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個中國大案偵破紀實04:掏腸手案件,中國的「開膛手傑克」

一百個中國大案偵破紀實04:掏腸手案件,中國的“開膛手傑克”

掏腸手案件是比普通的碎屍更殘忍十倍的案件,但好這疑案的本身其實並沒有什麼疑問,無非是個變態的傢伙乾的,最大的疑問的是被抓獲的兇手究竟是不是真兇。

這個掏腸惡魔案件,同白銀連環變態殺人案一樣發生在甘肅,看來甘肅這個地方治安還真是夠嗆。

2004年8月12日晚11時,張掖市甘州區鹼灘鎮古城村19歲的少女琳子(化名)被掏腸惡魔殘忍地從下身拽出小腸,纏在脖子上身亡,傷害現場慘不忍睹,甚至嚇呆了趕來的公安人員。這樣殺人的方式在全世界也是聞所未聞,所謂開膛手傑克也遠遠不如這個惡魔殘忍。一時間,該案引起當地極大恐慌。

沒想到僅僅一個月後,9月20日凌晨30分,大滿鎮平順村17 歲的少女小花(化名)被掏腸惡跟蹤,黑暗中,小花被人用手和繩子勒暈。和死去的琳子一樣,小花的小腸也被惡魔從下身瘋狂拽出。還好小花的呼救聲被其他人聽到,掏腸惡魔被趕來的路人嚇走,沒有來得及將小花徹底殺死。不過小花雖經及時搶救挽回了性命,但其身心遭受極大摧殘。

兩少女被殘害

19歲的琳子(化名)是張掖市甘州區鹼灘鎮一位有口皆碑的 好姑娘,由於家庭經濟困難,她來到甘州區一家電專賣店打工,租住在甘州區西關三社的某民房內。琳子家境貧寒,其父憨厚老實,母親老實巴交,唯一的弟弟於2003年考到北京某大學上學,為了供弟弟完成學業,琳子被迫輟學在甘州區某商場打工掙錢。

2004年8月17日晚,幾個放羊的老人在琳子租住的房子附近發現一名嚴重受傷死亡的年輕女子。老人們驚恐的發現,受害者身邊全是鮮血,而受害者全身也都是鮮血,更可怕的是受害者脖子上還纏著什麼東西,似乎是一根繩索。在老人仔細查看以後,發現纏著這個少女脖子的,居然是他的場子。受害者被歹徒從下身殘忍地將小腸全部拽出,纏在脖子上。

這個極端恐怖的場景讓幾個老人嚇破了膽。

老人們報案後,警方立即趕到現場。這些公安裡面有從警20多年的老警察,但也被現場的慘狀驚呆了。由於死者面目全是血汙,根本看不出真面目是什麼。經過法醫仔細查證,死者就是阻住在附近的琳子姑娘。法醫認為琳子是被掐死以後,兇手伸手從她的陰部進去,在腹腔拉出了腸子,然後纏在她的脖子上。

顯然兇手對人體的構造和解剖學有一定了解,他的出手非常準確,拉出腸子也乾淨利落,顯然並不是誤打誤撞所為。

兇手掏腸的目的除了自己的變態以外,還在於殺人滅口。兇手很清楚的知道,一旦腸子被拉出這麼長,受害者基本不可能活命,所以才這麼做的。

但琳子姑娘既沒有被搶劫,也沒有被強姦,所以案件的目的很可疑。

而作案後,令人震驚的掏腸魔鬼作案後早已逃之夭夭。兇手作案手法老練,現場沒有任何目擊者,也沒有留下什麼證據。

掏腸惡魔的惡名,迅速傳遍了小城張掖。

正常來說,坐下如此大案的兇手肯定會隱藏一段時間再說, 讓人沒想到的是,這個掏腸惡魔居然還在頂風作案。

現年17歲的小花(化名),家住在甘州區大滿鄉平順村,為 了幫助父母減輕負擔和供姐姐、弟弟上學,小花不得不輟學外出打工,也是個苦孩子。

2004年9月初,小花跟隨同村人明某到其開設在甘州區東街的一家牛肉麵館打工。由於老實肯幹,小花深受老闆娘的喜愛。

9月 20日凌晨0時30分許,小花到麵館外如廁。沒想到在黑暗中,小花突然被人用手臂和繩子勒住。這時小花趕緊求饒說:“叔叔,我是人,不是鬼。”但是罪犯仍然沒有停手,直到小花失去知覺後很快神志不清。然後她趕到下身一陣巨疼,頓時慘叫一聲隨後昏迷了過去。

正在等待小花回來的麵館老闆明某,突然聽到“哇”的一聲慘叫,她趕緊跑出麵館到廁所尋 找小花,但沒有看見小花蹤影。明某急得大聲呼喊小花的名字,被小花的慘叫聲驚醒的鄰居們也紛紛跑出來和明某一起尋找小花。黑暗中,在麵館背後的一個樓道 裡,人們發現了已經奄奄一息的小花,明某趕緊上前攙扶,突然覺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覺,低頭一看竟然是一堆腸子

小花則倒在地上,象死去的琳子一樣,她的小腸被惡魔從下身瘋狂拽出,鮮血和著糞便頓時浸滿案發小道。老闆娘本人因為受驚過度,險些暈倒。稍微清醒以後,老闆娘立即撥打“110”、“120”,小花被迅速趕來的民警和醫護人員緊急送往張掖市人民醫院搶救。

9月24日上午9時許,記者來到張掖市人民醫院,在該院普外科急救室見到了已經從深度 昏迷中甦醒過來的小花,她的母親在女兒身邊不停地哭泣,因過度的悲痛和哭泣,這位可憐的母親兩個眼睛紅腫,嗓音沙啞。

聽到記者是為採訪小花而來,她忍不住 嚎啕大哭,幾度哭暈在女兒的病床邊。被病痛折磨得已經無法哭泣的小花,在巨大痛苦中不停的發抖。記者看到,雖然案發已經過去4天時間了,但身受重創的小花 臉部依然腫脹,倆隻眼睛裡充滿了黑紅的血絲,脖子裡被人勒掐的傷痕依然清晰可見,即使吸著氧氣、輸著液體,但難忍病痛折磨的孱弱身體仍不時地抽搐顫抖。看 著小花母女倆可憐無助的情形,在場的人無不為之潸然淚下。

張掖市人民醫院普外科柳佰富主任接受採訪時說,小花被送來的當天晚上,醫院就對其進行 了急救手術,當時,經過檢查發現,小花“大網膜”和小腸全部在下身裡掉著,不僅小腸斷裂成五六截,小腸“系膜”的損傷十分嚴重,就連沒有斷裂的小腸“漿膜 層”也被全部拽落,整個小腸斷裂壞死多達2米多,剩餘的已經不到1米。柳主任十分憂慮地告訴記者,雖然醫院經過全力搶救,小花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但作為 人體最主要的消化、吸收營養功能的小腸,三分之二被截除,人的生存質量是很差的,假如再有其它預料不到的併發症,則小花的病情發展就很難預料了,也就是 說,小花仍然時時處在生死攸關的危險邊緣。

在急救室,記者也見到了正在這裡陪護小花的牛肉麵館老闆娘明某。提起這一慘案,從未受過這種驚嚇的明某說話聲音也不停的發抖。她告訴記者,當晚,小花說要上廁所,她勸小花在便盆裡解手,但害羞和懂事的小花堅持去了外面,但她也萬萬沒有想到這 樣的不幸會突然降臨在小花身上。明某流著痛苦的淚水告訴記者,小花出去不到5分鐘的時間,她突然聽到“哇”的一聲慘叫,趕緊跑出麵館尋找小花。

麵館老闆明某告訴記者,她的小麵館開業才僅僅3個月,慘案發生後,她被迫將館子關閉,將 所有的積蓄全部交到醫院救治小花,目前已經花費了1萬多元,她也覺得無能為力了。自己想把店賣掉給小花治病,但由於發生過血案,根本沒人敢買。

記者來到小花家時,他的父親痛苦的告訴記者,孩子受了這麼大的傷害,家裡 經濟十分困難。他正在想辦法,將地裡的莊稼趕緊收掉給孩子湊幾個藥費,小兒子也因此被迫輟學,秋收結束也準備外出打工救助小花。

還好,慘遭惡魔掏腸的甘州少女小花,在社會各界的大力關注和張掖市人民醫院外二科全體醫護人員的精心治療下,已於10月27日病癒出院。社會各界捐助給了10多萬元,作為醫療費和後期康復的費用。

定位真兇

發生如此殘忍兇惡的案件,影響又如此之大,張掖警方受到的壓力不言而喻。

警方在這兩起案件後,根據之前群眾報案,將注意力放在了有前科的喬建國身上。

警方發現這兩起案件作案手段、兇殘程度與前一起未遂案件極為相似,斷定三個案子系同一兇手所為,遂決定併案偵查。專案組根據50多天的調查結果和9名目擊者、知情者提供的證據和線索,最後確定住在東湖小區的喬建國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很快將喬建國家包圍,20多名便衣警察在喬的居住區附近設了5個監控點,準備等喬一出門就立即抓捕。

但又有過3次服刑經驗的喬也很快發現了警方的部署,他將房門緊鎖,負隅頑抗。

喬家裝有防盜門,除非用撬棍才能打開,而他家中也有菜刀等武器。警方如果強攻可能會所有傷亡,或者會將喬建國擊斃,這都是警方不願意看到的。

9月23日,專案組決定誘捕喬建國,以做尿檢為由要求喬建國下樓。喬卻並不傻,他始終不開門,並揚言:誰想當英雄就上來,臨死拉幾個墊背的。如果來硬的他就跳樓。

這樣喬和警方對峙好9天,最後專案組負責人與喬對話,答應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檢。29日下午4時,喬建國終於同意去做尿檢,但剛下樓便被埋伏的民警抓獲。

抓捕喬建國後,辦案民警對喬家進行搜查,對搜查出的物證進行技術鑑定,同時繼續在外圍尋找證人證言、提取物證,並立即對喬進行了審訊。

經歷過“三進宮”、累計有10年牢獄經驗的喬建國有豐富的反審訊經驗。他在審訊中翻來覆去就是一句話:案子不是我做的,你們要是掌握證據就槍斃我吧!

官方的敘述是:辦案民警給他講政策、講法律、講人生、講親情、 講危害,他提出的一些要求辦案民警也儘量滿足。最後,喬建國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了,於次日下午5時許向辦案民警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

但一般認為警方肯定幾頓暴打,最後喬認罪。對於有重大殺人嫌疑的案犯,全國警察審訊時候沒有不打的。

張掖警方隨即公佈案件偵破情況,表示掏腸惡魔已經被捕。

同時表示喬建國還供述自己還有過三次騷擾婦女的案件,具體如下:

1.2004年7月的一個深夜,縱酒後的喬建國在甘州區某烤肉店附近轉悠,發現一名婦女正在孤身一人打電話,喬建國遂迅速上前,掐住該婦女的脖子,圖謀下手,不料該女子的大聲呼救使正好在附近的她的丈夫聽到,在其丈夫跑去救人時,喬建國落荒而逃。當時婦女和他的丈夫緊追喬建國,追到喬的家附近失去蹤跡,但基本可以肯定他就是在一代居住。但婦女和他的丈夫向警方報案以後,警方卻不可思議的沒有重視這個案件。

直到近3個月後,第二起“掏腸”案發生並經媒體報道後,警方才突然在一二天之內找到當時的受害者,多次詳細詢問情況。

如果在接到前起案件報案後,警方及時偵破並對喬建國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發生在琳子和小花身上的悲劇或許可以避免。

可能是因為當時還沒有爆發掏腸的案件。

2.令人不能想象的是,2004年8月12日,琳子慘死之後僅僅3天時間,8月15日,喬建國再次伸出了自己罪惡的手。當天深夜,喬建國到甘州區某酒廠對面的一小區去討帳。在樓道中碰到一名婦女,喬建國強行要求該婦女將其帶到住處,與該婦女發生關係後,將其拖到外面。在他被行人發現,喬建國逃走。但喬建國認為那個婦女是妓女,兩人是進行性交易,不算強姦。

3.而在小花慘遭毒手的前一天夜晚,酗酒後的喬建國在甘州區某醫院附近發現一名孤身婦女,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正欲下毒手時,突然接連而來的出租車燈光將其嚇跑,該婦女倖免於難。

慣犯和人渣

至於喬建國本人,老薩簡單介紹一下

喬建國本人確實不是善類,是個劣跡斑斑的傢伙。他生於1970年11月5日,出生在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這個傢伙身體比較強壯,他身高1.82米,身材粗壯。

喬建國生長在一個普通工人家庭,他的的父母親都是張掖某建築公司的普通工人。

喬建國上有3個姐姐,1個哥哥,他本人排行老五,是家中最小的孩子。

由於是最小的孩子,喬建國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們的寵愛,他脾氣暴躁、好吃懶做,不愛勞動,學習也不好。為此他的父親經常對其打罵,但絲毫沒有作用。

家人認為喬建國最大的轉變是因為一次戀愛失敗。當時喬建國初戀上一個女孩,但因為女孩家中嫌喬家人口多又貧窮,加上喬建國自己人品不好,就拒絕結婚的要求。

由此,喬建國大受打擊,開始自暴自棄。他開始酗酒,並且酒後在社會上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打架多了,自然就跟社會上一群不三不四的傢伙混在一起,越變越壞。

在未滿18週歲時,他因參與了一次團伙盜竊案件,案發後被人舉報,於1989年被張掖法院判處六年半有期徒刑。喬建國在監獄中表現不錯,他在1994年被減刑一年提前釋放。

喬建國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一生老老實實,最要面子。對於兒子這麼小就被判刑,他們深感羞辱。

喬建國出獄以後,父母還勸他好好做人,找份工作過日子。但由於是勞改犯,喬建國好幾年找不到工作,只能靠退休的父母養活。鬱悶之下,本來就酗酒的喬建國更是天天喝醉,後來居然還染上了毒癮。

在知道兒子吸毒以後,家人對他深感失望,尤其他的父親感到兒子已經無可救藥,開始對其不理不睬,直到喬建國最後一次被捕的10年時間內,父子兩人居然沒有說過一句話。

見家人對他不聞不問,喬建國也破罐子破摔,前後因為因吸食毒品2次被勞教強制戒毒,最後一次被勞教是2001年5月17日,勞教期限為3年,2004年3月14日被提前兩個月釋放回家。

在喬建國釋放以後,家人雖然對他不滿,但還是讓他居住在家中,給了他基本的生活費。

喬建國本人在勞教中,也被迫戒毒成功,雖然他還是嗜酒,相比吸毒已經是好多了。

喬建國雖然劣跡斑斑,但身材高大健壯,還是有些男子氣的,很多女性對他這樣的男人比較有好感。

2004年3月14日,喬在某酒吧喝酒時,認識了一名女子。這兩人居然一見投緣,很快確認了戀愛關係並同居,準備近期結婚。

這個女人也是在社會上闖蕩多年的女人,比較有能力。她跟喬建國準備去北京做蘭州拉麵的生意,已經做了前期籌劃,連在北京的店面也看好了。

家人看來,喬建國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

後來喬建國和警方對峙9天9夜的時候,就是依靠未婚妻的勸告,才讓他最初出來。

而他的未婚妻直到現在,也不相信喬建國是掏腸惡魔!

在家人眼中,似乎小兒子一切都走上正軌的時候,突然出現了這件事情。

警方的辦案過程

針對“8.12”犯罪現場留下的蛛絲螞跡,專案組一邊進行高科技鑑定,一邊反覆測算, 反覆模擬罪犯的行兇過程,迅速推斷出了罪犯的身高、體重、年齡段、犯罪時間等特徵和重要案情。

經過分析,排除了流竄作案的可能性,將偵查的重點放在了以發 案現場為中心的城郊地區和城鄉結合部的居民小區,辦案民警在居委會和社區警務室的配合下,分組對案發現場附近的所有居民,受害者的所有親屬、社會關係,具 備犯罪特徵的所有有前科、有劣跡、年齡在18到35歲的人員,以及受過生活、婚戀打擊的人員進行“地毯式”的排查,對列入排查範圍的對象全部造冊,逐個排 除,使嫌疑對象圈逐漸縮小。

“9.20”案件發生後,由於與前一起案件的作案手段、兇殘程度、案發現場特徵都極為相似,專案組斷定兩案系同一罪犯所為,遂 決定併案偵破。偵查員們根據50多天的調查偵查結果和9名目擊者、知情者提供的證據和線索,確定案發現場附近東湖小區的喬建國有重大嫌疑。

該案發生後,在引起了張掖警方高度重視的同時,案件也引起了甘肅省公安廳和國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公安部一位副部長通過網上看到這一消息後,當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當地警方迅速破案、嚴懲兇手。

張掖警方先後對500多人進行了全面排查,最終將作案嫌疑人確定在家住甘州區東湖小區某家屬樓的一位名叫喬建國的人身上。

辦案人員在調查過程中,兩位熟識喬建國的市民反映,9月20日零時許,他們和3個朋友在案發現場附近曾與喬建國擦肩而過,當時見他神情緊張,滿身塵土,手上還有血跡。可能由於匆忙,並沒有認出他們,而他們也以為是一貫愛酗酒的喬建國又酒醉摔倒粘了一身土,摔傷了手。

另兩位目擊者也反映,“9.20”案件發生時,他們正在發案現場的居民樓二樓連夜裝修剛買的房子,聽到樓下女人的喊叫聲後從窗戶探出頭來,在黑夜中隱隱 約約看到一對男女撕扯在一起,當時還以為是小兩口在打架,就沒有介意,但對男子的身高、體形、衣著印象頗深,覺得與偵查員描述的喬建國的特徵極為相象。

當時經過搶救甦醒過來仍然躺在病床上的小花,從警方出示的20多個嫌疑對象的照片中一眼就指認出了特徵很象犯罪嫌疑人的兩個人,其中一個就是掏腸惡魔喬建國。

另外,還有幾位知情者也向警方提供了一些與案情有關的重要證據,並在讓其辨認的20張照片中非常肯定地指認出了喬建國。

同時,喬建國本人的形跡也表現得很可疑,“8.12”案件發生後,他曾急匆匆地離開張掖前往河北的女朋友處,9月2日回來後正值警方在進行“地毯式”排 查,在家裡呆了3天后又匆匆趕往河北,9月17日又返回了張掖。“9.20”案件發生後,他又表現反常,閉門不出,拒絕接受偵查員的傳詢。

最後,警方初步確認有犯罪前科的喬建國,其身高、體重符合技術鑑定結果,有作案的時間和行兇殺人的動機,並決定對其實施抓捕。

警方公佈喬建國的供述!

喬建國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動機時告訴辦案人員,他坐過3次牢,在牢獄中受了不該受的苦,出來以後又被別人看不起。

他自己認為,雖然自己盜竊、吸毒,但 本“不該”坐牢,現在他已經被社會“遺棄”了,他的青春也浪費在了牢獄之中,而他被“遺棄”和浪費青春的一切根源,都是3次牢獄生活造成的。因此他痛恨社 會,所以常常想著以殘忍的手段報復社會,報復不願意跟他打交道的婦女,最後他將報復的目標選擇在那些無辜的女性身上。

根據喬建國供述,殺死琳子完全處於偶然

2004年3月14日,從勞教所釋放出來不久的喬建國,依然整日在甘州區一些酒吧酗酒。

8月11日,正在甘州區北街什字附近轉悠的喬建國碰上了正在此處等待朋友的琳子。喬建國見琳子獨身一人,遂上前與琳子答話,要求琳子與他談朋友,並將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經歷告訴了琳子。

當時,琳子雖然拒絕了喬建國的無理要求,但喬建國依然強行要求琳子12日與他約會。

害怕受到糾纏的琳子12日向自己打工的單位請假回家,探望父母,為了不耽誤工作,琳子當天下午返 回甘州區。

按約定的時間沒有見到琳子的喬建國大量酗酒後,開始到處尋找琳子。

不巧的是琳子與胡亂轉悠的喬建國在西關三社琳子的租住地附近相遇,喬建國對琳 子進行了痛罵和訓斥之後,強行跟隨來到琳子的宿舍,於當晚10時許,將琳子從宿舍拽出,冒著大雨和泥濘,將琳子拖到距琳子住處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樹林中,將琳子掐死。

隨後害怕琳子醒過來報案,在沒有找到兇器下手的情況下,兇殘的喬建國竟然對琳子實施了殘忍的“掏腸”,直到確認琳子死亡後,喬建國返回家中。

至於差點殺死小花一案,則是報仇時候認錯了人。

喬建國被釋放後,在甘州區某酒吧酗酒時,曾與該酒吧一女服務生髮生過爭吵,為此喬建國懷恨在心,一直圖謀報復,並多次對該服務生進行跟蹤,掌握其行動規 律,但都由於受到干擾,喬始終未能下手。

喬建國說:去年我剛從第三勞教所出來,4月的一天我到某洗頭房洗頭,去後她們問我要不要按摩,問 價錢時我和她們發生了爭執,吵了幾句他們罵我是勞改犯,我非常生氣,這就是事情的起因。過了幾天,我碰上洗頭房的那個女的何某,我掐了她的脖子,當時她的手機扔在一旁,我就拿上了,我 還問她是否把我認下。後來我把手機給她送回去了,她卻把我告到公安局,公安局找了我,我就很氣,就想報復她。在1月7日的庭審中,喬建國向法庭說明,所 有發生的這些案件都是因為何某這個女的而起,要不是她,也不會有後來的這些事情發生,現在他最痛恨的就是這個女人,因為是她向公安局告的自己,並導致後來 案件的發生和被抓。

9月19日深夜,喬建國與自己的朋友在甘州區某酒吧大量酗酒後,準備回家,發現曾與自己吵過架的東湖小區南門的一名保安正在值班,遂繞道準備經小區東門回家。

不想在東街某牛肉麵館附近遇上了正好準備出去解手的小花,正在醉酒狀態中的喬建國,看到小花的身影與曾和他吵過架的女服務生特別相像,遂尾隨小花。

小花還沒有進入廁所的時候,將其抓住開始掐小花的脖子,小花帶當地口音的驚叫聲使喬建國意識到他認錯了人,但喬建國害怕小花報警,遂將其掐暈,從廁所旁邊拖到就近的一個樓道口,對小花實施了殘忍的掏腸。

聽到小花慘叫聲後,趕出來尋找小花的麵館老闆娘驚嚇跑了喬建國,趁著夜黑人靜,喬建國迅速逃離現場,然後回家睡覺。

由於該案影響巨大,2005年1月17日,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掏腸案進行公開宣判,掏腸惡魔喬建國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分別判決喬建國賠償受害人琳子(化名)和小花(化名)附帶民事訴訟經濟賠償4695.5元和87160.25元。

由此,疑點就開始出現了。

各種疑點

自然,老薩並不是說喬建國就不是兇手。目前看來,喬建國是最有可能的兇手,只是這個案子確實有很多疑點,連法院也沒有判死刑,而是判了死緩。

1.喬建國拒不承認罪行

其實殺人犯拒絕認罪並不稀奇,大部分殺人犯尤其在被判處死刑時候,都不會認罪。但喬建國的表現很特殊,讓人有很大的疑問。

1月6日上午8時40分,身著軍用綠棉衣、下穿牛仔褲的喬建國被法警從看守所帶到甘州區法院候 審室,9時整,庭審正式開始,到下午6時休庭,共進行了8個多小時的審理,同樣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在庭審中,喬建國不僅態度傲慢,回答法庭提問時要麼避重 就輕,要麼故意裝傻,只承認了3起未遂案件為自己所為,對殺害琳子、殘害小花的2起案件當庭翻供,拒不承認這2起案件是他所為。喬建國顯然不應該知道案件的具體情況,但他直截了當的讓法庭拿出有他自己指紋和身上粘有受害人血跡的證據。如果能拿出其中一件,他就承認這2起案件是他乾的,同時他還要求能證明他犯罪的所有證人都出庭作證,以證明部分證人有問題。經過8個多小時的法庭舉證、質證,當天 庭審沒有結束,7日審理將繼續進行。

顯然,喬建國很清楚的知道警方沒有相關證據,在17日宣判以後,他當庭表示上訴。

甘肅省高院通過審理認定,喬建國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直接證據),發回張掖市中級法院重新審理該案。

2005年8月18日早晨9時許,張掖市中級法院對喬建國第二次不公開審理,除了被害者的直系親屬之外,任何人不許旁聽。

在當天的庭審中,喬建國仍不承認兩起掏腸案件是自己所為。

他稱,在公安機關所做的供述,是公安人員對其引誘、提示、逼迫的結果,自己雖然有過三起騷擾婦女的案件,但從沒殺過人。

2005年12月下旬,張掖中院重審該案後再次作出判決:被告人喬建國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強姦罪(未遂)、故意傷害罪,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同時判決喬建國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9萬餘元。

重審一審宣判後,喬建國再次當庭提出上訴,不但否認了部分供述,還稱自己有自首情節,應予從輕處罰。

所以,三審經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終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對喬建國犯故意殺人罪的量刑部分,其餘部分均維持原判;判處喬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

對於為什麼高院對社會影響如此之大的案犯沒有判處死刑,上海的陳明律師表示,主要是因為證據不足。他說:死刑是終極刑罰,一定要“少殺慎殺”;其他案子錯了可以更正,殺錯人就無法迴旋了。而且,本案中喬建國雖然是累犯,手段 殘忍,民憤極大,但是,有些關鍵事實沒有證據只有口供,每一起死刑案件一定要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經得起最嚴格的推敲。對於罪行雖然嚴 重,但依法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就不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其中喬建國的一番話,很有意思:他在一審最後時候說,我要求法庭將我的案子公開審理,只有公開審理,我才會對受害者家屬有一個滿意的交代;即使死,我也要死的堂堂正正,死的明明白白,不能就這樣去死,因此,我最後提出一個要求,將我的案子公開審理。”

2.喬建國在案發期間很多事情不符合殺人犯的常理

老薩也不是為喬建國這個傢伙說什麼好話,目前為止最有可能的殺人犯就是他。但這個案件仍然有很多疑點。

一個殺人犯有可能一邊談戀愛,一邊這樣殺人嗎?

8月10日,喬的女友剛剛離開他去了北京籌備生意,8月12日,喬就殺死琳子,之後他本人於8月27日也趕到北京與女友會面。

9月17日,當他第二次和女友在北京會面返回 後,僅3天時間,他就再次對小花實施了殘忍的掏腸慘案。期間就連他的女友都沒有發現任何破綻和反常。

之後,他竟然打電話告訴在 北京的女友,讓女友在中秋節前趕回張掖團聚,之後準備結婚。他的家人也欣喜地開始收拾新房,做結婚前的準備工作。

這顯然不太符合常理。因為喬建國的一切都在走向正軌,他又不是之前有多殺人經歷的慣犯,為什麼會在這種時候殺人呢?

一般連續變態殺人犯都是因為工作感情陷入絕境,所以才殺人發洩,還沒聽說是生活感情變順利以後還搶著殺人的。

在喬建國家中,記者也見到了他的女友。她告訴記者,她與喬建國是在2004年4月份在朋友的一個酒吧喝酒時認識的,很快兩個人就確立了戀愛關係。後來,兩 人商量準備在北京開一家麵館,今年8月10日她先上了北京,喬建國也於8月25日(此處的時間和喬建國向警方交代的去北進的時間有點出入。從兩篇文章看, 此處可能說的是離開張掖的時間,案件偵破稿件中,說的可能是到達北京的時間。)從張掖坐火車到北京,兩人在北京呆了幾天後,為了找一個拉麵師傅,喬建國獨 自於8月31日返回張掖,找了一個拉麵師傅後,又於9月5日從張掖乘火車上北京,等安排好北京的事情後,喬建國於9月17日再次返回張掖,準備從家中取些 資金後再去北京開面館。

回來後,喬建國還打電話叫其女友也趕回張掖,說是中秋節全家團聚後,他們準備在張掖舉行完婚禮後再上北京開面館。等她於9月26日 晚返回張掖後,就聽說警察已把喬建國圍困在家中。最後,其女友告訴記者,自從和喬建國認識以後,直到在北京最後一次見面分手。女友說他已經和喬建國相處數月,期間都同居在一起,對喬比較瞭解。但她一直沒有發現喬建國有什麼 反常行為,因此她也不相信喬建國會做掏腸的慘案來。

她認為,既然喬建國已經和自己確立了戀愛關係,並已經準備近期結婚,不管從哪個角度去想,他都沒有 理由去做那種殘忍的事情,因為,喬建國本人也很珍惜他和自己的這段感情,不可能因為所謂的談朋友,報復認錯人去殺人,甚至掏腸。

喬建國的母親告訴記者,正好慘案發生的那段時間,她和老伴都在老四家住,家裡只有喬建國一個人。

據她回憶,就在9月20日凌晨小花案件發生的晚上,她 還回過一次家,看到喬建國喝得醉醺醺的躺在床上,就給他蓋好被子,拉燈後才下樓的。

直到警察將家圍困2、3天后,她才聽說這件事情,回家後發現喬建國一個 人呆在家中死活不肯開門,她就和喬建國的姐姐詢問“掏腸”案件是不是喬建國乾的,而喬建國也一口否認。

3.案件證據上的疑點

兩起殺人案件,警方都沒有掌握任何證據,這顯然比較奇怪。因為第一起案件因為大雨,可能沒有留下指紋,足印,血液什麼的。

但第二起案件現場保護比較好,兇手又沒有帶手套,理論上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證據。

最終卻是沒有證據,最終因為只有喬建國的口供,沒有判處他死刑。

除了證據以外,目擊證人的說法也很奇怪。

第一起案件沒有目擊者,第二期案件則是麵點老闆娘第一時間看到兇手,但老闆娘說:小花出去不到5分鐘的時間,她突然聽到“哇”的一聲慘叫,趕緊跑出麵館尋找小花,此 時,她發現3個行跡非常可疑的青年人正站在附近的路邊上,聽到她的呼叫,有人大聲咳嗽了幾下,等她從廁所返回麵館附近時,已不見這3個人的蹤影。當時由於 緊張和害怕,沒敢多想,事後想起來,這3人好象給什麼人打暗號,現在想起來真是覺得毛骨悚然。

4.喬建國掏腸上的疑問

其實案件發生以後,一些專業人士也相當疑惑,關鍵就是毫無醫學知識,也沒有殺牲口經驗的喬建國,如果能夠熟練的完成掏腸?

普通如老薩一樣的人,雖然對人體解剖學略有了解,也覺得不知道居然能從陰部掏出腸子來。

張掖市人民醫院普外科柳佰富主任告訴記者,這一病例是他從醫30多年來聞所未聞的一起重大傷害案,兇手的作案手段確實 到了令人髮指和震驚的地步。柳主任說,根據他們臨床判斷,小花的小腸是他人用手從下身直接拽出的,而根據案發前後不到10分鐘的時間判斷,作案兇手很可能 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因為,即使是一個具備相當水平的大夫也不可能在10分鐘內完成從下身找到小腸的工作。而小花受到的創傷,作案人不僅十分準確地找到了 “從下身進入腹腔的薄弱點”,而且還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了傷害要件。同時,該案可以排除利器的傷害,因為利器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傷害多處,而小花的小腸 和陰道內多處受到了嚴重傷害。兇手的殘忍和泯滅人性簡直可以跟“魔鬼”相比了。

顯然,喬建國恐怕沒有這種知識。

5.掏腸的目的有疑惑

喬建國掏腸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這是很讓人費解的。比如第一次作案,他和受害者也沒有什麼刻骨仇恨,犯得上殺人嗎?而且以喬建國1米8幾的身材,制服一個女孩沒什麼難度。就算殺人,也完全可以將人掐死了事。以喬建國3次坐牢的經驗,肯定從獄友身上知道怎麼徹底殺死一個人,那麼喬建國用得上將腸子掏出來嗎?這沒有什麼道理。

至於第二個案件就更奇怪了,明明發現認錯了人,為什麼還繼續掏腸殺人。如果說是為了滅口,小花在黑暗中也沒有清楚看到他的臉,此時已經將小花掐暈了,自己逃走就是了,犯得上花費不短的時間去掏腸嗎?

當時他跟小花在之前已經有過打鬥,他難道不怕有人會過來查看嗎?

6.如果喬建國是兇手,他為什麼最終出來投案

當時他已經被包圍在家中了,他又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多少證據。如果是他做的案子,連殺兩條人命,又是如此殘忍的殺人,肯定死路一條。喬建國為什麼還能夠在家人的勸說下,自願投案?

還不如干脆拼了算了!

所以,種種疑點,讓掏腸手案件成為撲朔迷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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