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孩子被熊孩子打殘廢了,熊孩子不滿14周歲無罪釋放,你該怎麼辦?

孫赫赫776


其實很多時候,在問答裡都保持理智和客觀。。但所有的動物一生最大的使命就是繁衍後代,更高級一些的,就是繁衍後在哺育成長,而人類發展更甚,要讓後代不只是長大,而是要有更好的生存條件。而一箇中年人,如果面對這樣的問題,真是很沉痛的,他的使命可能就到此終結了。其實很多鍵盤俠都是面對事情的都是都是在發洩,但為此事情不一樣。我想大多的人會選擇報復。人要大度,要寬容,但都泛指其他的事情,“冤冤相報何時了”可以解決其他所有事情,而面對這樣的事情,我更認為應該是“斬草除根”。


莊子夢蝶


碰到這樣的事,也是令受害者有家屬滿腔的怒火和無奈。

自家孩子被熊孩子打殘廢了,這是多麼的心碎!恨不能要求對熊孩子判處死刑。但是根據《刑法》的規定:不滿14週歲的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這也就是說,不滿14週歲的熊孩子無論是打傷別人,或者是打死別人?都不會受到刑事追究的。

《刑法》是奈何不了他們的,只能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



對於這種情況,受害者家屬只能自認倒黴。最多隻能根據民事法律的規定,要求熊孩子的監護人予以賠償經濟損失。但是就那在這種情況下,熊孩子的家長有可能找出各種各樣的原因拒絕賠償的。即使受害者能得到相應的賠償,但是對於一個未成年人來說,生命健康都沒有了,要再多的錢又有什麼意義?

遇到這樣的情況,受害者一定要心情放寬,既然出現不幸的事情,那就只有認命了。千萬不要衝動,不要採取什麼以牙還牙的報復方式。那樣不僅自己得不到好處,反而有可能構成違法犯罪,受到制裁。害人害己,得不償失。

所以碰到這樣的事情要冷靜,要退一步海闊天空。


法重情深


很久以前看到一則新聞,講的是年輕的兩口子拼命掙錢買了第一輛車,過年時開車回老家讓父母看著高興高興,沒想到在高速上被一顆飛來的石子擊中男主當場斃命,車子也撞上護欄整車報廢,女主搶救回來,後來多方查證尋覓才知道是幾個農村娃娃在高速的天橋上比賽扔石子砸中她那輛車的,法院判幾個孩子的家長賠款,家長說自己窮的叮噹響,讓女主自己去看家裡啥東西看得起搬啥,女主到幾個家裡去看了,真的窮的沒有任何值錢的東西,最終就是孩子們釋放了,女主也沒得到任何賠款,女主失去了一起奮鬥的自己的摯愛也是家庭頂樑柱,自己也重傷需要治療,真應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你們說,她該怎麼辦?


改個名字咋就這麼難難難


如果自己孩子被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熊孩子打殘廢了,那麼我必然會進退維谷:要是動手復仇我就會被判入獄,要是我選擇和解又咽不下這口氣。可以說,在當下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父母遇上這種情況都找不到出路。

那麼,我們不妨呼籲國家借鑑一下英美國家的做法。我先簡單介紹一起英國發生的真實案件:1968年5月,年僅十一歲的瑪麗將鄰居家裡年僅4歲的男孩馬丁·布朗(Martin Brown)誘騙到一座廢棄的房屋裡,殘忍地將其掐死。同年7月,瑪麗再度犯下命案,和自己的玩伴諾瑪(Norma Joyce Bell)虐殺了年僅3歲的布萊恩·霍維(Brian Howe),將他的遺體扔在了雜草叢裡。


案發以後,由於瑪麗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最終被無罪釋放,但這引起被害者父母和很多英國民眾的強烈反對。大多數英國人都認為,瑪麗的殺人手段太過兇殘,就連很多成年人都沒有這麼喪心病狂,因此絕對不能就此饒恕她。最終法庭採納了民眾的一致意見,對瑪麗判處終生監禁。

從本案開始,英國法律逐漸確立了“惡意補足年齡原則”,即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少年罪犯,如果他的罪行極其嚴重,犯罪手段極其惡劣,或者態度及其頑劣,那麼這些種種“惡意”就能補足他的年齡,視為他已經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通過這一原則,英國相繼懲罰了很多喪心病狂的青少年罪犯,讓英國民眾切實感受到了法律正義。

後來,美國等歐美國家也相繼採用了從英國濫觴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我認為我們也完全可以借鑑這一原則,從而讓有“劣根性”的少年犯不再有恃無恐,讓罪行嚴重的少年犯罪有應得,讓遭受少年犯嚴重侵害的受害人及其家屬討回公道。

這樣,我們的社會肯定會更加和諧。



冰焰


方法一

第一,讓法律賠償先,拿了賠償之後,跟老公離婚。

第二,把財產都轉給孩子

第三,觀察那個熊孩子平時在哪些地方進進出出。

第四,觀察好之後,哪天他從那裡經過,開車不小心撞過去。畢竟女司機,失手撞車是很正常的。

第五,然後交給保險賠,我也是不小心撞到的,人有失手,馬有失蹄。

第六,跟老公復婚,該幹嘛幹嘛。

方法二

也是最直接的,買兇sha人,或者是直接幹掉他,別怪我狠心,打我小孩的時候你不狠心能把我小孩打殘廢?我照樣可以找一個精神病人或者未滿14週歲的來打殘廢你。


豆豆笑談


如果我的孩子被熊孩子打殘,而熊孩子因為未滿14週歲,免於追究刑事責任,那麼,我可能是這個熊孩子一輩子的噩夢,我要為我自己的孩子負責,我自己的孩子殘了,必須要有人付出代價,一個人必須要為他的行為負責,沒有人可以作惡而免於處罰,這是基本出發點。

當然,我們都是文明人,我們是不會違犯法律的,那種打打殺殺的事,我是不會幹的,如果這樣,我們和這個熊孩子有啥區別了,更何況,我們不能用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自殘方法對對待敵人,這樣得不償失。

孫子講,不戰而屈人之兵,攻心為上可能是這種報復的最好辦法,讓作惡者永遠記住自己的惡,這是我們的責任,佛教講究因果報應,作惡者每天提心吊膽的生活,每天都在擔心報應甚至報復的到來,這是他的心理因素,而我沒有法律責任。

舔犢之情,愛孩子可能是連老母雞都會做的事情,我們做父母的,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致殘,而不做點什麼,就不配做父母,而我們要學好法律,在法律的邊界內行走,保護自己,打擊敵人。這個孩子14歲到一生,一定會活在惡夢裡……


韓東言


不請自來客。

這種情況筆者就幹過,小學時玩鬧不知輕重,把一個男孩子從樓梯上摔下來了,是我把他摔下來的,我明確的主觀意識。那傢伙我一直記得姓“靳”少見的一個姓氏,他的行為和他姓的諧音一樣犯賤。我也不是什麼好貨色,和他鬧在了一起。

那次從樓梯上扔下來對他造成傷害很大……記得滿臉都是血……他疼我怕。

當時在學校,結果兩傢俬了的,賠了真不少,我也捱了飽揍去那道歉。

筆者之後就認識到打架不好,這可能就是對熊孩子最好的教育吧。


我想當時他爸都想直接弄死我,要是我真的把他兒子弄出好歹來,我也就完了。

那個時候法律什麼的在一個小鎮還不是特別顯,真想報復怎麼都可以。

祝身安體泰福壽安康。


紫雲觀濤




西門觀點:目前,我國法律規定未滿14週歲的孩子,不承擔刑事責任。受害者家屬可以要求按傷害程度進行民事賠償。

現在,坑爹的熊孩子不少,他們在前面打架鬧事打遊戲打賞主播,父母在跟在後面賠禮道歉更賠錢。

我所在的學校,幾個女生半夜在宿舍毆打一個女生,結果將人家耳膜打穿孔,結果,幾個家長賠禮道歉不說,每人賠了數千元,最多的(主謀)賠了一萬多。

14週歲以下應該是初中或小學學生。如果將別的孩子打殘廢,一個是刑事責任,一個是民事責任。

但法律規定,14週歲以下不負刑事責任。而民事責任就是經濟賠償,14歲應該還沒有什麼經濟收入,所以,應該由其監護人承擔。

因此,受害者家屬應該在民事方面要求施害者家屬賠償自己孩子醫療費及後期治療費生活補助費、自己的誤工費及孩子的精神損失費。

至於究竟賠多少,要看傷害殘疾程度,可以參照工傷規定的十級傷殘進行鑑定,然後計算各種賠償數額。











對受害者家屬來說,孩子一輩子就毀了,所以,一定不要客氣,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儘量要求多賠。

對熊孩子家屬來說,如果被打孩子屬於是四級以上殘廢,熊孩子家屬恐怕要賠償大了,估計上百萬甚至更多。即便五級以下,也夠熊孩子家長喝一壺了。


因此,為什麼交通事故中,有的司機碾壓人後,寧可把車倒回來再碾幾次致人死亡,然後進行一次性賠償。

熊孩子有其天性原因,但主要原因還是家長溺愛和放任自流,因此,對熊孩子嚴加管教,更為重要。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夢夢家的大東

石家莊市紅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總監

要冷靜,

第一,有罪釋放監護人是要進行民事賠償的,進行傷殘鑑定拿到賠償金,

第二,離婚把錢交給妻子,讓妻子能夠專心撫養孩子,儘量讓孩子找到自己的價值觀,殘疾怎麼了,殘疾人成大事者少嗎?

第三,由於孩子被人打殘加上離婚等打擊,言行舉止出現了重大不穩定,讓親戚散播出去,十里八村都知道這個人瘋了,

第四,滅門,住精神病院。

第五,表現好點等著早點放出來。

作為一個父親,保護不好自己的孩子已經是重大失職,如不能報仇活著有什麼用,如果對方追究把之前的賠償還給人家,教育孩子不能讓他去打人,但是絕對不能讓孩子捱打,捱打就要還手,我寧願傾家蕩產賠償別人,不願意別人賠償我。

創建於2018.7.31


懟人懟天懟地懟空氣


小時候比較淘氣,但因為遺傳,我身高和力氣比同齡孩子強的多,無論打鬧還是真打架,基本不會吃虧。但我為人老實,從來不會主動欺負同學。打架也都是被動反擊的,後來主動惹事輸了的同學告老師,通知家長,回家捱了頓更狠的,只有一條理由:給大人惹事了。根本不問原因。後來在同學間傳來了,那些本來打不過不敢惹我的壞孩子就故意找茬,只要我敢反擊,他們就跑我家告狀,家裡就會當面痛打我,給人家出氣。無論是否有理,無論輸贏,回家都會再挨一次更狠的。慢慢的我不敢反擊了,寧可在外面被打一頓,也遠比家裡打得要輕一些,不會太疼。在那時我就發誓,以後我有了孩子,我決不動他一根手指頭。

婚後有了孩子,老天爺心疼我,給了我一個乖巧聽話的女孩。膽子還很小。父母還想按他們當年教育我一樣,說教孩子不要給大人惹事時。我直接不答應了,我告訴閨女:出門如果有人敢欺負你,不用怕打回去,隨便打,打壞了爸有的是錢,賠得起。

我不溺愛孩子,也一直正確教育,樹立正確的三觀。我相信自己教育的孩子不會任性妄為,在這個前提下,敢欺負她的人,我不介意拿錢買那個的腿,或他全家人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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