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這幾條草案可能會直接影響你的生活

注意!這幾條草案可能會直接影響你的生活

作者 / 龍姬

圖片 / 網絡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8月27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這個草案共六編1034條,順序為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

於是龍姬花了兩個小時很認真的看完《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徵求意見全文》後發現,這次的民法典草案發生了很大的改變。

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關於債權、債務方面的變化。

在家庭婚姻中,我們最關心的可能是婚前、婚後財產和債務的分配問題。在這次的草案中,明確了夫妻債務“共債共籤”原則。

第八百四十一條: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八百六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這兩條都規定了,即使是在婚姻續存期內,一方發生了債務,如果另一方不知道,那麼另外一方也不需要共同承擔。這樣就極大避免了糊塗債務的出現。

關於房產70年房齡的問題,這次草案中也提出了具體的條款。

第十二章“建設用地使用權”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從這個條款中可以看出房子到期後會被收走的事情完全不用擔心了,我們只需要關心交多少稅費的問題。

注意!這幾條草案可能會直接影響你的生活

日常中,我們常見的第三方擔保,草案中也有提到。

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就是說如果幫A先生擔保後,如果A先生不能履約,那麼第三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A先生追償債務。

個人或者組織在借貸過程中,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中的相關規定要求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並且指出,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也就是說,作為出借人,有權利知道相關業務的真實財務情況,也可以按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

第四百六十四條約定了利息的支付: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如果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於借款利息約定不清楚的,則視為不支付利息。

所以,如果是個人和個人之間的借款,在合同裡面一定要約定好利息,不然就被視為無息借款了。

當然,這個草案中還有很多關於債務的約定,比如融資合同、電子合同等規定,由於時間和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列舉說明。整體看下來,這次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充分尊重了人身權、人格權、財產權,明顯感覺到所涉及的內容更為普遍和基礎。

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可以在2018年11月3日之前進入中國人大的網站進行提議哦:

http://www.npc.gov.cn/COBRS_LFYJNEW/user/UserIndex1.jsp?ID=1005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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