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有哪些嗎?先打官司後收費的醫療事故律師

在醫療事故發生後,病員及其家屬應保持冷靜和剋制,切忌衝動和過激行為,以免矛盾激化,妨礙問題的解決。跟據《醫療事故處理方法》的規定精神,醫療事故處理可以有三種方式:一是醫患雙方自行協凋解決;二是衛生行政部門解決;三是通過訴訟解決。下面法寶在線的醫療律師為大家主要介紹醫療事故的訴訟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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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訴訟解決,是指通過人民法院的審理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訴訟解決可分為民事訴訟解決、刑事訴訟解決和行政訴訟解決三種途徑:

1、民事訴訟解決。《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11條規定“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所作的結論或者對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不服的,病員及其家屬和醫療單位均可在接到結論或者處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向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法律賦予每個公民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醫療事故糾紛的權利。

2、刑事訴訟解決。1997年3月14日全國人大通過的修訂後的《刑法》,增設了第335條醫療事故罪,即“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員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員身體健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時,就應適用刑事訴訟程序。

3、行政訴訟解決。如果對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複議決定不服的,仍可對作出複議決定的衛生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通俗稱為“民告官”,因此,行政訴訟的被告必須是行政機關,而不是公民、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否則就不稱其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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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理程序

(一)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

(二)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當在病員死亡後48小時內提出,由所在地衛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門進行。

(三)醫療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雙方當事人對鑑定結論沒有異議的,可以就處理方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區、縣或醫科大學申請處理。對該處理決定不服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接到處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複議,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所作的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或複議決定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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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醫療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能採取極端、暴力的方式,這樣只會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同時糾紛也得不到較好的解決。本文內容不可能符合所有醫療糾紛的實際情況,但是法寶在線有專業的醫療律師團隊,法寶在線律師服務平臺新的代理模式——由法寶基金為當事人全程墊付所有費用,包含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執行費等等。官司勝訴並執行到位才收費,也就是說可以先打官司後收費,案件不贏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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