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萬元的借款事實是這樣虛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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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逃避債務,被告竟虛構147萬元借款事實進行訴訟。近日,威海經區法院將一起涉嫌虛假訴訟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並對提供虛假證言的證人罰款1萬元。

2017年5月,高女士與被告祝某產生民間借貸糾紛,將祝某及其妻子於某訴至乳山法院,法院判決祝某償還高女士借款80.6萬元,並認定此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於某對上述款項負連帶清償責任。

於某為了逃避法律義務,與其女婿江某等人虛構了民間借貸合同、欠條等證據,並將於某夫妻二人名下威海某小區住宅樓403室房產抵押給“出借人”江某的姐姐江某麗。為了取得打款記錄,江某邀集多名朋友向江某麗銀行賬戶轉賬,然後轉賬給於某。2017年6月,江某麗以於某為被告向威海經區法院提起訴訟,並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虛構的書證、證言和銀行流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法院依此作出民事調解書,約定被告於某限期向原告江某麗償還欠款147萬元,原告江某麗對被告於某名下威海某小區住宅樓403室房產拍賣、變賣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後原告江某麗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法院依法查封了上述房產,並按照法定程序對該房產進行了拍賣,拍得價款190萬元。


147萬元的借款事實是這樣虛構的……


乳山法院判決生效後,高女士申請強制執行,但被告知被執行人於某的房產已抵押,無財產可供執行。高女士認為於某系家庭主婦,沒有生產經營行為,不可能發生大額債務,於某的抵押和訴訟均是虛假的。遂向經區法院舉報於某等人的虛假訴訟行為。經區法院經調查於某的銀行流水,發現其收到江某麗轉款的當日和隨後幾日,陸續通過提現或轉賬等方式將錢還給了江某的朋友,存在虛假訴訟的嫌疑,經區法院經研究決定對本案啟動再審程序。江某見法院再審此案,便又心生一計,指使證人劉某作假證,企圖擾亂視聽,矇混過關。但假的永遠不會成真,經法院再審查明,江某麗以虛構的事實起訴於某還款,而實際上於某並未向江某麗借款,雙方並不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本案系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不僅損害了當事人權益,還嚴重妨礙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秩序,破壞司法權威,浪費司法資源。經區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判決撤銷原案調解書,駁回原告江某麗的訴訟請求。在鐵的事實面前,江某等人寫下《認錯書》承認了虛假訴訟的事實。


147萬元的借款事實是這樣虛構的……


判決生效後,法院依法對在再審程序中提供虛假證言的證人劉某罰款1萬元;將涉嫌虛假訴訟罪的本案當事人江某麗、於某及案外人江某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同時根據乳山法院的裁定書將涉案房產拍賣款80.6萬元移交給乳山法院。

法官提醒: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試圖通過虛假訴訟達到不法目的的單位和個人,任何惡意行使訴訟權利和不正當履行訴訟義務的行為都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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