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拐賣兒童就應判死刑,只有這樣才有效控制此類案件發生」,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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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強烈支持這樣做,重判才能威懾邪惡。

當然,也有一些頭腦有不貴恙的人,他們會提出反對的意見。他們的理由是:如果刑罰過重,就會讓人販子為了躲避懲罰,偷偷把孩子殺害。



(很多殘疾的兒童乞討者,來源可疑)

這個理由非常荒唐。其荒唐,就類似女性面臨性侵的時候,就不允許反抗,因為反抗就可能遭遇壞人的殺害,所以不但不應該反抗,還要積極配合。

按照他們的邏輯,以後,當國家面臨外國侵略的時候,我們也不能抵抗了。因為,如果我們抵抗,外國軍隊就會報復我們的居民,這種可能性是“可能存在的”。誰也不敢打包票,說他們一定不會報復居民。既然,他們有可能報復居民,我們就不能做任何的抵抗,萬一發生了居民被報復,罪過就是來源於我們的抵抗。所以,我們唯一應該做的,就是立即向外國佬投降。而不是去抵抗,因為抵抗會落個不是。

誠然,重刑是可能讓人販子鋌而走險,但是,同樣可以在源頭上遏制犯罪。也就是說,讓很多本來打算做人販子的人,提前中止犯罪。他們一看,犯這種罪就會死刑,實在太不划算,也就會斷了念頭。


懷疑探索者


先給大家介紹一個真實案件,再談要不要對人販子判處死刑。

李某是一個剛滿26歲的妙齡女子,她的人生本來非常美滿,有一個疼愛她的丈夫,有一個可愛的孩子,還有一份前途可觀的工作,一切對於她來說都充滿幸福感。

可是這份幸福感被可惡的人販子徹底打破了。她在一次出差途中,被人販子拐賣到荒野山村,被迫嫁給了一個40多歲的中年男人。這個中年男人打了這麼多年光棍是有原因的,他相貌醜陋、不講衛生、脾氣暴躁,李某看到這麼一個人逼迫自己做他妻子,頓時感到天昏地暗。但是,渾身髒汙的中年男子還是依靠強行手段侮辱了年輕貌美的李某,五年之內讓她生下了三個孩子。

就這樣,李某每天白天被鎖在暗無天日的黑屋裡,晚上無能為力地忍受著禽獸侮辱,她的人生被徹底毀滅掉了。五年以後她終於逃了出去回到家鄉,卻發現一切早已物是人非。

原來,當初李某被拐賣時,她的丈夫苦苦尋找了她整整兩年,後來終於絕望之後,他在自己父母的要求之下,忍痛送養了他和李某的親生孩子,和別的女人結婚生子,艱難開始了新的生活。

李某費勁千辛萬苦回到家裡,才發現丈夫已經成了別人的丈夫,無法再與自己相聚;孩子也成了別人的孩子,早已不認識自己。不光如此,她還有了三個被迫生下的孩子,雖然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但他們卻代表著中年男子對自己的暴行,根本就沒有辦法面對他們。因此,李某的整個人生都被人販子和收買她的男子徹底毀滅了,整個世界都失去了意義。

雖然李某報案了,但人販子沒被抓到,收買她的男子數罪併罰也只被判了8年。短短8年怎麼能抵消李某這5年來遭受的痛苦和整個人生的覆滅?正因為拐賣人口犯罪會給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如此嚴重的破壞,比故意殺人還要惡劣千萬倍,所以我絕對支持判處人販子死刑,以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


冰焰


人販子啊!人販子是老百姓最痛恨的人之一,是屬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他們破壞社會穩定,影響家庭幸福,使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罪惡的勾當冠絕古今,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警示世人,千刀萬剮尤不解恨何況槍斃而已。


罪大惡極的人販子陳蓮香

婦女兒童是受害者的主力軍,人販子對被拐賣者的傷害令人髮指,殺了人販子就是對他們最大的仁慈。
罪大惡極的人販子趙超超

殺一儆百具有極大的震懾力,打擊人販子,打擊犯罪分子絕不能手軟。對人販子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圖片來源於網絡――自由飛翔邀請你做客今日頭條!


自由飛翔YouGuKe


拐賣兒童給一個家庭和兒童本身帶來的傷害是不可逆的從嚴從重處罰是基本共識。不少人建議對於拐賣兒童者處於無期徒刑和死刑,並且對於無期徒刑設定不準減刑的規定,通過最嚴厲的懲處加大違法成本,形成利劍在空的高壓氛圍。不給拐賣兒童者僥倖機會才能有效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拐賣兒童實際上就是拿孩子和家庭幸福換錢,屬於一種違反人道的行為,觸碰道德底線,也是社會上難以容忍的一種犯罪行為。通過法律的形式形成絕對的高壓打擊態勢,進而避免個別人鋌而走險是一種不錯的選擇。有人建議對於這類犯罪,沒有教育和讓其改過自新的義務。這反應了大家對於類似犯罪的態度。

雖然拐賣兒童也有不同的情況,但總體而言高壓是人們基本共識。從嚴從重處罰才能提高犯罪者違法成本,讓不少人在從事類似犯罪行為前慎重的思量。部分人鋌而走險其實也與違法成本低有關。當違法成本遠遠大於其獲得的收益時,拐賣兒童者就會重新考量了。


深度軍備


人販子喪盡天良,害人極深,強烈建議判重刑、死刑!

人販子是最喪盡天良的犯罪分子之一,不知多少幸福的家庭被人販子徹底摧毀,多少健康快樂的孩子被人販子打入生命的絕境,簡直是禽獸不如,毫無人性的邪惡分子!

人販子也是人吧,難道他們都沒有父母,沒有孩子?難道從沒想過如果自己的孩子被拐賣,自己會怎樣?

人販子應該不是人類,因為只要有一點人性,都不會做得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情來。

一個家庭,什麼最重要,當然是家庭團圓、和睦。可是,人販子卻把孩子拐走了,對孩子的父母來說,難道不是比要他們的命更殘忍嗎?一輩子骨肉分離,跟殺人有何區別?

殺人犯往往因為苦大仇深而殺人,但人販子僅僅為了賺錢,就搶走別人的孩子,毀滅多少家庭的幸福,豈能容忍?

法律是用來做什麼的?法律是用來維護公平正義,是用來保護群眾的。對人販子的寬容、輕判,如何能起到震懾作用,如何能杜絕拐賣兒童?

法律規定,犯拐賣兒童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只有在極端惡劣的情況下才判處死刑。在實際上,不少人販子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多少年過去,拐賣兒童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無數家庭生活在惶恐之中,生怕自己的小孩一不留神就被拐賣,更不用那些已經被拐賣孩子的家庭,終日以淚洗臉,一輩子過不上正常的生活。對這些十惡不赦的壞人,豈能繼續容忍?

因此,強烈建議對人販子處以重刑,最低判處二十年,直至判處死刑!



李蓬國一針見血評論


應該堅決判處死刑。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更是一個家庭的希望,跟我們農民耕種一樣,如果這樣的希望破滅,就什麼都別談了,拐賣兒童,比起其他的犯罪更嚴重,危害性極大,所以應堅決判處死刑。


陳培懷1


他們的心裡已經扭曲 因為法律對他們的處罰太輕 他們已經不在乎 為了暴利他們踐踏法律 現在都是組團甚至家庭組團 憐憫他們就是傷害自己 他們的家人都是參於者 不槍斃難平民憤


o_O狂想曲O_o


十萬個贊同!

有人會說那樣不就是把人販子往絕路上逼,最後為了自保可能會殺害孩子!但是我覺得那種人本身思想就是有問題的,或者說他就是一個人販子,就是想為自己開脫!

因為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正常公民來說,他壓根就不會想過去碰任何違法犯忌的事!所以如果國家對人販子推行死刑,只會讓老實人更老實,而有壞心思的人也不敢去碰那根紅線!

這就是一個普通的人的最佳答案!謝謝!


平心靜氣凝神


直接死刑是不是太便宜他們了。沒經歷過的永遠不會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真的很希望有關部門多多關注那些失去孩子失去親人的家庭去看看。我相信他們看過後就知道為什麼直接判死刑都是仁慈的


愛吃奶糖的藍鷲


就是應該死刑!我們給人販子改過的機會,誰給孩子們一個重來的機會!被人販子騙走,孩子的一生都被毀了!所以不可以給他們任何機會,一旦發現全部死刑!我們國家對人販子的處罰太輕了,才導致這顆毒瘤始終存在!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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