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喊冤方式除了擊鼓還有什麼?

眾所周知,我國專制統治者為了鞏固其統治秩序,表示聽取吏民諫議和冤抑之情,在傳統法治上允許喊冤制度的存在。

古代的喊冤方式除了擊鼓還有什麼?

縱觀歷史,中國傳統法制所許可的喊冤方式有三種:

一、“登聞鼓”制度。也就是吏民擊鼓喊冤的一種方式,在皇宮左側置一大鼓,有冤者(往往蒙冤被押犯的家屬)可擊鼓喊冤,由官員加以記錄上奏。這種制度始於漢朝,而且為以後歷代所效法,並不斷完善。

古代的喊冤方式除了擊鼓還有什麼?

二、攔駕(轎)制度。一般是喊冤者手舉狀紙,跪在皇帝、大臣或官員車駕、轎子經過的路上,攔駕喊冤,希望能夠除惡扶善,平凡昭雪。但由於官吏貪贓枉法,大部分官吏不問冤情敘事,一律按“衝突儀仗罪”責打數十大板,對不實者處罰更重。

三、臨刑喊冤。一般是被執行死刑的人在臨刑時喊冤,以求監斬官明察伸冤。但這種喊冤,在君主專制社會里大多不被監斬官所理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