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8〕76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一直是企業所關注,卻又有諸多疑問的方面,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一一答疑解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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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6:17:51 奉賢稅務
財稅〔2018〕76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准予結轉以後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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