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復興」離不開古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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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复兴”离不开古迹重建
古都“复兴”离不开古迹重建
古都“复兴”离不开古迹重建古都“复兴”离不开古迹重建
古都“复兴”离不开古迹重建古都“复兴”离不开古迹重建

從1989年重建地壇西門“廣厚街”牌坊,到2004年永定門城樓原址復建、2007年正陽門外五牌樓原址重建,再到最近的香山寺景區復建後開放,北京近30年來陸續恢復或重建了很多歷史景觀。但也有人提出質疑,認為這種重建的“假古董”不僅是毫無文化價值的贗品,而且破壞了歷史的真實性。隨著新公佈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0年)》中特別強調的“老城的保護與復興”話題引發人們熱議,關於古蹟重建也再度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那麼,“老城的保護與復興”到底需要不需要重建古蹟?北京古代建築研究所原所長王世仁先生的觀點是:“保護”的主要對象是現有的歷史建築、歷史街區和歷史景觀等實物遺存;而“復興”則重在重現歷史載體、歷史信息和歷史風貌。因此, 古都的“復興”離不開古蹟重建……

對歷史文化遺蹟的保護,至今在主流社會仍然是以1964年“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頒佈的《國際古蹟保護與修復憲章》(《威尼斯憲章》)為基本準則。這個《憲章》的核心理念是在保護、修復古蹟時必須保存它們現存的真實性,絕對禁止復原重建。這實際上是一個以歐洲磚石結構建築為主要對象、具有明顯的歐洲中心觀為導向的準則。但是運用到類似中國、日本、朝鮮等國家以木結構為主,又經常改建重建的古蹟時就出現了尷尬:哪個年代、什麼狀態的算是原來的“真實性”?多次改建、重建過的史蹟是不是就失去了“真實性”?為此,1994年許多國家的代表在日本奈良開會,通過了一個叫《關於文化遺產真實性的奈良宣言》,獲得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的認可並公佈於世。《宣言》旗幟鮮明地指出,對“真實性”的檢測要“尊重每個社會的社會文化價值體系”,保護遺產的目標主要是保護它們的文化價值。也就是說,遺產的“真實性”不僅指現存的實物形式是真實的,更重要的是它所承載的文化內容是真實的。《宣言》公佈後,引發不少國家通過重建已經消失的古蹟再現其歷史價值的潮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重建的”,要逐級通過主管部門審批。這個規定在執行上明顯地缺乏科學論證,一是主體客體都不明確,“不可移動文物”除了國家各級政府公佈的文物保護單位和指定保護的對象以外,其他的由誰來指定“不得在原址重建”?二是“特殊情況”如何界定?從實際情況來看,國家批准的“特殊情況”多數是紅色遺蹟。像圓明園等遺址,國家批准的規劃則是可以重建原有建築的十分之一(約1.2萬平方米);香山是全部恢復二十八景……而早在上世紀80年代國家批准的承德避暑山莊整修計劃中,則規定了不少要求重建的項目。

由於法規的泛指性,出現了許多原址重建的項目,它們原來沒有被公佈為文物保護單位,可以不受文物法規約束,但又是不可移動文物,有文物的屬性,文物主管部門可以過問,而現實中由於歷史文化復興的需求,公眾的呼籲,把它們恢復起來勢在必行。這就出現了在文物保護、文化復興、城市建設三者夾縫中重建古蹟的現象——重現歷史文化景觀。於是,北京從1989年重建地壇西門“廣厚街”牌坊起,陸續恢復了中軸線上的永定門、天橋、五牌樓、大高玄殿前牌坊、外城東南角樓、前門大街古店鋪等歷史景觀。應該說,對這些古蹟的重建是很慎重的,所有項目都經過嚴格的考據,反覆論證,儘可能接近原狀。

這種重建是在造“假古董”嗎?我認為,建築物是公共產品,不是私人或博物館藏品,除了少數年代特別久遠珍稀的遺存外,大多數不能當作“古董”被收藏,特別是在中國,更多是作為歷史事件、社會生活、典章制度、王朝更迭的見證向公眾展示。它們是不同歷史時期的文化現象,是見證歷史的載體,它們的真與假首先要看所承載的歷史是真是假,而不是現在實物的時間是真是假。當然,時下有些地方確實在造假古董,例如,某某好漢聚義的山寨,某某名妓待客的青樓……不但形式是假的,故事情節也是編造的,當然不屬於文化復興。

外國是如何修復古蹟的

日本:再現古都奈良藥師寺西塔

日本的史蹟保護理念與歐洲主流完全背道而行,他們追求的“真實性”是“最原始”的狀態,不但對現存古蹟經常解體重構,拆去後代增加的和改變的部分,恢復到初建時的狀態,而且還要找到原始遺址,把消失了上千年的建築重建起來,古都奈良就有不少範例。

奈良是日本古都平城京所在地,它的城市格局和宮殿形式都仿自中國隋唐時期的長安,主體遺址通過考古發掘已展示出原有形態,並作出不同形式的標示,前些年又把皇城正門朱雀門和東宮花園在原址建造起來。它們的位置和平面有真實的遺址存在,但上面的形式只能依據學術考證作出推測性設計,很難說是不是真實的“唐風”原狀。但因建在真實的原址上,其文化意義遠超形式意義,近年來又醞釀把已是廢墟的正殿恢復起來。

藥師寺是奈良的重要標誌,它原有東西兩座方形木塔和大殿金堂,後遭火災西塔焚燬,金堂也殘圮嚴重,前些年在原址上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重建了西塔,金堂也在恢復中。西塔形式有東塔為依據,金堂卻有不少推測創造。模仿也好,創造也罷,只要保存了寺院的文化意義,形式並不重要。

俄羅斯:恢復莫斯科紅場西入口雙拱門原貌

俄羅斯對待文化史蹟的原則是,消失的重建,殘破的修新,全部保留歷史原狀。

聖彼得堡是沙俄時期的首都,歷史遺蹟最多,郊區的夏宮更是輝煌壯麗,但在德國法西斯入侵時大多被毀。勝利後一步一步按原狀修復,基本上重現了普希金筆下皇宮的氣派。為了恢復被德國法西斯剝去掠走的琥珀廳鑲嵌的幾萬塊琥珀,專門開礦鑿磨恢復原狀。在大量的古蹟恢復工程中,莫斯科紅場西入口的雙拱門影響較大,上世紀30年代,為了閱兵通暢被拆除,50年後又在原址恢復起來,成為紅場的新地標。在上世紀初,還“恢復”了一座大教堂,原來的教堂是什麼樣子已無從考證,完全是新設計的仿古形式。

美國:復建17世紀殖民時代三座首府

美國的文物保護雖然有國家標準,但只有為數不多的聯邦和州屬土地上的史蹟受到有效管控,其他大部分是私有財產,所以許多古蹟修得五花八門。而且,美國是講究實用主義的國家,為什麼要保護歷史遺產?答案是:供公眾遊覽參觀。歷史上的美國什麼樣?發生過什麼事件?城市、鄉村中的美國人怎麼生活?基於這種理念,美國出現了不少恢復起來的古城,最著名的是17世紀殖民時代的三座首府:馬里蘭州的聖瑪利古城址、弗吉尼亞州的安那波利斯城和威廉斯堡城。聖瑪利已全部成為廢墟,但它是英國殖民者初次登陸的首府,所以仿造了幾座古作坊、古住宅代表初始城市形式,這些“史蹟”都是按照文字記述和書籍插圖設計復原的,是不是原來的狀態已不重要。相比之下,弗吉尼亞州的兩座古城規模要大得多。在安那波利斯還保留了一些有人居住的老住宅,但公共建築和商業店鋪完全是恢復重建的,有些還是老構件重新裝配的。威廉斯堡是石油大亨洛克菲勒把全城買下的私產,因此把當時所有有代表性的建築全部重建或修復起來,除教堂、法院、監獄、政府、邸宅以外,還有奶酪、餅乾、麵包、印染、鐵木、製陶等各類作坊,囚犯示眾的木枷也展示在街上,遊人可以“以身試法”。此外,美國西部荒漠中還有一些印第安人的“保留地”村鎮,由於不適合現代居住要求,原住民的住所大部分已無存。近些年由於旅遊者增多,很多地方按舊時式樣恢復起來,但基本是憑傳說和想像而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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