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如果開出去200萬租賃發票,沒有進項票只有打款記錄該怎麼辦?

珠穆朗瑪170410434


非請自來。

內容越短,事越大!這提問著實簡練,連標點符號在內共32個字。具體事項還沒有描述清楚,解答還得斷章取義!

只有打款記錄是幾個意思?是對方轉賬進來還是購買租賃物付款出去?只能說提問人惜字如金,這項先擱置一邊。

該事項到底是什麼租賃業務,是有形動產租賃還是不動產租賃,兩者很大區別。讓我幫您分別算算,讓您驚喜一下吧:

如圖所示,開票200萬,如果是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比如車輛出租,增值稅適用徵收率為3%,增值稅、城建及附加、印花稅等合計近6.8萬元;

若是不動產租賃,比如房屋出租,增值稅適用徵收率為5%,增值稅、城建及附加、印花稅等約為10.8萬元,房屋出租還得從價計徵房產稅,近23萬元,全部稅費合計約33.7萬元。

可見,兩者納稅差額近27萬元,如果是後者,請準備盤子裝眼淚。

不知道您想“怎麼辦“,問的是如何會計核算還是稅務處理還是其他?肯定的是,有無進項票對上述計算沒什麼大礙,主要影響會計核算與所得稅計算。篇幅所限,不予闡述。

大致如此,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隨時諮詢或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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