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市服裝店內殺人!宣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飛涉嫌故意殺人案提起公訴

闹市服装店内杀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飞涉嫌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日前,王飛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由宣城市人民檢察院向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王飛,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2018年2月27日11時許,被告人王飛持單刃尖刀至朱某打工的宣城市中心某服裝店,對被害人朱某連續捅刺致被害人朱某當場死亡,後被偵查機關控制到案。

宣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飛持刀殺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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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服装店内杀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飞涉嫌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策劃/審稿 :汪祥林 高 虹

文 字 :馬 婷 查 丹

編 輯 :查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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