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死刑犯執行死刑前發現自己懷孕,還會繼續執行嗎?

陳旭俊


我們從小都學習過基本的法律,知道法律對於不同的犯罪行為有著不同等級的量刑標準。在我國,對於罪惡滔天的人來說,死刑就是對他(她)最嚴厲的懲罰和解脫,也是對受害人及其親屬最好的安慰。不過,有網友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一個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在被執行死刑之前發現懷孕,那她會怎麼樣?

首先要明確的是,雖然我們常常說法不容情,但是在法律的執行中也貫穿著人道主義精神,這也是出於對人權的重視。所以,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監獄也會出於人性化的考量,不會對這些已經懷孕的女犯人處以死刑。一般來說,在執行死刑的當天,監獄裡都會請醫生為這部分女犯人進行身體檢查,主要就是驗明她們是否有孕象。如果有,法醫就會將有關犯人的情況通報給監獄,然後監獄再上報給法院。法院經過酌情考慮,就會撤銷原判,重新評定量刑。

在這種情況下,死刑最高會被改判無期徒刑。或許一些人不理解為什麼就這樣的赦免了一個罪孽深重的人,這對於其他人不公平。其實,這並非對死刑犯的法外開恩,相反,這體現了國家對新生命的愛護和尊重,孩子是無辜的呀!當然,有些人還會問,如果女犯人把孩子生下來之後,那麼她還會被動刑嗎?答案也是否定的,這是因為小孩子剛生下來是離不開母親的。如果強行終結母親的生命,這對於一個剛剛降臨於人世間的嬰兒來說,未免太過殘忍了,他都還沒體驗到母愛。所以從人性這一方面看,誰也沒權利隨便剝奪一個新生媽媽的生命。

其實,換個角度來說,雖然死刑降為了無期徒刑,但是這些女犯人需要終生在監獄裡禁受良心的譴責,反思自己的罪過,通過撫養孩子來彌補自己犯下的罪孽,這也是另外的一種煎熬。不過,在中國現在這種情況幾乎不會發生了,因為自判決書下來的時候起,獄警就會對這些女犯人進行24h的嚴密監督,防止她們與男性接觸,所以在判處死刑後懷孕也就基本不可能發生了。


城市的小生活


不會執行了。

懷孕,等於保住了命。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也就是說,從女犯被羈押開始,一直到判刑這個期間內,只要發現她懷孕了,就不能判處死刑。哪怕是已經判處死刑,在執行死刑的最後一刻才發現她懷孕,也要“刀下留人”,報請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改判,判什麼?

改成死緩行不行?不行。我國的死刑執行制度有2種:死刑立即執行、死刑緩期執行。既然懷孕婦女不適用死刑,就是說不能判處立即執行,也同時不能判處緩期執行。如果犯罪情節嚴重,最高也只能改判為無期徒刑。


生完孩子或流產後,能否再執行死刑?

只要是在這個期間懷孕,就是絕對不能判處死刑了,這個孩子降生也好、流產也罷,不會產生任何影響。最高法院的批覆中明確記載: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後,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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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女死刑犯執行死刑前發現自己懷孕,還會繼續執行嗎?

女犯在執行死刑前發現懷孕了。這不是“胡扯淡”嗎!

一,這位死刑犯進看守所沒有檢查身體嗎?如果是還有可能,但也絕對不會到臨死前才發現懷孕。即便被公安抓捕的前幾天“受孕”,沒有被發現或者自己不清楚,其碼幾個月後就顯懷了,女犯想把孩子帶到“地獄”,可看守民警沒有看出來,女犯大多是女性警察看管,難道“糊塗女犯”遇上了“糊塗女警”。可能嗎?

二,死刑犯最快被判死需要半年吧!一般10個月就夠快了。就是被抓前一天受孕,沒有發現,執行死刑前才發現,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三,女犯進看守所,偵查階段就基本知道大概判決結果了。所以,在看守對這樣有判“死刑”的可能的嫌疑人是重點看護對象。把個懷孕婦女到了執行前發現懷孕,有這種可能嗎?

四,唯一最有可能的是在看守所受孕,那麼國內還有“夫妻同室”坐監者。有嗎?沒有,這個死刑犯肚子裡的孩子是誰的。真成了“案中案”了!

當然,不論咋樣,懷孕婦女是不會被執行死刑了。等生完孩子且過了週歲才能執行。


何由之


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能夠判死刑的人是不可能保釋的,也就是說從偵查(公安)到移送起訴(檢察院),到審判(中級法院),到死刑複核(最高院),全過程都在羈押狀態,少則一年,多則數年,這期間怎麼可能會懷孕?如果在這期間發現懷孕,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懷孕婦女是不會被判死刑的,更談不上執行死刑了。


蔡某人9


我個人覺得既然女犯人如果真的懷孕了那就不能如其執行槍決,中國法律雖然不講人情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還是講人道主義的,最起碼得讓孩子出了哺乳期才能執行死刑吧。


大臉貓0454


死刑犯一般也不會很快都執行死刑,走完程序最少也需要6個月。所以在發現懷孕以後,本著人權也不會執行了


回到大中原




zhangjun230701641


只要是女性在懷孕期間,本身就是免死金牌。也就是說,女性在懷孕期間,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被判處死刑。只要是懷有身孕的女性,在中國大陸壓根就沒有死刑的可能,就連死刑緩期執行都沒有可能,最多也就是無期徒刑而已。


愛看愛思考


首先,執行死刑前,這個時間是不是已經收進了看守所並且已經在整個刑偵結束斤送往檢察院,並且已經法院宣佈了?你提出這個問題完全不符合中國的執法標準!因為從該犯被抓到後,派出所民警已經帶她去醫院做體檢,並且即使收進看守所也會有驗孕棒來驗,還有一個,即使該犯在懷孕最早期沒有驗出來,但是你知道,如果是死人案,最快需要半年來處理該案子,有些同案多的,被判死刑,假如死刑犯上訴的,法院複核都需要又幾個月時間,有些死刑複核長達數年~!

樓主的問題不存在,因為即使該犯在進看守所後,幾個月沒有來月經,肚子也會大吧,警察會讓該犯取保後審,然後在審理後,過了哺乳期,即使收監,也是死緩


泳兒bobo


如果關押的時候就發現懷孕了一般情況下是不會關押的。有一種情況,剛剛懷孕就被拘留了,那時候體檢是查不出來的,但看守所發現後會建議變更強制措施。至於你說的死刑執行時候發現懷孕,可能性不太大。因為一個死刑犯人從一審起訴到死刑執行有的都需要近一年時間,要是懷孕也生了。另外,如果是懷孕婦女,按照中國法律是不會判處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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