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鐵霸座男、霸座女到外籍女子火車霸座,怎樣才能改善霸座現象?

愛在南昌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看一下國外在處理交通工具“霸座男、霸座女”這種違反交通規則的處理辦法。

2018年的一天,在溫哥華飛往北京的航班上起飛一個多小時候,一對中國夫婦將後面兩排空姐休息的座椅佔為己有,還躺在座椅上睡了起來。而忙活了一箇中午配餐的空姐們,發現自己的休息座椅被人霸佔了。先是態度溫和,語言輕柔地對中國夫婦說:“這是我們機組人員的休息座位,我們要休息了,請您二位回到原座位”。然而這對中國夫婦拿出國內的一套,對空姐的勸告置若罔聞,不理睬空姐。空姐千呼萬喚,女的才無力地舉手搖晃,一副病歪歪的樣子說:“我病了,頭暈、噁心,站不起來,不能移動!”男的也如法炮製。

看到這些情況,我們是不是感到很熟悉,我國高鐵霸座男孫某是不是和這對夫妻如出一轍,簡直就是一個套路,一個版本。美國飛機乘務員可不是我國高鐵的乘務員,看看美國空姐和機長是怎麼做的。

空姐立刻報告機長,機長用廣播呼籲:“各位旅客,機上有兩名乘客生病,情況危急,如果有乘客是醫生,請您提供幫助!”有位韓國醫生帶著聽診器查了半天,也沒查出個所以然來,只好對空姐說:“這個病非常奇怪,我看不出來!”不久機長又開始廣播,宣佈飛機臨時降落在阿拉斯加的安吉雷奇機場,因為需要對飛機上兩名乘客人道主義救援。這時,躺著睡覺了那對男女突然爬了起來,說:我們都好了,飛機不用降落了。但是空姐說:“既然你們口口聲聲說自己有病,我們必須對你們的生命安全負責,必須對你們進行醫療檢查和治療,我們已經通知了安吉雷奇機場地面的緊急醫療救護機構!”

隨後飛機便降落在安吉雷奇機場,機場地面救護人員拿著搶救設施和擔架進入機艙。這對男女拒絕下飛機,堅稱自己的病已經痊癒,但是美國的救護人員不管那麼多,“我們不是醫生,無法確定你的病情,我們的職責就是把你們送去見醫生。”

那男的一屁股坐回椅子上,雙手抱在胸前,仰著頭梗著脖子說:“我就不下去,你們能怎麼著!”,拿出了在國內“無賴”的嘴臉。女士也坐下,別過頭去,不再搭理美國救護人員。不一會兒,兩名荷槍實彈的美國警察上來了,就一句話:“我們是警察,唯一的職責是要你們離開機艙!作為警察,只需要考慮您二位離開機艙的方式”。最終這對裝病霸座的中國夫婦被擔架抬下飛機,不僅整個行程耽誤了,如果查證他們蓄意欺騙的話,除了要承擔本次緊急醫療費外,還有備降的燃油損失甚至刑事責任的風險。



在美國霸座將面臨什麼法律懲罰?類似這種霸座行為,如果發生在美國,至少違反了兩條法律:

一,是侵佔他人空間,這個座位是他人花錢買的,在票據顯示的時間內,屬於持票人的合法空間,霸佔別人空間跟強闖他人後院沒什麼區別,根據加州法律,罪名成立的話最高刑期是6個月,外加罰款1000美元。

二,是擾亂社會秩序罪,也是輕罪,罪名成立的話坐牢6個月,罰款1000美元。兩罪並罰,非法霸佔他人座位面臨最高刑期一年,罰款2000美元。

如果警察出現後拒不改正,那麼警察可以使用強制手段將人帶離現場,如若反抗拒捕的話,那麼就構成了拒捕和襲警罪,這兩條都是重罪。每個最高刑期三年。而在拒捕的過程中,警察可以使用適當的武力來制服當事人,包括使用警棍、電擊槍等,危急時刻還可以開槍射殺當事人。

當我們看到美國飛機乘務員和警察做法的時候,是不是感到很解氣,很過癮。這才是真正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才是治理“無賴和人渣”的正確做法。如果我國的執法部門都按照美國飛機乘務員和警察的做法,那麼“高鐵霸座男、高鐵霸座女、火車霸座大媽、火車霸座外籍女”等不說會絕跡,但這種違法行為會大大減少。

在我國,對於這些霸座現象,正確的做法是:

一、如果出現其他乘客出現霸座現象,該座位的乘客應該要求霸座乘客離開,如果不離開的話,可以告訴乘務員來進行規勸。

二、讓霸座的乘客離開座位,這是乘務員的職責。如果霸座乘客不理睬列車乘務員的勸告,那麼這種霸座性質已經發生變化,不再是個人道德問題,而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這個時候乘務員就不需要再給霸座乘客說教、勸導,可以告訴列車長。如果霸座乘客繼續耍無賴,有意擾亂列車公共秩序的話,應該告訴乘警,由執法人員來處理。

三、乘警是執法人員,是捍衛法律的,是維護公共秩序的,乘警的職責是懲罰違反公共秩序的行為,打擊違法犯罪分子,而不是道德說教,不需要你做霸座人員的思想工作。你的權利是將霸座者強行帶離,進行治安處罰。如果霸座者對抗乘警,拒不聽從乘警的強行帶離,那麼霸座者已經涉嫌犯罪,他(她)已經構成了妨礙執行公務罪和襲警罪。等到到達下一站,可以讓車站派出所或者刑警隊對霸座者依法收押,進行刑事調查了。

列車上的乘警不應該成為“稻草人”,而應該成為法律的執行者和捍衛者,你的嚴格執法就是對乘客、對他人、對社會、對國家、對法律負責。如果按照上面三條執行的話,火車霸座現象會大大減少,甚至會絕跡。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外籍人士違反中國法律法規,那麼中國是具有管轄權的,這就是所謂的“屬地管轄”。

屬地管轄權(Territorial Jurisdiction)是指國家對其領土範圍內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轄權。

在外籍女子霸座實踐中,事件發生地點完全在中國境內,而且當事人也位於中國。這樣看來,中國相關法律,也就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完全適用。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擾亂公共交通工具運營秩序,可被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可被拘留。在之前的兩期霸座事件中,中國公民違反此法,均收到了罰款處罰。

正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國人在中國犯法,自然也不應當享受特殊待遇。再者說了,既然中國公民在外國(比如瑞典)會受到外國執法部門的嚴肅對待,我國作為一個在國際法上與他國平等、享受完整主權的國家,為什麼不能和其他國家看齊呢?

如果外籍旅客違法,只需要一句道歉就可以了結,而中國旅客有類似行為卻受到了罰款。那麼,這種外國人的“超國民待遇”,的確不是一個現代化泱泱大國所為。


王瑞恩


霸座第三彈!

霸座嬸的出現又刷新了人們對霸座的認知,原來霸座還有另一種施展的方式,也實在是叫人眼界大開。

這次的霸座的年紀比較大,相比於之前的霸座男女可以說在情感上稍微能讓人接受一點點。不過從網絡流出的大神語錄中發現,其不講理的思維方式已經突破天際。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行,這沒問題,但是年事高不是別人造成的,是時光流逝,不是別人造成的。

還表明年輕人站半小時怎麼了?好,你如何保證年輕人身體非常健康,即便如此,年輕人站著雖然不怎麼,但是坐著卻是人家應得的,你又有何顏面去搶奪別人的座位呢?年齡可不是無賴撒潑的擋箭牌。

還說年輕人應該教育,那也輪不到這個大媽教育。還說什麼“你打我吧”說這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後來更是語出驚人,表示該倒黴,哎,這才是大嬸的真心話吧。無賴就耍了,攤上她算那個年輕人倒黴。

看了整個視頻,大嬸沒一句講理的,整個車廂都笑成一片,貽笑大方。


大眼大世界


覇座男出現後,又出現了霸座女。還有外籍女霸座的。今天又見一例,一個五十歲左右的男人在一普通列車上,無座票霸了個座,經多方勸說才離開。看來,霸座是常態,國內國外都存在的。對此,本人的感覺比較悲觀,在人們的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未提高之前和運輸資源未供大於求之時,這個問題較難解決。特別是在擁擠不堪的普通列車上。

擁擠的普通列車如不是始發站上車,往往一座難求。假如路途很長遠,那真是一種煎熬。所以,能夠坐一會是種非常幸福的感覺。幸福就是這麼來的,非常容易。假如沒有這個座就很不幸了。所以,我們常常會在列車上見兩個人的座,坐三個人,三個人的座,坐四個人。雖然擠,但比起沒座站十幾個小時,卻很幸福。

由此我就想不通高鐵上的霸座男和霸座女,已經有座位了,就一個臨窗的位置就那麼重要嗎?還有霸座男的位置本身就是個臨窗位置,還要再霸別人的位置就那麼有趣嗎?可見有時候並非沒座的不幸,而是無所事事,坐車無聊,內心空慮的不幸。所以專找點事,挑戰存在的規則,反映自己的不凡不同。是要當網紅嗎?我看未必。

由此看來,解決霸座的,首先要不賣或少賣站票。這樣做不知道對運力講是否合適。因為春運期間,往往是一票難求的。我們國家這麼發達了,坐車還是這麼擠,可見,運力還是不能滿足需求。如果真是這樣,看來霸座現象還是要出現的。因為舒服也是一種慾望,是很難剋制的,道德在它的面前會束手無策。

除了這些,在高鐵車廂按號入座應該是不難的。加強宣傳,讓人們明白規則,如果不尊守規則,堅決驅逐,並罰款二佰元。只要前者執行的好,罰款二十元恐怕也會起到震攝作用。畢竟,為了一個窗口位置被罰款和驅逐,“賠了夫人又折兵”,不值。誰都會算帳,賠本的事沒人會做。當然,這就看規則的執行者執行的力度了。


天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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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樂大掌櫃


獨角獸觀點:從法律的角度看,老出現霸座,那還不是因為對霸座的處罰太輕。輕微的違法成本讓違法者無所謂。

從霸座男到霸座女,事件的處理中我們看到的都是乘務員和乘警好言相勸、以理服人,最終無功而返。霸座者被罰200塊,180天內不得購買火車票。如此而已。



可以說,如此輕微的違法成本,讓霸座者有恃無恐,肆意妄為。要想根除霸座行為,我認為首先乘警要履行職責,對不聽勸導的霸座者實行口頭傳喚。移交給下一站車站派出所處理,拘留幾天是應該的。會比罰款威懾力大多了。

至於題目中外籍霸座女,除了可以正常適用國內的行政處罰外,對其中特別惡劣的外籍人士,可以驅逐出境,不再發給入境簽證。


律師獨角獸


我覺得我們首先應該明白一個概念:並非霸座現象如今特別多,而是如今人們對個人(包括自己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概念更清晰也更看重,且曝光渠道更多更通暢,曝光的覆蓋面、輻射範圍也更廣,讓更多人能在第一時間瞭解或許遠在千里之外的霸座事件了。當年我也經常乘火車出差,諸如拿三人座中間座籤霸佔窗口位、強換臥鋪下鋪、明明是上鋪卻一直坐在下鋪席位上不走、拿無座票佔他人作為不讓,以及明明是硬座票卻賴在臥鋪車廂小摺疊座上不肯起身等等,幾乎每次都要看到不止一例,除了臥鋪車無票過夜管得比較嚴(這個現在也嚴),其它貌似都和現在曝光的情況大同小異。

也就是說,霸座現象實際上並非現在才有或才這麼突出,而是一個在中國長期得不到有關方面重視和解決的痼疾,只是到了理論上人人對號入座(個別站據說仍然有賣高鐵無座票的)的高鐵時代變得更加突出,到了網絡和自媒體時代變得“民憤極大”而已。

老毛病該解決也一定要解決,但既然是老毛病,就不太好解決(否則早解決了)。不好解決的癥結何在?

首先,不論《鐵路法》、《合同法》、《民法》、《物權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佔座不讓的行為都沒有清晰明確的界定,執法者只能根據自己的理解,在這些法規中尋找“沾邊”的條例加以處理,這樣做不僅增大了執法難度,也讓較多佔座不讓者得不到處罰,甚至可能得到好處(法無明例則執法者就可能執法也可能不執法),且中國屬於大陸法系,即便某次處罰了,也無法像案例法國家那樣援為類似案例的判決依據。

其次,由於種種原因執法者往往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處理這類問題,發生類似問題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如何息事寧人不鬧大”而非處罰責任人,令霸座者更加有恃無恐。

第三,且不說很多人可逃脫處罰,即便處罰也往往無關痛癢,這令霸座者感受不到處罰的威嚴和震懾力,也令更多人敢於起而效尤。處罰並非目的,而是希望達到震懾他人,使之不敢再作類似嘗試的作用,處罰力度不足夠,就必然起到相反效果。

要解決這個痼疾的方法很簡單:在《鐵路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民法》中增加“侵犯他人交通工具使用權”的條款並明確法律責任和處罰力度,同時改變對基層執法人員在這類問題上的考核獎懲標準,從而令針對霸座者的處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產生以儆效尤的應有作用。


陶短房


自從霸座男視頻出來後我就說過,以後類似事件很多,可是處罰只是罰款200元和6個月禁坐高鐵或動車,人家不在乎罰款,區區200元也就是幾包香菸錢,6個月不做高鐵又無妨。處罰你太輕,自然中國人霸座,為什麼國外就不可以霸座?老外也知道你國家法律不完善,你又拿他怎樣?政策再好管理不行是空談。實幹興邦、空談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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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剛說過沒有晚上就看見了 (原創)

真是太神奇了吧,今天上午回答問題時剛說過在火車上還沒有聽說誰霸佔座位不讓的,晚上就看見一“神”婆婆佔座位不讓了。難道一個70歲的老人乘火車還買站票嗎?是會省錢還是會投機,本來就打算好買個站票,上車後佔個座位不讓呢?

那天如果再來一個老大爺火車上“霸座”,這真的就組合成一家人了,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剛好兩代人。

這個老太太有點不近人情,自己佔著別人的座位,不對人家好說,還“反覆說著他年輕人站半個小時怎麼了?”“年輕人就應該教育教育。”這些話本來就不應該說,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乘坐火車都是買了票的。買臥鋪就有睡的床鋪;買座位票就有可坐的位子;買了站票,你就只能站著,不能去佔別人的座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就是有些人故意混淆視聽,總是要在眾人面前表現得很強勢,強佔著別人的不讓。

這個老太太最後一句話——“這個位置就該你倒黴”更讓人無語,真是一個缺乏道德素養的老人。自己站著別人的座位,不說聲謝謝就罷了,還罵人家倒黴。

被佔座者心裡已經不舒服了,人家沒說遇上你倒黴就是對你的尊重了,你還說人家因為有這個座位倒黴。說不好聽點,不是人家買這個座位的票倒黴,而是人家遇到你這個不講理的老人倒黴。

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情,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善良點,厚道點。不要倚強凌弱,更不要以勢欺人。與人為善,與己為善。

總之,從最近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一些搶座位,佔座位的事情來看,以後還會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這是不可避免的矛盾,遇到了只能自認倒黴了。

你說是不是?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我是頭條號:牽住夕陽的手。因為喜歡文字跟網友們在此相聚。感謝朋友的支持!有評必回,誠信互粉。謝謝朋友們!】


牽住夕陽的手


你們這是要組一個高鐵霸座麻將團嗎?

高鐵霸座一家算是齊了,高鐵霸座男一事未平,高鐵霸座女又出了一陣風頭,這下好了,高鐵霸座嬸又來了,還缺一個人就可以打麻將了。那麼問題來,高鐵霸座嬸是壓軸出場嗎?後面會不會還有高鐵霸座大爺呢?高鐵霸座阿貓阿狗?



高鐵霸座男:我腿疼,我腦疼,我手疼,我殘廢,我有病,我動不了。

呵呵,對對對,您還腦殘!

高鐵霸坐女: 座位號又沒有寫在椅子上,我怎麼知道這是過道還是靠窗,我說這個位置是我的就是我的。反正不管你怎麼說,我就不理你!

呵呵呵,那您的名字怎麼沒寫在你臉上,對對對,你有理,您的霸氣全世界人民都看見了,您可滿意!撒潑無賴您最厲害?

高鐵霸座嬸壓軸出場: 這個位置就是我的,我就坐了,誰叫你買這個位置,你買這個位置只能算你倒黴。我腿疼,我腰疼,年輕人站下怎麼了,會死嗎?

不不不,站一下不會死,您會死,您會死行了吧!



哇噻,看了誰想去霸座的,霸座福利多多啊,你看吧,又有座位坐,還有乘務長跟你聊天,能上新聞更可以出名,何樂而不為呢?

只不過,我們懂禮義廉恥,我們是一個文明人,而你們啊,只不過是一隻未進化的猴子罷了!



事實證明,與無賴講道理是沒有用的,必須嚴格執法,罰到她們肉痛,打到他們生活不能自理,這次曝光的源頭高鐵霸座男沒有嚴懲,只罰了無關痛癢的兩百塊,再到高鐵霸座女,罰了兩百塊,這次呢?又罰兩百塊?座位那麼好坐,大家趕緊去搶吧!

事件發生的第一起,我們就該嚴懲和制止,以起到威懾的作用,不然你看,霸座現象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了……



《長夜難明》中寫道:

人們已經想不起來第一次闖紅燈的時間了,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必須果斷快速高效處置好霸座行為,不僅是對座位被霸佔乘客權益的維護,更是維護列車運行秩序的必要。

因為一旦處置不力或遲緩,一方面可能引發當事乘客雙方之間的衝突,另一方面也會客觀上縱容此類行為的滋生。



這就意味著,如果規矩不成規矩,執法不嚴,相關部門無法解決這種問題的話,那隻能由乘客自己動手了!

憤怒吧,皮卡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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