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她倆自己脫了衣服」?男子因強制猥褻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酒中下迷藥”這樣的離奇情節竟會出現在現實中。近日,普陀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了一起這樣的案件,一男子約兩女子吃飯,將迷藥下入兩人酒杯中,之後帶兩女子進入酒店實施猥褻。日前,普陀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並以強制猥褻罪一審判決該男子陶某有期徒刑三年。

酒中下迷藥涉嫌強制猥褻兩女子

據普陀檢察院指控,

2017年12月13日19時許,被告人陶某在普陀區安遠路某號的燒烤店內,將迷藥加入被害人薛某某、顧某酒杯中,致使薛某某、顧某飲後倒地昏迷不醒。之後薛某某、顧某以及陶某被人送往安遠路上的某酒店內,陶某在前臺登記了一間複式房間。之後陶某在房間一樓將薛某某、顧某及自己的衣服脫光,後將兩名被害人帶至二樓床上,對同床的兩名被害人實施猥褻。

據瞭解,被告人陶某1991年年底出生,本市戶籍。

庭審時,公訴機關出示的多項證據,均指向陶某的行為涉嫌構成強制猥褻罪。

兩天後仍四肢無力

被害人薛某某在陳述中稱,她通過朋友介紹與陶某認識。事發當日,薛某某和朋友顧某應陶某邀請至燒烤店吃飯。其間,薛某某和顧某上廁所,回到餐桌旁飲酒後不久失去知覺。醒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躺在一個複式房間二樓的床上,而顧某隻穿著胸罩睡在邊上。

薛某某稱,當時看見陶某坐在樓下,就詢問陶某為何脫掉二人的衣服。陶某答,因酒醉吐髒了衣服。所以她們二人自己脫了衣服,之後由陶某將二人送回家。

此後的兩天,薛某某仍感覺四肢無力,頭腦發昏,於是聯繫顧某,顧某也有同樣感覺,且想到當日自己下身穿著連褲襪,穿這條連褲襪花很長時間且很用力,當時的狀態下是不可能自己脫下來的,遂懷疑被陶某下藥迷姦,於是和顧某向公安機關報案。

薛某某還稱,

事後回憶不知道是做夢還是真實發生過,當晚在賓館陶某對其猥褻。而被害人顧某的陳述與薛某某的類似。

法庭上,警方鑑定報告顯示,不能排除在案發現場提取的黃色斑跡中的精子為被告人陶某所留;而被害人薛某某、顧某的尿液和血液中均檢出迷藥成分。

法院以強制猥褻罪定罪量刑

庭審中,被告人陶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定性表示異議,辯解他怕喝醉酒,所以才在兩名被害人酒中倒入醉酒藥;在賓館沒有將被害人薛某某、顧某的衣服脫掉,因被害人顧某撫摸他,他產生了生理反應,自己未對兩名被害人實施猥褻行為。

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定性也表示異議,提出被告人陶某無強制猥褻的主觀故意,現有證據無法證實陶某脫掉兩名被害人的衣服進行猥褻,建議判決被告人陶某無罪。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陶某在被害人薛某某、顧某酒中倒入安眠鎮靜藥物,趁兩名被害人昏迷,對兩名被害人實施猥褻,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依法應予處罰。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被告人陶某強制猥褻的事實有兩名被害人的陳述、多名證人證言、視頻資料和司法鑑定書等證據予以證實,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認定。被告人陶某的辯解以及辯護人提出無罪的意見與事實不符,不予採納。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陶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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