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控制者的獲利模式主要有4個方面

網絡控制者的獲利模式主要有:

1.許可證收入。對控制者來說,在廣泛授予它的技術專利和標準的使用許可時,可獲得一筆可觀的收入。比如,直到現在,任何一個廠商每生產一臺CD機,都還需支付版權費給CD技術的初始推廣者索尼和飛利浦公司。

網絡控制者的獲利模式主要有4個方面

2.通過升級獲利。即使控制者開始為了迅速建立網絡而大量廉價發放許可證,但在網絡建立以後,可通過技術和產品的快速升級,並在新一級產品中保持相對封閉以獲得較高的利潤。如早年英特爾廣泛發放其××86處理器早期版本的許可。而當其標準建立起來後,又嚴格控制發放其386芯片的許可。這樣除了可以獲得較高的許可證收入外,還加強了對網絡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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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過出售互補產品獲得較高利潤。控制者除了擁有獨家的核心產品以外,還可以生產互補產品獲利。如Wintel網中,微軟除了獨家享有的視窗操作系統產品之外,也積極開發各種應用軟件同網內其他產品競爭,如IE瀏覽器和網景的Netscape瀏覽器的競爭、Word和Word Perfect的競爭。

網絡控制者的獲利模式主要有4個方面

4.從自己獨家控制的核心產品中獲利。為了做到這一點,最好是使互補產品市場充分競爭,以便擴大整體產品的需求,從而帶動對主導產品和技術的需求。如英特爾極力推動個人電腦的兼容性和即插即用的標準,而個人電腦市場越大,對其芯片的需求也就越大,實際上英特爾的××86芯片家族的銷售毛利率在40%~50%之間,也是該公司全部收入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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