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檢察故事」第六期——「附條件不起訴」讓四名學生的人生「重啓」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開欄語

一個故事就是一份感動,

一個故事就是一份溫暖,

一個故事就會帶來一份力量!

這是一群有故事的人——

他們用忠誠彰顯“懲惡揚善”的風骨;

用勤勉鑄就“執法為民”的靈魂;

用廉潔鐫刻“法律監督”的厚度;

用公正詮釋“人民檢察”的職守。

在這百花齊放的初夏時節,開封檢察官微小編向大家推出“開封檢察故事”系列,用故事化的講述方式,讓您瞭解開封檢察機關在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亮點,讓您通過有情懷、有溫度、接地氣的檢察故事,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讓未檢人成為失足少年的守護者,讓司法的陽光照進未成年人的心中,是每一位未檢人的夢想。近期,河南省蘭考縣檢察院辦理的兩起未成年犯罪的案件,讓夢想照進現實。

在蘭考檢察院未檢人的努力下,兩起未成年犯罪涉及的四名學生獲得了“附條件不起訴”,同時,四名學生還有了繼續學習的機會,他們的人生得以“重啟”。

一已貪慾,釀成惡果

“李阿姨,這是河南大學的錄取通知書,我特地拿過來給您看看”,龐某既興奮又慚愧地說。

經驗豐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蘭考檢察院未檢檢察官李莉娟認真的看著錄取通知書,激動的說:“孩子,恭喜你考上河南大學,真為你感到高興。”

劍膽琴心教化失足少年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該案件起於龐某的一時貪慾,不想竟釀成惡果。2016年9月21日凌晨,龐某在網吧上網時,趁鄰桌謝某不注意時將其價值2920元蘋果6S手機盜走。案發後,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手機退還失主後被變更為取保候審。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蘭考縣檢察院於2017年7月31日受理此案後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龐某系在校學生,平時學習成績及在校表現良好,且積極退贓,認罪悔罪,2018年參加高考,可能被判處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二百七十一條規定,遂作出附條件不起訴。

在為期7個月的考驗期間,檢察官曾多次對其進行幫教,並對其詳細講解“犯罪記錄封存”的相關內容,減輕心理負擔。考驗期滿,通過走訪鄰居、學校,都反應龐某表現良好無違法違紀行為,檢察院於高考前下發了相對不起訴決定書。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龐某抄寫弟子規

功夫不負有心人,龐某在高考考試中取得優異成績,並最終被河南大學錄取,這也就有了上文講述的龐某向檢察官阿姨展示錄取通知書的動人一幕。

“推一把多一個少年犯,拉一把多一個大學生”,未檢檢察官李莉娟送走龐某後對同事感慨道。

一時衝動,“惹”出大禍

“媽,我害怕,腿發軟”,朱某對陪他一起來檢察院的媽媽訴說自己的恐懼。

“傻孩子,你怕檢察院幹啥?如果不是檢察院所做出的努力,你別說上高中了,也許連自由都沒有了”朱媽媽堅定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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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2日,對於朱某和他的兩名同學郭某、陳某來說是“改變命運”的一天,三人因衝動惹出大禍,走上了犯罪道路。該日13時許,犯罪嫌疑人郭某與孫某在蘭考縣固陽鎮某中學學校廁所裡發生廝打,後郭某讓犯罪嫌疑人陳某去叫人,犯罪嫌疑人陳某叫來朱某和宋某(2004年1月19日出生),犯罪嫌疑人郭某、朱某和宋某將被害人孫某打傷,後經法醫鑑定,孫某的人體損傷程度構成重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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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郭某、陳某、朱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三犯罪嫌疑人系共同故意傷害,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系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郭某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事發後,三犯罪嫌疑人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醫療費等各項損失,並徵得被害人及其父母的諒解,三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中三年級學生,有悔罪表現,本案有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二十九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可以對三犯罪嫌疑人作附條件不起訴。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而後,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對附條件不起訴學生郭某、陳某、朱某多次進行耐心細緻的訓誡及教育幫教工作,並告誡他們以後要謹言慎行,杜絕違法犯罪,努力學習,為以後的幸福人生打下基礎。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錄取通知書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據悉,附條件不起訴學生郭某、陳某、朱某故意傷害案,經過檢察機關精心幫教,今年三人分別考入蘭考第二高中及第三高中,這個好消息讓蘭考未檢辦案人員興奮了好一陣子。

柔性執法,護航成長

“看到未成年人悔悟的淚水和重獲新生的笑容,看著附條件不起訴的學生向我展示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刻,我真正明白了未檢工作的意義。”李莉娟動情的說,“未檢人是在柔性執法。”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每個生命都不容易、尤其是青春年少時,如果因年齡、認知能力偏差等原因走上犯罪,在人生簡歷上蒙上再也磨滅不去的汙點,對未成年人尚未完全展開的人生來說,是多麼的可惜。正如上文兩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所涉及的學生龐某、郭某、陳某、朱某四名迷途少年因無知而犯罪,若他們因此被永久性的貼上犯罪標籤,恐是未來堪憂,更毋奢望繼續完成學業......

「开封检察故事」第六期——“附条件不起诉”让四名学生的人生“重启”

蘭考未檢人用柔性執法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成長護航,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因一時失足而被貼上永久性的犯罪標籤,讓他們“無痕迴歸”,繼續未完學業,重新融入社會。

希望每一個失足的孩子都能有一次被原諒的機會,也希望每一個失足的孩子都能好好珍惜這來之不易的機會,讓因“附條件不起訴”而獲得“重啟”的人生大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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