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慾回家過節 高鐵被拒終還款

蘆溪法院網訊 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近日,遠在湖北打工的何某在購買高鐵票時,因購票被拒,隨即電話聯繫蘆溪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電話中情緒很是激動,迫切請求法官立即將其從失信名單中屏蔽,以便自己能夠回家過節。在執行法官耐心安撫下,何某最終將1.5萬元的欠款還給了借款人張某。

被執行人何某與申請執行人張某曾系同學關係,早在2015年,何某以結婚沒彩禮錢為由向張某借款2萬元,起先何某在婚後每個月陸陸續續向張某支付5000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自2016年起,何某便不再向張某償還債務,張某多次討要未果,最終向蘆溪縣人民法院起訴何某。判決生效後,接到判決書的何某更是囂張跋扈,堅稱自己無償付能力,並將張某的電話號碼拉黑,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通過總對總查控系統查詢何某名下存款,但一無所獲。經過多方查詢,被執行人何某遠在湖北武漢某汽車銷售公司做汽車維修工人,有固定收入,且工作時間將近兩年,執行法官推斷其不可能連1.5萬元的欠款都無能力償付,遂多次電話與何某溝通,但何某仍怠於履行,執行法官果斷將何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一年一度的中秋佳節即將來臨,何某興致勃勃的去高鐵站購買高鐵票,不料卻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導致購票失敗,何某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趕緊微信轉賬將所有欠款一一還清,並表示檢點自己的不足,多讀書,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