫時緩解的現代化危機也同時凸顯,因為農地的規模化經營和農業產業化的核心內容就是廢除小農體制,積極培養專業農、企業農以及部分農業經營法人,隨著小農體制的解體,之前被小農體制所納的危機也就隨之顯現。

問題更在於,小農體制解體的同時,以農地規模化和農業產業化為核心的農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又未能取得成功,韓國農業面臨的現代化危機和全球化危機便同時爆發了。亦即韓國政府省略了培養農戶和農業企業的國內競爭力這一步,而直接就對外開放,要求其參與國際農產品市場競爭、具有國際競爭力(임수환,2002)。

而此時的國際農產品以及食品市場已是被巨型跨國企業所主導,它們通過食品的遠距離移動和低價格打敗地區農業,同時採用通過低勞動力成本的工業式農產品加工戰略,來擴大市場佔有率(김철규,2008b)。對於耕地面積少、資源缺乏、一直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韓國農業,在這種競爭中很難取得優勢。

韓國政府在面對市場開放的國際競爭壓力時,過於倉促實行了拋棄小農、培養規模經營的專業農和企業農的農業結構調整策略。

這種政策轉變不僅急促而且徹底,中間沒有過渡政策也沒有留給韓國農業緩衝時間,所以當由保護小農的政策轉為市場開放的農業政策後,在資本化農業擠壓、摧垮了小農時,韓國國內還沒有生長出能擔當農業主力的中堅力量,而政府投入了鉅額資金來培養扶持的專業農也很難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優勢,國際資本和跨國企業迅速填補了其國內空缺,最終結果是韓國不僅沒有贏得國際市場的農產品競爭還失了本國農業,且失去的不僅是本國的農產品市場,還有國家的糧食安保和安全,以及造成了農業和農村的衰退。

4

對中國的啟示



國民經濟的發展是工業和農業的同步發展,現代化的轉型其實是要實現農業部門和工業部門的同步轉型。但中國同韓國以及大多數後發展國家一樣,在現代化過程中選擇了優先發展工業的戰略。也同樣,中國和韓國在進行農業轉型時,如大部分後發展國家一樣,不僅需要面對國內二元結構,更需要面對全球化的壓力,尤其WTO協約的壓力。

而中國與韓國的另一相似之處在於,農業轉型的基礎和條件有很大相似之處,即人多地少的資源結構以及小農經濟體制的社會結構。對於現在正在面臨農業轉型和改革的中國,從韓國農業轉型的經驗和教訓,我們是否可得到以下一些啟示?

(一)關於農業發展目標

在全球化背景尤其WTO協約的壓力下,後發展國家的農業轉型都面臨開放國內農產品市場的壓力,並努力使國內農業體系成為世界農業體系的一部分,從而適應國際化競爭的需要。而如前所述,這必然要求農業的工業化亦即導致農業的資本化。但核心問題是:農業的資本化是否就能實現農業的現代化轉型?農業的資本化是否就能提高農業的國際競爭力?以及農業的國際競爭力是否就是農業發展的終極目標?

韓國農業轉型失敗的原因之一就在於,其不顧本國資源稟賦特徵,強行推進以國際市場競爭為目標的農業改革,最終不僅沒能實現農業在國際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反而賠上了國內農村社會的發展,造成了深刻的農業危機。韓國的農業資源稟賦決定了其很難在國際農產品市場上取得優勢。

不僅韓國,即使對一些資源稟賦較好的後發展國家尤其第三世界的國家來說,在自由化體系下,做到農業在國際市場競爭中具有主體性競爭力很難,最多也只是像菲律賓等一些國家那樣通過種植油棕、咖啡等西方發達國家所需的特種作物來獲得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但這種競爭力也只是一種依附性競爭力,最終以高度依賴發達國家市場為前提和以本國的高度糧食不安全為代價。

在全球化背景下,對於後發國家尤其第三世界國家來說,農業發展的目標究竟應該是什麼是值得再思考的問題,且這種思考應是帶有更多主體性的思考。是以培養在國際農產品市場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農業為目標?還是以本國糧食安全、農民增收、農村社會穩定等國內社會目標實現為目標?在中國的現階,何種農業發展目標對中國發展更具意義,應是農業政策制定中需要考量的。

(二)關於小農經濟

對小農經濟的評判和思考,不能僅僅停留在其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層面,而還需要考慮其具有的社會意義。韓國曾一度依靠小農經濟體制來發展工業、振興國家經濟,而農村也在支持小農經濟的政策下,實現了發展和繁榮。小農經濟體制在國家工業發展中的蓄水池和穩定器作用,不僅在韓國工業起飛階段體現明顯,在日本經濟發展之初也作用明顯。小農經濟體制所具有的這種社會性意義,與一個國家的發展階段密切相關,在論及小農經濟的利弊時,需考慮國家發展階段,及在此階段小農經濟所具有的社會性意義。

中國的工業化也是在城鄉二元結構下的小農經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這個過程中,小農經濟體制為城市的工業化發展提供了廉價原料和大量勞動力,在中國現代化的過程中也起到了蓄水池和穩定器的重要作用。而隨著國民經濟不斷髮展,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也進入到了需要農業轉型的路口。

同時,隨著中國加入WTO,中國的農業轉型也面臨著開放農產品市場和農業全球化的壓力。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政府加快了農村改革的步伐,也激發了小農/家庭農場經營與大規模經營之爭以及對“資本下鄉”的推進和對其的反對。對於這種爭論以及小農經濟該何去何從,其下結論的前提,仍是需要明確我國的發展階段問題。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何種階段?在此階段小農經濟對社會發展是否還有意義,以及在什麼層面上發揮何種意義?只有明確這些問題才能對小農經濟去留以及農村改革方向有更好認識。

(三)關於農業資本化

如果農業結構調整和轉型不可避免,從韓國農業結構的調整和轉型中,我們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農業的資本化、工業化農業不是農業發展必然方向,至少不是唯一方向。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同日韓相似,並不適合發展大規模的工業化農業。

且不說韓國的失敗,即使美國依靠農業的工業化取得了農業的巨大發展,成為世界主要的糧食出口國,但其現在也在為工業化農業產生的環境問題和食品安全問題所困擾。而對於後發國家來說,農業轉型的國際環境和條件已發生改變,面對已經被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和超級跨國企業集團所主宰的國際農產品市場,讓資本主導農業、大力推進工業化農業的發展不佔優勢甚至風險重重,韓國轉型失敗就是典型的例子。

從另一方面,並不是所有國家都適合發展資本化的大規模農業。有學者指出判斷何種模式最好不能只看勞動生產率,還需要考慮“社會最優”性,在勞動力的社會機會成本很低而資本和土地的成本很高時,小規模農業能實現更大的“社會最優”,提供更高的“全要素生產率”,因為其最大化利用了便宜要素(勞動力)而不是昂貴要素(資本和土地)(Ellis,1998;Griffin. etc.,2002)。

所以對於大部分人口多耕地面積少的國家來說,如果考慮整體社會效益,並不適合學習美國進行資本化的大規模工業化農業,而需要探索適合本國資源狀況的發展模式。如日本依據其國情,最終確立了技術和勞動密集型的小型農場發展模式,而使其農業發展與韓國形成鮮明對比。

(四)關於農業發展方向

當今世界所謂農業發展已不再僅僅是農業GDP的發展,而是涵蓋了更多價值取向和社會效益的農村綜合發展,包括農村生態環境、安全食品生產、農村宜居社區建設以及農村區域經濟發展等諸多內容。所以農業改革目標不能僅是著眼農業發展,應是還包含了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目標的綜合性改革。

單純的農業發展並不能同時帶來農村的繁榮和農民增收,可能只是農業企業和資本的盈利和擴張,如果只側重農業的發展,很容易陷入韓國的農民離農、村落凋敝的境況。而這種改革同時需要理念的轉變,即農村發展不能以服務工業為目的,而應切實是實現農業部門和工業部門的同步發展。

同時,從韓國農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失敗中,我們可得到的另一反思是,無論方向是何處,轉型的過程需要謹慎漸進。韓國農業轉型失敗原因之一就是轉得太急太大,忽視了其小農經濟的社會基礎,試圖徹底“舍舊建新”,結果兩者都失。

中國相比韓國,具有更廣闊的農村版圖和更眾多的農村人口,也有更重的糧食安全壓力,農業的轉型需要更多考慮社會穩定、糧食安全等因素,也就需要更重視小農經濟這個巨大的社會基礎和基本現實,需要從這個根基出發逐步發展出適合我國的農業經營形式、實現穩妥轉型。並且在這個過程中要培養出一批真正紮實的農業經營主體,使其能擔當糧食生產、農村社會穩定的重任,從而應對農業結構調整、農產品市場開放和農業全球化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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