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代理記帳公司提醒您這些發票蓋了章,反而是畫蛇添足

大家都知道發票都是需要蓋章的,但是有一些發票卻是不需要蓋章的,蓋了章反而是畫蛇添足,下面

鄭州代理記賬公司河南張張財務就為大家解答一下哪些發票不需要蓋章。

1、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和報稅聯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479號)的規定,《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當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從實務的角度,建議《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如稅務機關要求“蓋”可以補蓋;如果《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聯和報稅聯加蓋印章,如稅務機關要求“不蓋”,您可就沒有辦法“塗改”或重開(因《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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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票的記賬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所以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章。

3、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84號)的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製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因此,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不管是彩色打印還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開票單位再加蓋發票專用章。河南張張財稅公司是一家專業做鄭州代理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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