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延遲退休備受關注,那麼既然要延遲,有幾個問題不容忽視。
1、退休制度缺乏彈性
勞動者包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人、農民、商人等不同群體,每個群體的情況各具特點,差異很大。同時,就平均預期壽命而言,我國不同地區差異也很大。
但是,我國的退休年齡,除特種行業規定可以提前退休外,其他的,不分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的區別,規定了全國統一的退休年齡,且退休年齡是法定剛性的,達到法定年齡的人必須退休。這種缺乏彈性的退休年齡制度,不僅不能很好反映個體差異,而且也缺乏人性化。
2、退休制度法治化程度低
我國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主要是國務院條例、規範性文件、部門規章和地方規定,規範性不夠。同時,這些條例、規章等大都缺乏法律責任條款,因而無法確保退休制度的有效實施。
3、養老金待遇
不僅存在著地區間的養老金待遇差距,也存在著機關事業單位與老百姓養老金的待遇差距。雖說養老金並軌,但是發放數額肯定遠超一般平民。如果再延遲退休,而養老金差距不縮小,老百姓心裡總不平衡。
延遲退休是勢在必行的,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只有兼顧多方面因素,才會讓這個制度造福於民。
文:湖北中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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