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些日子的反思已醒悟,感謝檢察官的耐心幫教,不起訴決定讓我重新步入正軌,今後我要做一名好學生,做一個守法的公民……”近日,龍陵縣檢察院公訴科收到一封被不起訴人楊某寄來的感謝信,字裡行間飽含懊悔和感激。
2017年8月12日,楊某在網吧上網期間將被害人擺放在凳子上的手機盜走,經鑑定被盜手機價值人民幣2345元。因達到立案標準,公安機關將本案移送龍陵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主動與楊某父母聯繫,向楊某所在村委會、公安機關詳細瞭解楊某平時的表現。得知楊某系一名大二在校學生,家庭十分困難,假期也在四處打工,自籌學費減輕家庭負擔,本是善良堅強的孩子,卻因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
在對楊某進行訊問後,承辦檢察官耐心向其說明盜竊行為的後果,不僅給自身也給家庭帶來嚴重危害,罪與非罪僅在一念之間,不可存僥倖心理。經過檢察官多次幫教,楊某將自己的反思寫成了悔過書提交給檢察官,以表自己認罪、悔罪的決心。
最終經綜合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楊某系初犯、偶犯,在案發後能主動歸還被盜贓物,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需要判處刑罰,且其系在校學生,本著教育、挽救方針,對楊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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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號 | 總第1936期
文字 | 劉呈軍 陳秀娟
策劃 | 王衛雲 何贇
監製 | 肖鳳珍
來源 | 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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