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黑幫」火併案紀實(十四)

宜賓“黑幫”火併案紀實(十四)

該楊光大隊長出面了。楊光早已想到,湯泉敢來,肯定把背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不過——他既然來了,就不能輕易讓他走掉。放回去,再想找他就難了。一有風吹草動,他肯定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兩人在楊光的大隊長辦公室見了面。

楊光給他倒了杯水,說:“坐。”然後問:“我們為啥子找你,你曉得嗎?”

湯泉說:“我曉得的,為了車子的事情。”

楊光望他一眼,提高些嗓音問:“只是車子的事情嗎?”

湯泉停了一下,說:“文昌被殺了,那個車是我舅子的。這事情就有點絞亂了頭。所以我要過來說清楚。那個車子,不是我舅子開的,也不是我用的,是一個叫何二娃的人,借過去的。這個情況,我跟肖隊長都講清楚了,你們可以調查。何二娃把車借走七八天,講好的租金都沒收起,卻出了這樣的事情……”

楊光問:“何二娃是哪一個?”

湯泉說:“在茶館裡邊認識的,常見面,名字不曉得。”

楊光拿出一堆照片,叫湯泉辨認——照片便是二醫院大清查的成果。楊光說:“你看一看,這裡邊有沒有你說的那個何二娃?”

湯泉看了一陣,把何琦的照片挑出來,說:“就是這個人。”

他這麼痛快就把何琦指認出來,楊光心裡就有些冒涼氣——他當時就覺得,這個何琦恐怕是找不到了。要麼,他已經外逃,要麼,他已經被他們滅了口。不然,湯泉不會這樣有持無恐。

湯泉說:“我該講的都講了,我要回去了。”

楊光說:“這不可以。你也知道,這個夏利出租車,與隋文昌被殺的案子有關。事情沒弄清楚前,我不能放你走。”

湯泉問大眼睛一翻一翻的:“為啥子喲?我可是主動過來,向你們說明情況的。”

楊光說:“你講是講了,可我們總要核實一下,你講的是不是真話嘛。”

湯泉叫板說:“我這個人,你瞭解,是從來不說假話的。”

楊光說:“我這個人,你也瞭解,從你上學時偷子彈那次算起,我們打了有十幾年交道了吧?你想一想,在我沒弄清楚你說的是不是真話之前,我會不會放你回去?”

湯泉無話可說,他實際上早做好了準備。

肖海峰開辦手續,送湯泉去看守所。湯泉的傳呼機、手機均沒帶在身上,只帶了不多的現金,那是在看守所用得著的——他有備而來,已經做好回不去的充分打算。

3月25日夜裡,公安局對二醫院現場圍觀人員進行大清查時,何琦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他是50名被審查人員之一。負責問訊他的是任春風副大隊長。

任春風在詢問了有關情況,拍下他的正側面照片之後,要求他24小時開機,隨時聽候警方的傳喚。

出租車——谷明——湯泉——何琦,這條線索的步步推進,是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這是宜賓警方在打擊涉黑團伙的鬥爭中總結出的一條成功經驗。重要線索只有指揮部中心組和具體辦案人員清楚,在工作上實行垂直領導,為此,他們規定了嚴格的保密紀律。在“3。25”案件的偵破過程中,保密紀律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被各級領導和偵察員譽為偵察工作的生命線。這在後面的工作中表現得很為鮮明。

會議室裡的氣氛是緊張的。

任春風在撥何琦的電話號碼——他已經撥了幾遍,正像指揮部擔心的那樣,何琦的手機打不通——他關機了。

一般情況下,在警方、特別是刑警隊副大隊長要求開機的情況下,何琦這一級別的人物,是不敢公然違拗公安局的指示的,他不會找這個麻煩。

情況仍是那兩種:要麼,何琦已經逃匿;要麼,何琦已被殺害。

何琦是解開出租車之謎的鑰匙,也是推進全案偵破的一個關鍵環節。湯泉能來投案,把何琦的線索明明白白送到警察面前,你再想痛快地找到何琦,這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的。

指揮部所有人心裡都憋著把火,一個共同的感覺是——湯泉在跟警方玩遊戲。可明明知道他開的是一張空藥方,警方卻不得不按他的方子去抓藥。

翠屏區刑警大隊把工作佈置了下去,各中隊把網撒了下去:各種線索的網絡都張開著,全力尋找何琦。

下午三點,一個消息傳到指揮部,南岸派出所接到報案,南岸城鄉結合部有一個叫鳳凰溪的地方,發現一顆砍下的人頭,男性。

指揮部人員吃驚不小,程忠實、楊光、任春風立刻驅車趕往鳳凰溪現場。

南岸派出所所長已在現場等候他們。

發現人頭的地方是一個準備填起來的泥塘,人頭被塑料袋包裹著,是被人無意中發現的。

見到人頭,大家才鬆了口氣,因該人頭已經腐敗,辯不清面孔,從死亡時間上看,不會是何琦。這是另一起殺人碎屍案。

該案當天就被破獲,刑警大隊在南岸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查清,殺人者是一對夫婦,作案後潛逃。公安人員從他家屋頂上的花草間,找到了肢解的屍體。

到了晚上,幾條線上的信息都反饋回來,情況基本相同——3月26日中午,有人看見何琦在西街宜賓大酒店裡玩牌,下午以後,沒人再見過他。

3月29日,何琦沒有任何消息。

3月30日,何琦仍沒消息。

這一天,肖海峰、溫海奉命到看守所提審湯泉。

湯泉泰然自若,在看守所裡吃得香,睡得著,與肖海峰談話時,表現得十分輕鬆。

肖海峰問:“你平時跟何琦的關係怎樣?”

湯泉說:“平時接觸不多,關係並不太好。”

肖海峰問:“關係不好為什麼還要借車給他。”

湯泉說:“有錢賺啊?這事為我舅子,價錢合適誰也會幹。”

肖海峰似在有意無意之間問:“社會上的人反映,殺隋文昌是你乾的,有這回事嗎?”

湯泉大眼睛眨了眨說:“那件事跟我沒關係,我絕對沒幹。”

肖海峰嚴肅地說:“你在這裡說話,是要負責任的。”

湯泉拍拍胸脯說:“我絕對負責任。”

這次提訊,沒有可切入的話題,楊光的意思也是讓肖海峰泛泛地談一下,用隋文昌的事刺激刺激他,看他有什麼反應。

給肖海峰的感覺:第一,他與外界保持著聯繫,對這幾天社會上發生的事情知道得很清楚;第二,他在看守所裡呆得自在,精神上很放鬆,並沒有後顧之憂。

肖海峰向指揮部彙報提審情況,說:“湯泉在看守所裡太舒服了,給人的感覺像住孃家一樣。我建議給他換一下看押地點,一方面,可以割斷他與社會上的聯繫,第二,也煞煞他的囂張氣焰。”

楊光也正在琢磨這事,馬上說:“好啊,我們把他送到屏山去,給他加加壓,不然他是不願意好好考慮問題的。”

指揮部決定,把湯泉轉移到宜賓市最邊遠、條件最艱苦的屏山縣監獄。宜賓刑警支隊立刻與屏山縣取得聯繫,白天還得意洋洋的湯泉,晚上就受到了“懲罰”,連夜被押解出宜賓城。

傳訊宋亞平,收繳六四槍

指揮部在沿著出租車線索步步深入的同時,並未忘記加強對隋文昌團伙幾其他團伙人員的社會控制工作。

“3。25”現場群眾反映,在警方趕到之前,人們向救護車上抬隋文昌時,有一把六四式手槍掉在了地上。

現場勘查報告稱,警方技術人員在現場勘查時,在隋文昌的床頭,發現兩枚六四式手槍子彈。這也證明隋文昌持有槍支。但這隻六四槍並沒收繳上來。

陳國富副局長對這支軍用手槍十分重視,多次指示,必須把槍找到,避免發生新的暴力衝突。

楊光大隊長責成袁寶昆中隊長負責此事。袁寶昆通過關係,尋找隋文昌團伙的二號人物宋亞平。告訴他:警方已掌握隋文昌有一支六四式手槍,警方有確鑿證據證實,這條槍曾在隋文昌被殺現場出現過。警方希望宋亞平能夠合作,協助警方儘快找到這支六四槍。

第二天,袁寶昆傳出的信息收到迴音,宋亞平通過中間人捎過話來,他願意說明這個情況。

袁寶昆向中間人提供了自己的手機號碼,不久,他接到宋亞平的電話。

宋亞平說:“袁隊長,我接到你的通知,在下邊做了些瞭解,的確有這麼回事,隋文昌有一隻自衛手槍。我已經按照公安局的要求,把槍追了回來。袁隊長你看,我是以什麼方式,把這隻手槍交給你們為好?”

袁寶昆:“你到公安局來一下嘛。”

宋亞平說:“這不行。現在,文昌的事還沒個眉目,我不能到公安局去。別人問起,也說不清楚。”

袁寶昆說:“你有什麼說不清楚的?”

宋亞平說:“袁隊長,我這樣講你應該明白,現在形勢緊張,我去公安局,對我有危險。”

袁寶昆不再強調,問他:“你不來公安局,槍支怎麼交?”

宋亞平說:“我信任袁隊長,我只希望和你一個人打交道。”

袁寶昆說:“你說怎麼辦吧?”

宋亞平說:“下午,我在金沙江碼頭等你,你一個人來,我們是君子協定,你要保證,不找我的麻煩。”

袁寶昆同意了他的要求。

放下電話,袁寶昆把情況報告給楊光大隊長。楊光大隊長慎重考慮過,認為隋文昌事件發生後,社會上的人小心謹慎,不願把事情鬧大,可以理解。為了防止萬一,他要袁寶昆帶兩名偵察員,暗中做接應。

下午四點,袁寶昆依照宋亞平的約定,隻身出現在金沙江碼頭。

一同前來的偵察員陳虎、餘海風在附近隱蔽下來。

時間滴答過去,宋亞平並沒有出現。

袁寶昆一邊看錶,一邊注意觀察周圍。周圍並無異常。他已向陳虎他們交代好,沒有他的信號他們不要出現。以免給宋亞平留下口實。

過了將近半小時,袁寶昆已經等得不耐煩了,他準備離開。這時候他的手機響了。

來電話的正是宋亞平,他在電話裡說:“對不起啊袁隊長,我早就到了,我並沒違約……不過我要弄清楚,袁隊長是不是也遵守了我倆的協定,現在我相信了,請袁隊長向左邊走,我在巷子口上等您。”

袁寶昆向左邊看了看,宋亞平果然在巷子口上站著。

原來,宋亞平擔心被抓,在預定時間並沒有出現,而是躲在一邊暗中觀察,他確信袁寶昆沒帶刑警隊員,才給袁寶昆打了這個電話。

繳槍的過程十分順利,誰也沒多說什麼。

採用這種秘密接頭的方式收繳武器,並不常見,但在幾大團伙火併的特殊的背景下,也不失為一種方法。數天之後,當他們再次相見的時候,情況就迥然不同了。

誰是猶大

在“3。25”專案指揮部的領導下,宜賓刑警在全力尋找何琦的同時,加強了對孫玲玲的審訊力度。

為了嚴格保密,同時也為了確保孫玲玲的人身安全,審訊工作在軍區招待所秘密進行。

據孫玲玲介紹,隋文昌在第一次遭槍擊後,精神上十分緊張,一掃平日的驕橫和霸氣。在二醫院做完手術,立刻躲進南岸鳳凰小區。在這期間,社會上看望隋文昌的人很多,一般通過二弟宋亞平安排。警方約見隋文昌之後,他感到鳳凰小區不安全,通過張鎮江的朋友蔣三哥,於3月22日轉移到現地址。隋文昌此次轉移極為秘密。他已經預感到,殺手對他不會罷休,這個意思他多次向孫玲玲談起過。

搬到城監所宿舍大樓之後,他與孫玲玲、張一兵均不出門,吃飯由外邊送到門口,送飯人也不準進屋。

知道他這個住址的只有七人,他們是:隋文昌本人,孫玲玲,保鏢張一兵,二弟宋亞平,以及張鎮江和蔣三哥,郝四也應該知道這個地址。

殺手能在三天之內,準確摸到隋文昌的秘密住所,從容地做好準備,把隋文昌槍殺在臥室中,沒有內線人員做接應是難以做到的。

這個判斷,在3月26日凌晨,指揮部中心組的案情分析會上已經提出來,以後隨著案情的深入,不斷得到印證。

指揮部中心組認為,從條件上分析,除了隋文昌本人,其餘六人均不能排除充當內奸的可能性。

其中,蔣三哥和張鎮江的可能性最小。他們與隋文昌沒有直接的利害衝突,與隋文昌是朋友關係,本身不是隋文昌團伙成員,“3。25”案件發生後,沒有異常表現,基本上可以排除。

張一兵雖被殺害,他仍然是第一位嫌疑對象。首先,保鏢由於其地位所決定,是最容易買通的人員。許多著名的暗殺事件,比如印度前總理班德拉·奈剋夫人便是被自己的兩名保鏢殺害的。其次,據警方目前掌握,張一兵跟隨隋文昌的時間不長,背景不清,這是隋文昌用人的特點所致。第三,張一兵有與外界聯絡的條件,他的手機和孫玲玲的手機被隋文昌指定為對外聯繫的兩部通訊工具。至於他的死,也比較容易得到解釋——如果他是唯一的知情者,殺手在實施暗殺方案時,為滅口先把他除掉,這在邏輯上完全能夠解釋得通。

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張一兵極其周邊關係的偵察工作。

孫玲玲是隋文昌的小姘,但她與隋文昌僅同居半年。應該說,她是殺手可以利用的一個薄弱環節。為什麼室內三人僅她一個保全了性命?這就很費解釋。她同樣有著對外聯絡的便利。倘若她被收買,她只需做兩件事,第一,提供隋文昌現在的藏身地點;第二,說明室內有幾個人。別的,都不用她再去操心,對方就能把一切安排妥當。

宋亞平,雖然他是隋文昌的二弟,深得隋文昌的信任,隋文昌的治療、安全都由他一手安排,但同時,他也最有條件把這一切出賣給殺手,討一個好價錢的人。宋亞平天天都要過來看望隋文昌,同時他又天天都在外邊活動。倘若他被收買,對隋文昌最為危險。他完全有條件行走於隋文昌與殺手之間,這邊把隋文昌安排得天衣無縫,那邊再安排殺手在無縫的天衣裡邊把隋文昌除掉。

郝四,他在幾人中最晚一個得到隋文昌的住址。這兩天他受隋文昌派遣外出辦事。但是,殺手正是打著郝四的旗號,才暢通無阻地進入房間,從容地殺害隋文昌和其保鏢張一兵的,這一點無法解釋。

當然,反過來推理,他們又誰都不可能是告密者。

張一兵對隋文昌忠心耿耿,孫玲玲深受隋文昌垂愛,宋亞平是隋文昌的貼心知己,重大事情隋文昌都要聽他的意見,郝四是他的信徒——隋文昌與他們無仇無怨,隋文昌之死,對他們每一個人都沒有好處,他們又為什麼要勾結殺手,暗害隋文昌呢?

然而,社會之複雜,人心之叵測,或許在隋文昌這樣“黑吃黑”的團伙裡都不好推測。這裡面的是非曲直,是無法用“常規常理”來詮釋的。

從隋文昌被殺的現場情況分析,六人中,必定有一個人是內奸。

——尋找出這個內奸,是警方破解此案的又一條重要途徑。

那麼,誰是猶大?

3月27日,凌晨兩點鐘,瀘州市納溪區公安局值班人員接到 110報警,在盧州天然氣化工集團四○四廠附近發現一具男屍。指揮中心指令,刑警大隊立即出現場。

當晚值班的刑警大隊副教導員席敬芝是位女刑警,接報後她立刻帶領偵察員趕到現場。

出事地點在四○四廠大門外一公里的地方,在 321國道與四○四廠岔道的連接處。現場伏臥著一具男屍,頭部有血跡。當時天很黑,在照明條件下初步勘查,確定死者為他殺。

席敬芝立刻向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袁建宏、分局局長謝建峰彙報,二位分局長連夜來到現場。

謝建峰、袁建宏組織納溪分局刑警大隊和三個派出所的警力,全力開展現場勘查和現場訪問工作。對報案人、周邊群眾及附近的出租車隊進行了訪問。

最早發現屍體的是四○四廠職工,他們下夜班路過該地段時,發現路邊斜臥著一個男子,原以為是醉酒漢,發現血跡後,立即報案。

案發現場附近有條深溝,距屍體不足50米,跨過 321國道就是永寧河河道。兇手將被害人殺害後應該有條件隱藏屍體,但兇手並沒有這樣做。這說明兇手對該地的地理環境並不熟悉,且兇殺過程十分倉促。

現場勘查中發現三枚軍用手槍子彈彈殼,法醫鑑定,死者頭部、頸部的傷痕,為軍用手槍子彈由後面射入而致。

納溪區在瀘州市中心的江陽區之南,約20公里。座落在納溪區的瀘天化集團是瀘州三大上市公司之一,有職工一萬餘人。納溪區從未發生過槍擊案件,使用軍用手槍殺人,這在瀘州市境內也是破天荒第一次。

案件性質確定後,引起了納溪區公安分局、瀘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市局馬上派人趕到現場,楊局長親自到現場坐鎮指揮。

納溪區當天夜裡就組成了專案指揮部,調整警力,組成若干小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對現場進行了詳細的搜索,組織群眾辨認屍體,確定屍源。

現場調查組走訪周邊群眾。321 國道沿永寧河畔有一溜建築,通過深入調查,確定了案發時間為午夜12點10分左右,群眾聽到了三聲槍響。

現場調查組通過工作獲悉,當天午夜12點左右,有出租車在現場附近掉頭。他們立刻組織警力到出租車隊,詳細調查出租車夜間出駛情況,對納溪區所有出租車車主及駕駛員均進行了訪問。

分局領導走訪瀘天化領導,獲得支持。他們廣泛發動群眾,組織條件具備的職工,進行了屍體辨認。

現場反映出被害人的情況是:男,身高一米六八,後腦殼上中了三槍,進口三個,出口兩個,因腦損傷死亡。死者穿著的衣物比較講究,名牌西服,佩帶“都彭”牌打火機,“都彭”皮帶,皮帶上有個摩托羅拉V998手機套子。

死者身上錢財沒有丟失,脖頸上一條160g金項鍊也沒有丟失,唯有手機失蹤。分析不屬謀財害命。從衣著打扮上看,屬於社會閒散人員,死亡原因較為複雜。瀘州警方認為,死者可能與瀘州的黑社會性質的團伙有關。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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