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冕之王——從「開門」行動看記者

2015 年 11 月 13 日晚,在法國巴黎市發生一系列恐怖襲擊事件,造成至少 132 人死亡。此後,法國本土和科西嘉島進入緊急狀態,世界各國紛紛譴責恐怖襲擊,向法國和法國人民表示支持和慰問。巴黎共發生 5 次爆炸,5 次槍擊;其中,法蘭西體育場附近發生 3 次爆炸。恐怖襲擊者已全部擊斃。遇難人數上升至 132 人,300 多人受傷。11 月 19 日,中國外交部確認中國公民樊京輝被 IS 殺害。

無冕之王——從“開門”行動看記者

總有那樣一群人,遊移輾轉於各式新聞現場,代替千千萬萬雙眼睛看這第一手世界;總有那樣一群人,是當代的“福爾摩斯”,以敏銳的觸覺探索掩藏著的世界;總有那樣一群人,敢以蚍蜉之身撼動大樹,以赤子之心溫暖破碎的世界。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名字——記者。

想必“Pray for Paris”的標語依舊在我們的腦海中迴響。法國巴黎時間 11月 13 日晚 10 點左右,包括巴黎鬧市區 10 區、11 區在內的多地發生槍擊及爆炸事件,死亡人數已經達到 140 人,巴黎街頭一片混亂恐慌,法國總統奧朗德將此次襲擊稱為“史無前例的恐怖襲擊”。但黑暗不過是黎明前濃重的前奏。

事件發生不久後,巴黎人在推特上發起了一場開門運動,呼籲人們對滯留在街頭、驚魂未定的陌生人打開家門。很快就有人響應這一運動,列出自己的地址,表示願意收留陌生人。而除了打開家門的響應者,路上的出租車司機也願意免費送彷徨無助的人們一程。

這個標籤在短短几小時內已經有超過70萬推文,成為熱門話題。人們在推特上毫不吝惜自己的讚譽,稱這一伸出援手的溫暖行為“恢復了對人性的信心”。

發起這場運動的是 Sylvain Lapoix——巴黎當地的一名記者。

也許,下一刻的你再也記不得這個巴黎小夥子的名字,卻會對他第二個名字——“記者”久久難以釋懷。

記者之所以為記者,代替千千萬萬雙眼睛去看這社會,引導千千萬萬顆心靈去感受這世界,代表千千萬萬張嘴巴評論著人生,是因為他們具有獨領風騷的敏銳洞察力和社會責任感。而這一神聖的職業又賦予他們無與倫比的社會公信力、號召力。

記者是新聞界的李昌鈺,是現實生活的福爾摩斯。可以說 , 敏銳的洞察力是新聞記者的生命 , 它是新聞記者無法替代的寶貴素質。

敏銳洞察力的內涵即新聞洞察力,又被稱為新聞眼。美國新聞學家卡斯柏·約斯特《新聞學原理》中的一段話,形象地闡述了新聞敏感對於記者的重要性:“一個不善於辨別色彩的人 , 不能成為一個畫家;一個不懂得和諧的人 , 不能成為一個音樂家;一個沒有‘新聞敏感’的人 , 也不能成為一個新聞記者。”新聞洞察力是衡量一個新聞記者工作能力的重要標準 , 是一種全面綜合能力 , 不僅包括深入新聞事件或問題內部的能力 , 還囊括分析和判斷的能力。也就是說記者要具有善於在一大堆事實中 , 特別是在不為人所注意或人們司空見慣的事實中 , 迅速準確地識別判斷出有重要新聞價值的新聞線索或是新聞事實的本領。

正如巴黎事件,誠然恐怖分子的惡行應當嚴厲抨擊,但惶恐的市民才是最急迫需要得到安撫的對象。Sylvain Lapoix在恐懼與憤怒的幕布籠罩下,清晰地抓住了問題的癥結,迅速發起行動。這一行動無異於久旱逢甘霖,一如黑暗後的曙光,總是格外耀眼,解決的不只是問題,更是復甦了人們對人性美好的信心。而記者,正是需要具有這樣的神之慧眼。

在這甚至超越了政府的行動裡,社會責任感在悲難的大背景下熠熠閃光。

一個社會中,公民社會責任感的多寡程度部分反映了人文主義精神的發展狀況。而實際上,社會責任感最終的意義仍在於行動。正如猶太裔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在《人的條件》一書中所指出的那樣,面對人文主義遭受摧殘的局面,行動始終是擁有生命的個體生存的基本條件之一。

許多人有這樣的社會責任感,卻沒有勇氣去當那個帶頭者。而記者,就是那個敢為萬人先,捨我其誰的領頭雁。第一位三進三出戰火紛飛的阿富汗的華人女記者——戰地玫瑰閭丘露薇,披露地溝油事件卻遇害的記者李翔……他們始終站在輿論的最前沿,巴黎事件中的開門行動也不僅僅是個例。

2015 年 1 月,烏克蘭發起的新一輪徵兵法規生效,其動員目的是為烏東南部的政府軍補充兵力。然而,烏克蘭記者魯斯蘭·卡薩巴在網絡發起“我拒絕動員”的活動,並向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發出視頻請求。他說,自己寧願被關監獄,也不願與自己的同胞自相殘殺。作為“第四權力”的執行者,他以這種挑釁卻直接有效的形式提出了一個每個人都應捫心自問的問題。

除此之外,伊朗女記者 MasihAinejad 曾發起過呼籲伊朗婦女摘掉面紗的行動。面紗是伴隨穆斯林婦女一生的宗教服飾。伊斯蘭教把婦女的頭髮、兩頰、耳朵等列為羞體,認為應該用面紗遮蓋起來。一名婦女在該活動的主頁上寫道:“我討厭面紗,我很享受頭頂的陽光和輕風,這難道是巨大的罪過嗎?”目前該活動已受到13 萬的點贊。

還有深圳晚報發起的低頭族抬頭行動,100 名女記者發起“女童保護”活動……一樁樁、一件件無不體現著記者的洞察力、號召力,更無形地彰顯了他們的社會責任感。

在信息爆炸的當下,社會最需要的就是新聞工作者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這並不只因為記者所展現的事件就是沒有第一手資料的人們所看到的全部,更因為記者的言論和素質,將於無形之中引導社會的思潮。

正如2013年12月的外國小夥撞倒中國大媽事件,很多國內大媒體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只是通過圖片佐證就大肆宣傳中國大媽又一次訛了外國友人,網絡與新媒體助長了這一事件的報道與傳播。但在之後的事件調查中,證據證明是外國小夥無照逆向行駛在先才撞倒了中國大媽。媒體這種不負責任的報道態度,不僅傷害了大媽,也傷害了國人對新聞媒體的信任。一家媒體,如果擁有的只是不用尋找便可獲得的信息,不用調查便可報道的事件,不用求證便可公佈的數據,那麼它將如何立足,如何獲得公眾的信任?

記者,有很多瀟灑的稱謂,諸如“無冕之王”、“社會活動家”等。筆下有人命關天,筆下有財產萬千,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譭譽忠奸。記者是一種職業,但記者首先是人!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正因為如此,記者更應追求真善美,擔當起屬於記者的社會責任。

【轉自:第三十期編播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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