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作爲結婚後的女兒大家端午,中秋,過年都給父母買什麼?

我結婚近十年,女兒今年八歲半,結婚前上班給父母買了一個冰箱,存了三萬塊,結婚時候跟父母說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彩禮就不要要太多,不然讓人家覺得你們是留給兒子的,不夠的錢就用我自己存的錢補貼,然後父母覺得有道理就要了12000元彩禮,確實是不夠的雖然沒有買大件,然後我存的三萬全給父母了,陪嫁所有東西加起來也就一萬多塊吧,因為是我跟媽媽一起去買的,所以我都知道多少錢。 然後結婚了,到現在快十年了,我媽作為外婆從來沒有給我女兒買過衣服甚至一雙襪子都沒有(除了催生,滿月,週歲),而我作為女兒,剛結婚生孩子那些年也沒有錢,沒有收入(那幾年我老公收入全在他父母拿),但是每個節,端午,中秋,過年,菸酒或者月餅,牛奶是必不可少的買給父母,最近今年我也工作了,老公也有自己收入了,我們就相對買好一點當然我們也是普通家庭,香菸也就從玉溪變成中華,也沒有買更好的,但是我媽,在我面前說的最多的就是說我小氣,就說今天吧,她還說我小氣,今天我買了一條玉溪(因為今年老公錢都沒有收回來所以買的玉溪,去年中秋是買的中華),六卷月餅(卷裝月餅是我媽要求的,她說盒裝貴又少),一桶西王葵花籽油,買了一袋麵包,一箱暢益(家裡有弟弟家女兒),然後吃飯時候又說到小氣這個話題,我媽說我最小氣,我真的很生氣,我媽哪一件穿的出去的衣服不是我給買的,給她買空調被,枕頭,四件套,床墊,電飯鍋……她五十歲沒有做,作為女兒買了一輛電動三輪車,給她跟我爸從頭買到腳,我爸五十歲給他們從頭買到腳另外給了500塊,而我,三十歲,也沒有做,她一分錢沒給,到我家吃飯,沒有買東西給我丫頭就給了我丫頭50塊。 這件事我放心裡誰也沒有說,因為他們是我父母,我不好在婆家說,今天飯桌上說我小氣,我就說你給了我什麼,我結婚起床錢你都沒肯給,壓箱底6600還是我自己的,我結婚你一分錢沒有花,你只有兒子,沒有女兒,我爸說那你以後不要回來了,我媽說你以後不要買東西回來,不要你的東西,呵呵,真的,我不知道我作為女兒哪裡不夠好,哪裡小氣了,你們沒有給我,但是我也是把場面顧了,該做的我也做了,這樣的父母,我也不想再回去了。女兒吃完飯我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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