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軍正式起訴性騷擾案當事人,當事人發正面照表示應戰,你支持誰?

表吵理我


事件發展過程:

2018年7月26日早5:17,弦子在微信朋友圈發佈長文,講述四年前的事情經過,她的朋友將長文後發表在自己的朋友圈;

2018年7月26日早6:42,麥燒同學在微博上發表了弦子的長文,並註明:朋友的朋友曝了央視主持人;

2018年8月15日中午,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發佈律師聲明:稱“朱軍性騷擾(猥褻)實習生”的信息為不實信息,並於8月15日將新浪微博原發者和轉發用戶起訴至海淀區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0日,多家媒體發佈報道《性騷擾當事人視頻自述:朱軍給我看手相,手伸進裙底未遂後強吻》,弦子在鏡頭前講述了四年前發生的事情,並希望更多受害人能夠站出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18年9月3日,由朱軍主持的《中國民歌大會》節目(重播)出現在央視三套,並將連續播出8天。當天,麥燒同學和絃子對此發佈微博表示不滿。該條微博被轉發10000次;

2018年9月4日,央視三套停播了原計劃播出的《中國民歌大會》節目,在未來一週節目預告中,該節目消失。

對此,你支持誰?你認為誰在說謊?

這是要吃瓜群眾站隊嗎?

這可不是靠感情就能覺得的事情,看誰順眼就支持誰。

現在雙方都走到了法律的解決途徑,而用法律解決,就需要有相應的事實證據。


一、我相信當事人(指題中的當事人,非朱軍)不會空穴來風

這樣大規模的揭露所謂的著名主持人的隱私事件,不僅需要自身的極大的勇氣和麵臨一定的風險(不一定是訴訟的呦),而且需要一系列相應的證據。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其他的所謂受害人的響應,這是我選擇相信她的理由。

當事人報過警,警方還出過警。大家都知道,警方接警都有記錄的。

如果當事人報了假警,那為何當事人沒有因報假警而受到處罰呢?


誹謗是什麼?誹謗是以不實之辭毀人。

隨意去毀一個不相干人,你可以想象那個人得有多麼的氣憤,估計殺人的心都有。

這也就是你雖然恨一個人,但你不會隨意將一個屎盆子往他頭上扣的原因。


二、但訴訟的結果對當事人(指題中的當事人,非朱軍)來說卻不一定樂觀

以前就有央視某著名主持人的齷齪案件,網上還有相應的錄音可以播放,可以想見女方所述真實性的可能性有多大。但那個饒女士卻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法律講究證據,而證據能夠證明的事情往往與客觀真實還有一定的差距。

這就是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的差別,尤其在一些涉及隱私類違法犯罪的案件中,很難查清案件的事實,因為侵權人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會選擇相對隱蔽的空間,採用隱蔽的手段。

即使有人看到,能夠站出來為你作證的恐怕也是寥寥無幾。


所以,此類糾紛的結果不能令人樂觀。


三、然而,公道自在人心

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勝利。

起碼說,一個單位的員工被外面的人無妄的欺負了,單位沒有為其撐腰,但也不會再踩上一隻腳。對其節目的停播,可以看做其單位對其行為的一種認定。

連你的家長都不相信你,我們這些吃瓜群眾又為何去相信?


看看其自傳,瞭解下其是如何進入的央視,你或許會反思,一個人揹著個包就去了央視,然後就被央視錄取了,不會那麼天真吧。

一個這樣的人,站在一個這樣的舞臺上,你認為誰會說謊?

這不是顯而易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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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相信當事人弦子的比重更大。

當事人弦子在新浪微博的認證為編劇,具體叫什麼名字我們並不清楚,只知道她是湖北武漢人,在北京工作,曾經在中央電視臺實習過。

可以說是小透明一枚,沒有多大的勢力,也沒有多大的名氣。

在被朱軍性侵猥褻的這件事當中,弦子的表現一直都符合常規,並且對於證據以及細節都有存留。

性侵事件發生在2014年6月10日,在《藝術人生》實習的弦子被主持人朱軍在化妝間猥褻。

由於閻維文等人進入化妝間,朱軍才停止了猥褻。

6月11日,弦子在老師和老師朋友的陪同下,去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報警,警察做了筆錄,並且前往央視調取了監控視頻,並且提取了DNA。

此後警察根據一個弦子擦嘴的畫面對其說,這可以作為朱軍強迫你的證據。

作為中國著名的節目主持人,朱軍最後因為是正能量的代表,因此這件性侵事件被壓了下去,弦子遠在武漢的父母被施壓,要求弦子不再提及這件事情。

四年之後,由於ME TOO運動的發展,弦子在自己的朋友圈公佈了這一事件,並且在微博上得到了廣泛的關注與轉發。

弦子在微博上主動公開了自己的經歷,甚至公開了自己的照片,從事情的起始,到事情如何不了了之,一直到中間的取證與細節,還有重要的相關當事人,弦子都寫得清清楚楚。

作為前央視主持人,早在很多年前,因為一部《手機》,崔永元認為這是在映射自己,傷害自己的名譽,傷害自己的妻子和女兒,因此在報紙在電視以及在網絡上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名譽保衛戰。

朱軍也是有妻子和兒子的人,他的兒子曾被傳是智障,他親自闢謠。

如今出了這麼傷害他名譽的事情,朱軍做得這麼穩,甚至連一個回應都沒有。

如果這件事情有假,朱軍不回應,那麼閻維文也不回應嗎?羊坊店派出所也不回應嗎?央視也不回應嗎?

要知道,弦子不是什麼知名人物,如果她說錯一句話,就很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但是截止到目前,她所說出來的每一項證據,都沒有被當事人站出來去指責她在說謊。

圍觀群眾自然會認為,弦子說得都是事實。

目前,朱軍已經起訴弦子和幫助弦子的麥燒,索求6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而弦子和麥燒也起訴了朱軍,以及將個人信息提供給朱軍的新浪,索求6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司法會做出最終的判決,人心也會做出各自的判決。

希望曾經保留過證據的羊坊店派出所能夠將證據提交,也希望弦子和朱軍都能得到一個公正滿意的判決。


林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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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軒老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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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沐辰


這事兒啊,我一不小心就站到女生這邊了……

為啥這麼肯定?理由如下:

1、當事人有報警記錄

這是鐵板釘釘的舉動,試想一下,一個在央視這麼牛叉的單位實習的小姑娘,沒事兒幹不可能撥打110來玩吧,且警察還出了現場,好做了詢問筆錄。



假如是小女孩冤枉朱軍,估計她早就被央視的保衛部門收拾的欲哭無淚了,這麼大一個單位,容得了你這樣一個丫頭撒野?報假警是要被行政拘留的知道不?

為何姑娘報警後這事兒就沒了下文,且一掩蓋就是這麼多年,這就對了嘛,這不就證明朱軍多半是攤上這件事兒了麼?只是他當時未得逞,也沒留下啥證據,這事兒估計當時就這麼不了了之了。

2、身份懸殊發生誣陷的可能性不大

這一點與上一點有異曲同工之處。

換句話說,小姑娘想訛名人,也得分人去,也得分時間、地點吧,她就是想要訛朱軍,怎麼也得找個賓館酒店啥的,只要朱軍進去,沒啥也就有啥了。



但她怎麼都不會選擇化妝間這種人來人往、幾乎是半公開的環境下玩“捉妖記”,這不是給人家留話柄嗎:這種地方你用腳趾頭想想也不可能幹那事兒啊……

最主要的是,女生與朱軍身份懸殊之大,加上朱軍在國人心目中老好人、穩重的正面形象,以及他在央視的人緣、地位,你要是真的冤枉他,你就不是與他一個人為敵,而是與整個央視為敵啊,他不急眼把你弄進監獄我名字倒著寫。

3、現場閻維文是目擊證人

這裡說的就是閻維文大哥,當時女生說過的嘛,事發時幸好閻維文進入房間,朱軍才停止手上動作。

但我在想,這事兒讓閻維文作證的難度較大,因為一是時間久遠,二是他真不一定能看到具體情況,且沒有視頻證據,萬一朱軍死活不認,他老閻豈不是裡外不是人?

事實證明,朱軍確實是死活不認賬。

4、沒有侵犯鐵證成為朱軍矢口否認的理由

無論是猥褻也好、強姦也罷,到了法庭上就要講個證據。

但現在朱軍為何會如此強硬,因為女孩沒有證據啊!



如果女孩手裡有從朱軍身上撕下來的衣服,或者當時受了傷,或者有相關生物檢材,室內客廳有監控證明朱軍實施了騷擾行為那還好,但目前就是證據缺失,所以朱軍方面一直很強硬。

以朱軍的地位而言,出了事兒絕對是要想辦法解決的,只是現在女孩突然出手把他“將”了一軍,搞得他有點措手不及。但事情這樣發酵起來肯定不是個辦法,所以必須主動出擊澄清影響。

可惜,當事人的那次報警,讓朱軍反擊起來特別多被動……

現在,我們就靜待結果出爐吧……


普了次法


早在今年7月,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被一化名“麥燒同學”的網友曝光曾性騷擾女實習生,此消息一出,舉國上下一片譁然。

隨著ME TOO運動的發起,全球都掀起了反性侵的熱潮,而在這時,消息一出,不僅讓朱軍職業生涯受到牽連,還讓人們更加重視女性受欺凌後如何保護自己這個問題。

而這位女實習生,別名玄子,公然指責朱軍在她實習期間毫無戒備的情況下,對她做出很多不雅的事,當事人玄子聲稱於四年前就報案了,但後來由於朱軍影響力過大。

她的老師勸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警察也勸她放棄。

小姑娘選擇等待,但最後不了了之。

四年後,小姑娘決定將這段往事依舊曝光於天下。並且關於曝光的文字也有很多被刪除,這讓很多吃瓜群眾不明所以。

朱軍在消息被曝出後堅持否認此事,先是公開辯解,後來決定用法律的武器還自己一個清白,起訴了當事人。

而這邊小姑娘聲稱自己有當年事件的相關證據,也起訴了朱軍,兩個人既是原告,又是被告。

不過作為吃瓜群眾,在事情沒有水落石出之前,是不會輕易站隊的,畢竟全憑一張嘴。

所以到底是朱軍人品有問題,還是小姑娘造謠生事,法律總會給我們一個公正的答案的。

在這裡,還是得說這種取證還是比較難的,女方難以證明自己被朱軍騷擾過,朱軍也難以證明自己是清白的,舉證是很難的事。

不過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要謹慎,做人也不能忘本。希望朱軍能不負大家期待的那樣,表裡如一,是個品行端正的人,也希望姑娘未來之路能更加順暢。

但是二者總有一個是撒謊的,希望早日真相大白吧。



壹條電影


這件事情無法支持誰,因為事件的真實情況並不是很清晰明瞭,在這種情況下,不能輕易相信任何一方的說法。

這個事情在最初被爆出時,輿論就基本分為兩撥,一撥支持女方,認為應該維護自己女性的權益,為自己討個說法;另一撥支持男方,認為整個事件沒有現場照片或視頻等實質性的證據,也沒看到有真正瞭解事情整個經過的目擊證人,對事件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並有網友提出了疑問,據說這個事發生在四年前,為什麼女方事發當時不一直追究到給出一個滿意的解決,而在時過境遷之後才又想起來重提此事。

這個事件確實給人的感覺是模稜兩可,不少人持半信半疑的態度。

按理說,男方作為央視知名主持人,不會傻到公然犯這種低級的錯誤。他能不明白,這樣的事有可能會毀了他長久積累的名聲,甚至毀了他的職業生涯。辛辛苦苦在央視混了這麼多年,眼看就要圓滿退休,似乎不應該在這個節骨眼上,自己給自己整么蛾子。

在網上也看到了一些女方對這個事情的長篇陳述,據說,還就此事接受過採訪,將經過描述的可謂詳盡。如果從女性的角度考慮,一般人不會拿這種事去曝光自己,很明顯並不是一件什麼光彩的事,作為一個女孩子,難免名聲會受到影響,女性對這方面的名聲還是比較重視的。女方敢於親自曝光出來追究,是需要一定勇氣的,這也是不少人支持女方的理由。

有朋友覺得女方是為了藉助男方出名,這個到可能性不是很大,畢竟,靠這種事出名,即使出了也不是啥好名。也有網友猜測,可能女方追究也是身不由己。無論是那種情況,目前,女方首先要面對的是男方提出的起訴,也許事情會一點一點清晰起來。

不管這個事件是否真實,關於女性被騷擾的問題,確實應該引起重視。經常可以看到公交、地鐵上女乘客被騷擾的新聞。女性首先自己應該學會自我保護,要對騷擾者堅決反擊,並採用報警等方式獲得幫助。

此事件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對於接下來事件的走向,一起拭目以待。

大家支持哪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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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朱軍提起的應該是刑事自訴。即以侮辱誹謗罪的名義,對當事人提起刑事自訴。

當事人正面應訴是必須的。

但本案的焦點仍然是證據。

對於"性騷擾"屬於抓現形的犯罪行為,只要證據確實、充分,以流氓罪處刑是沒有疑義的。

但當事人在時間已經過去近四年的時間裡,再次以"性騷擾"的行為公佈事情經過,並認為受到性騷擾了。

這在時效上屬於無效。流氓罪的處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是公訴案件或治安處罰行政案件。

但對朱軍而言,這當頭一棒肯定給打暈了。面對沸沸揚揚的輿論,使朱軍的名譽受到嚴重傷害。有人說,會越摸越黑; 也有人說警方筆錄就是證據。

殊不知,朱軍是公職人員,公職人員甭說犯罪必須處刑,即使違紀也要處分。何況性騷擾情節嚴重者就是流氓罪。

所以,朱軍的任何辨解都是圖勞的。唯一可以澄清事實真象,並還以清白的,只有依靠法律。讓證據證明事實真相,這是無可辯駁的,且是最有力的。這不是越摸越黑,而是要讓證據說話。

那麼,證據說什麼了呢?有人說姑娘報警了,警方出警了,並做了筆錄了。這就是等於經公了。

那麼代表這公的警方做什麼了呢?至少四年未動是事實吧。為什麼沒動呢,按照公安部《人民警察處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若干規定》要求,刑事案件接警後必須出警,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犯罪必須立案,而立案的法定條件警方必須掌握一個犯罪事實。警方四年未動就證明警方沒有立案,沒有立案就等於沒有犯罪事實,這是順理成章的。

這裡的核心問題只有報案人的口頭孤證。沒有生物證明,沒有受害人的傷痕,也沒有視頻、人證。這個孤證,在法律上是不能當作證據使用的,也叫"孤證不立"。這就是警方的立警之本,安邦之根,這也是公訴案件的原則性。所以警方沒有把當事人的報案當做證據,且是當事人報案後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當事人說的話是事實,不是警方不管,而是警方沒有證據不能管。

話又說到現在的當事人再次把此事公諸於眾,任何一個截屏都能證明當事人對朱軍構成了名譽權傷害。刑事自訴是最好的辦法,誰是誰非由證據說了算,由法院依法裁決。

管見了。


商世好


筆者覺得這就是一起網絡碰瓷吧。一個四年前的事情現在翻出來繼續熱炒,不排除團隊操作的可能性。現在當網紅太容易了,一個見不得人的事情能讓自己立馬紅起來。看看強哥事件女主角和霸座男就知道了。

要說不是趁熱度我還真的不相信,一個人把一件屈辱的事會放在心裡四年,然後還鄭重其事的找媒體熱炒出來,事無鉅細繪聲繪色。可以說這不是一個弱女子的所為。可以問問各位網友,如果你們遇到這樣的事會大張旗鼓的讓全國人知道?

朱軍是一個央視主持人,也是一個名人。應該說這個女人目前的生活狀態並不是很好吧,可能有人找她合作。但是必須把這個事件做大才行。這也是娛樂圈一貫的做派。

發正面照的目的不是其他,或許就是為了未來的大紅大紫做準備。說不定這事過不了多久,該女子就成了某大型製作的女主角了。如果不發正面照,不趁著熱度把自己推出來,事後又有多少人能認識她?

其實不管輸贏,該女子都已經是最大的贏家了。真的判輸,也就是一個道歉,贏了,她就獲得更高的知名度曝光度。

眾說紛紜,都不如法律給朱哥一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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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我支持真相,支持證據,而不是盲目地支持兩者任何一方。

這件事剛剛曝光時我也很詫異,感覺性騷擾的事情很難和熒幕中的朱軍聯繫起來。朱軍是名人,單從他主持了這麼多屆春晚來講,他的名氣和能量就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但是,朱軍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犯男人的錯誤,就連劉強東都不例外。

如果站在維護女性權益的角度看,我願意支持弱者曝光真相,畢竟,雙方在發聲渠道上的差距可謂天差地別。不能冤枉一個表裡如一的好人,但更不能放過一個兩面三刀的壞人。

不得不說,人性真的很難描繪也很難琢磨,名人因為性騷擾陷入醜聞的不在少數,也曾出現過別有用心者想要出道,不惜通過炒作醜聞達到自己的目的。

如果一個女孩曾被性騷擾而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發聲,不能曝光真相,那將是可悲的。同樣,如果我們盲目地相信一面之詞栽贓無辜者,順帶被人當槍使,那將是可惡的。所以在證據沒有曝光之前,在審判沒有落定之前,我們只能選擇讓子彈飛一會兒。

現在,雙方各執一詞,唯一的目擊者不可能發聲。既然弦子姑娘報了警,想必會留有記錄吧,希望到時候這些證據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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