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對「道義」所流行的的十大誤解,我的辨析


現代對“道義”所流行的的十大誤解,我的辨析


心性、道義、契約,是可以概括中國文化的三大關鍵詞,在這三大關鍵詞中,道義又居於核心地位。心性是人的內心,契約是外在的制度,道義則居於兩者之間。

“道義”就是傳統所說的“義理”,也可稱之為“理義”、“義理”、“理”、“義”、“道”、“仁義”、“貞”、“正”等等。為便於在現代更方便地表述和理解,我統一稱之為“道義”。

中國傳統學問的中心是“經學”,而經學的中心則是“義理”,即“道義”,因此傳統上經學又叫“義理”之學,即“道義”之學。不僅如此,在傳統上,經學和史學是一體的,史學和經學一樣,其中心依然在“義理”,在“道義”。這就是通常所說的“春秋大義”、“微言大義”。清朝的章學誠直接說,歷史重在“史義”,重在歷史中的道義。

中國傳統的社會可以稱之為“道義社會”,存在獨立的“道義行業”。與“道義行業”相對應的,則是“經濟行業”。這樣,從行業分工上,傳統社會是由兩個部類組成:道義部類和經濟部類。道義部類為社會提供道義服務,而經濟部類為社會提供經濟保障。

道義部類又由兩個子行業構成:教育和政治。經濟行業則是由經濟領域的各行各業所組成。

道義服務又包括兩個層面,一個是社會秩序,一個是人生意義。也就是說,道義服務不僅要保障社會是和諧有序的,而且還要保障個人是充實有意義的,後者是前者的基礎。因此,宋明以後,便將學問的重心放到“心性”上,提出“性即理、心即理”的概念。把道義等同於心性。

1840年以後,中國所發生的“現代化”,實質上也是去道義化。去道義化的正式標誌則是,1912年民國臨時政府的教育部長蔡元培宣佈廢止讀經,把《五經四書》從中國的教育系統中逐出,至今已經106年了。

1912年後,中國的教育和政治行業逐漸地西化,也逐漸地經濟化、利益化。教育和政治都變成以經濟利益為中心和導向的行業,道義行業已經在中國消失,之上在形式上。

100多年的去道義化和利益化,使得“道義”對現代的中國人已經成為一個陌生的概念。真正理解道義的內涵成為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人們對這個詞都在進行著想當然地、利益化地解讀。

為幫助大家正確理解道義,我列舉了十個最容易出現的誤解,進行辨析。

誤解1:道義在人類文明中普遍存在。

真正意義上的道義觀念,唯有在傳統的中國社會存在,在任何歷史階段的非中國文明社會,以及在中國的現代社會,都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道義觀念,僅僅有接近道義的“準道義”、“類道義”。記住這一點非常重要。

更重要的是,也唯有中國的傳統社會存在獨立的“道義行業”,執行道義功能,在所有歷史階段的西方文明的社會,以及中國的現代社會,均沒有“道義行業”,沒有任何機構和個人具備獨立的道義職能。

至於什麼叫真生意義上的“道義”,請仔細往下看。

誤解2:道義是公平,尤其是經濟上的公平

最容易與道義混淆的是“公平”,主要是經濟分配上的公平,甚至認為道義實際經濟分配的公平。公平的確是道義的要素之一,但是,道義的內涵遠比公平廣泛和深入。

公平只是說人與人之間的經濟分配關係,屬於社會秩序的範疇。道義居於內在的人心和外在的社會秩序之間,橫跨兩者,並連接兩者。而且在人心、道義、社會秩序三者之間,人心是居於根本地位。道義是人心所發出的“意”,即意念、意志,當然是共識性的“意”,是“公意”,而社會秩序則又是“意”被付出實施的結果。

也就是說,人心是道義的內在根本,而秩序則是道義的外在表現。道義,發於人心,表於秩序。

對於道義的根本在人心,孟子進行了明確地分析。他認為“仁、義、禮、智”的根基就存在於人心之中,都是由人心所發端生長出來的。“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後來,“仁、義、禮、智、信”,有乾脆被說成“五常”之性,再到宋明,則以“心即理”;“性即理”進行概括,都是把道義直接等同於人心人性。

經濟分配之於道義,是非常細枝末節的東西。道義根本上是個心性問題,是講如何去順應人的本心本性,即《中庸》說的“率性之謂道”。

象其他所有的西方現代學者一樣,由於不瞭解中國的歷史和文化,是個“道義盲”,馬克思想當然地把經濟問題,把經濟分配問題,看成是人和社會的決定者,陷入了“唯物主義”、“唯經濟主義”。

受西化的影響,現代的中國人也基本上都成了道義盲,把道義化約成經濟分配問題,進而把收入分配問題當成社會問題之根源。收入分配不公的確是個問題,但收入分配不公只是問題的表象,而非問題的根源。

從根本上來說,經濟分配問題還是個道義問題、心性問題,不是經濟分配不公導致社會喪失道義,而是喪失道義讓社會產生不公。而道義喪失的根源則在心性、人心,人心變壞了。其正確的邏輯次序是:由人心變壞到喪失道義,再由喪失道義到社會不公。

因此,恢復社會公平的終極意義上的解決之道,只能是《大學》中所說的“誠意”、“正心”。

道義絕非一個讓經濟變公平的問題,絕非一個和經濟相混雜的經濟範疇的問題,而是一個與經濟完全分離、截然不同的獨立領域,道義是道義,經濟是經濟。

對於道義與經濟間的隔離,孟子也進行了至為精到的分析。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就是支撐生存生活的經濟利益,就是經濟。

在這段話中,孟子把道義比喻成熊掌,把經濟比喻成魚,而且認為兩者有時不可同時得到,不可同時並存,要一個,必須放棄另一個。這有兩層含義,一是道義比經濟有價值的多,二是,道義是與經濟相獨立,甚至相排斥的。

誤解3:道義是利他的犧牲和奉獻

把“道義”看成捨己為人的好人好事,是一種非常庸俗化的理解。

從秩序層面說,道義所謀求和支撐的秩序是一種“王道”秩序。“王道”有三層含義。一是,秩序的覆蓋面是全體的人,即“天下”;二是,在治理手段上,反對任何的暴力強制和人為干預,即反對“任力”、“任智”,而是主張採用感化手段,最大化地尊重個人的意志和意願,讓每個人都是遵循自己的意志和意願行事;三是,王道秩序是可持久的,在時間上是永恆的。

王道本質上是一種自由、自然的秩序,而且這種秩序在空間上市覆蓋人類全體的,在時間上是永恆的。

但是,王道秩序中的自由,與西方現代文明中的自由有本質的區別。現代文明中的自由是一種基於權力和經濟的自由,可以稱之為“權力自由”或“經濟自由”,而王道中的自由則是是基於心性或道義的,是一種“心性自由”,或“道義自由”。“心性自由”、“道義自由”為真自由,“權力自由”、“經濟自由”為似是而非的偽自由。

《中庸》說:“率性之謂道”,“率性”就是遵循自己的本心本性,按自己的意志、意願辦事,這就是“道義”。“率性”就是“心性自由”、“道義自由”。

誤解4:道義是需要去服從的規則和約束

道義不是外在的強加給人的規則和約束,而是本於人心的,符合人之心性的行事原則,執行道義並非是服從外在的規則和約束,而是在順應在內心的心性。因此,道義不是對自由的限制,恰恰是自由本身。

說道義就是心性,就是自由,現代人是難以理解的,但這在中國的傳統時代則是一個常識。

中國傳統的學問是以“經學”為中心的,而“經學”又是圍繞“心性”和“道義”兩者的關係展開的。心性和道義緊密聯繫的,是合二為一的。道義是本於人心的,是人心所發出的“公意”。“公意”就是共識性的、共同性的“意志”、“意願”,就是孟子所說的“心之同然”。“公意”即為“義”。“義”和“意”在漢語中有時是同義的,可以互換。

孟子把“仁、義、禮、智”說成是人心的四個根本屬性,即“心之四端”。“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仁、義、禮、智”就是道義,道義的根基在人心,是人心的基本屬性,因此後來又加上“信”,被稱之為“五常”之性。到了宋明時期,乾脆說“性即理”、“心即理”,把心性和道義直接等同。

因此,執行道義和遵循人的本然心性是一回事,執行道義是在主動地行使自由,而非被動地接受約束。

誤解5:道義就是守信用,說到做到

孔子說:“君子貞而不諒”。還說:“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孟子說的更直白:“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孟子的話實際就是對孔子進行更通俗的解釋,孔孟是一體的,所以叫“孔孟之道”。

“君子貞而不諒”中的“貞”就是《周易》中“元亨利貞”、“貞兇”、“貞及”之“貞”,因此,要真正理解這句話,就必須對《周易》有個通透的理解。孔子的思想實質上是本於《五經》的,是對五經的詮釋,因此孔子自己說“述而不作”。章學誠說:“六經借史”。《五經》不是別的,而是對歷史的記錄和總結。

“貞”是《周易》的最核心概念,可以說一部易經就是圍繞“貞”而展開的,也是為了教導人們去“貞”。貞就是“正”、“守正”,“正”就是本然、自然的狀態,包括人心之正和社會之正。人心之正就是人之本然心性,社會之正就是基於人心之正的王道秩序。因此,“正”就是道義,“貞”就是執行道義,按道義去生活、行事。

“諒”就是說道做到,就是個人層面的“信”,但是個人層面的信,有時可能會和“貞”相沖突,即和道義相沖突,此時就應該舍信而取貞,即道義是比單純的信更高級別的原則。人不應該為維護個人之信的虛榮和麵子,而做違背道義的事,違背本然心性的事,違背“良心”、“良知”的事。

荀子則直接將“信”、“對立”起來,他說:“凡為天下之要,義以為本,而信次之”:“義立而王,信立而霸”。

誤解6:道義是抽象的超越性真理

前面說了,在中國之外的西方文明的任何歷史階段,都是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道義概念,但是,他們也有接近於道義的“類道義”概念。典型的就是印度、希臘哲學中的“理性”、“真理”的概念,後來這一思想被基督教所吸收,成為上帝的真理,或者上帝本身。

在基督教中,上帝是“道義”、“正義”的化身,但是上帝卻是絕對超越於人和人間社會而存在,具備無上的權威。這樣,在基督教中,“道義”、“正義”就成為一個凌駕於人之上的東西,人必須接受和服從的東西。

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之一是“因信稱義”。認為人和人間是不存在道義的,人都是無義的“罪人”,人間世界也是一個罪惡的世界,唯有高高在上的上帝和天國也有道義。人必須絕對地信仰和服從上帝,這樣道義就隨著對上帝的信仰而被注入人心之中,人就完成了救贖,從“罪人”變成“義人”。

為拉近超絕的道義與人之間的距離,基督教又發展出“道成肉身”和“三位一體”的教義。“道成肉身”是說,上帝變成一個活人,親自來到人間,去對人進行救贖,去消除人的罪,讓人由罪變義。這個上帝變成的人就是耶穌基督。

“三位一體”是說上帝(道義)有三種呈現方式:聖父、聖子、生靈。“聖父”是上帝作為超絕性權威的呈現方式,高高在上,無上權威;“聖子”則是上帝一種又很親民的呈現方式,直接變成活人,來到人間,就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生靈”則是上帝更深入一步,入注人內心的呈現狀態,當人真的信上帝之後,上帝變進入了人心,人就“因信稱義”了,由罪人變成“義人”了。

道義為人間所無,為人所無,是中國之外的西方文明的固有傳統,道義是作為一種抽象真理而存在。用孟子的話說是“義外”的,即道義存在於人心之外。這樣人獲取道義的過程就是一個由外向內的注入“外鑠”過程,這樣的注入和“外溯”是通過學習外在真理或信仰外在神靈來實現的。學習外在真理是學習哲學或科學,信仰外在神靈就是信仰各種一神教或類一神教。

孟子堅決反對當時在中國出現的“義外”說,而主張“義內”說。他說:“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他認為,“仁義禮智”四者的根基存在於人心之中,為人心的四個基本屬性,人心就是“四端之心”。

孟子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他還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

孔子在《中庸》中說:“仁者人也”。孟子進一步解釋道:“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都是把仁當成人的基本屬性,人能夠執行自己的基本屬性,能夠行仁,就是道義。

由於道義是本人人心的,是人心的基本屬性,因此,道義和人就是一體的,就是很近的。所以孔子說:“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他還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為仁由己”。

到了宋明時期,乾脆說:“性即理也”、“心即理也”,到道義直接等同於心性,獲取道義的過程,就成為一個心性修煉的過程。而心性修煉則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因此古人專門寫了一篇《大學》,收之於《禮記》之中。到了宋朝朱熹等人把《大學》單獨抽出來,與《論語》、《孟子》、《中庸》並列,成為《四書》之一。學習就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

道義本於人心,本於人,表現於外就成為人的行為,眾人的行為就成為社會現象,而對過去的社會現象的記錄就是歷史。道義也是歷史的,與具體的歷史不可分離,同時歷史也是道義的,歷史的內核在道義。

這就是“春秋大義”機理所在。《春秋》是歷史,但其內核在大義、道義。同時道義不能懸空而存,而是存在於歷史之中,這是中國先人記錄歷史,寫作《春秋》的原因所在。

到了清朝,章學誠總結說:“六經皆史”,而歷史的骨架在“史義”,或“史意”。

誤解7:道義是善心、行善。

道義包含善、行善的內容,但是道義要旨並非單純地行善,道義認為最有價值的並不是善,而是“正”,即本然、自然、恆常性的東西。

其實,對善的歷史,古人與今人不同。在古代善字的重要義項之一是以“正確”、“合宜”,這可能是善的基礎義項,善惡之善的義項,正是衍生於此。“正確”、“合宜”即為善。

那麼什麼才是正確合宜的?很重要的一點,尊重和順應本然、自然者即為合宜。“良”是善的近義詞,現在乾脆合二為一成“善良”。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因此,“良”的古義即為無需人去刻意學習和考慮的本然、天然、自然的東西。本然、天然、自然即為“良”,即為“善”,即為“正”,即為“道”。

“良知”、“良能”為人的天然、本然、自然之知識和能力,所指的就是“仁義禮智”,就是道義的知識和執行道義的能力。因為道義不僅是本然、天然、自然的,也是善惡之善的,“良知”也有“行好”、“行善”的意思。到了現在“善”、“良”的本然、天然之意卻消失了,僅餘庸俗的善惡之善、良好之良的義項。

“性善”說是孟子對道義本於人心的另一種總結,這個善並非善惡之善,而更多的是本然、天然的義項,指的是人心人性的本然、天然的狀態,認為人性的本然狀態就是完美的,沒有任何欠缺。也正因為如此,孟子將“不善”解讀為是對善的偏離,即對人性本然狀態的偏離。

人偏離自己心性的本然狀態,就是惡,孟子形象地將此稱為“放心”,即他的本然之心被流放了,丟失了。因此除惡的手段,就是讓人心迴歸自然狀態,孟子稱為為“求放心”,就是把被流放的心、丟失的心找回來。

最後孟子感慨和總結到:“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誤解8:道義是民意

道義是“公意”,但是“公意”和“民意”有本質的區別。

現代所講的民意,指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在某個時刻的意見和意願。一個國家或地區,無論多大,相對人類全體而言,都是一個局部。現代的民意只是一地一時的人們的“意”。

“公意”之“公”有兩個維度,一個維度是空間,一個維度是時間。在空間上,“公意”是涵蓋人類全體的;在時間上,“公意”是涵蓋所有歷史階段的人們的。因此,“公意”所有時間的所有人的意。

相對“公意”,現代的民意在兩個維度都是欠缺的。在空間上,民意僅僅侷限一個國家或地區,並不包括其他的國家和地區;在時間上,僅僅侷限於當下的民意,而不包括歷史的民意。

因此,在道義、公意的標準下,民意只是一時一地之“私意”、“私見”。所謂的“民主政治”就是以民意為基礎的,因此民主政治實際是“私意政治”、“私見政治”。中國傳統的政治則是以公意、道義為基礎的,為“公意政治”、“道義政治”。民意可以通過調查和選舉體現,而公意、道義則不可通過調查和選舉體現。

孔子把一味順應和討好一時一地之民意的行為稱之為“鄉原”,並斥責到:“鄉原,德之賊也。”孟子進一步解釋到:“閹然媚於世者也,是鄉愿也。”“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人悅之。自以為是,而不可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

誤解9:道義是定型的規則,甚至是成文的條款

在基督教中,上帝是正義的化身,人唯有通過無條件信奉的方式方可獲取“義”。同時,又用成文的詳細條款,告訴大家上帝的“義”具體是什麼,這就是《聖經》中的“摩西十誡”。當古猶太人在其首領摩西的帶領下,逃出埃及行至西奈山時,上帝親自顯靈出現在西奈山山頂。上帝要求摩西一個人獨自上山,並頒發給他一塊石頭,“摩西十誡”就刻於其上。

在非中國文明中,道義都是象“摩西十誡”一樣的教條、律法,不僅是外在的,而且是定型的。人之於道義,就是全盤的接受和服從。道義的教條、律法是衡量人的絕對標準,人要努力與道義的教條相合。

而在中國的歷史傳統中,道義並非存在於人心之外,而是存在於人心之內,是人心的基本屬性,是人生而具備的“良知”、“良能”。因此,人學習道的過程,不是一個學習外部的真理,而是感悟和認識自己的內在本心。人衡量自己的行為是否合乎道義,也不是與外部成型、成文教條、律法相比,而是與自己的本心相比對。自己感覺真正滿意了,就是符合道義的。

孔子把內心的真正滿意叫“心安”,“心安”即是合乎道義,後來出現一個成語叫“心安理得”。“心安”就是“理得”,“理”就是道義。

孟子說:“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道義就是所有人都具備的心靈結構,因此也是所有人都能感覺到得東西,都認為正確的東西。聖人就是古代總結出道義的人,聖人的心與後來所有人的心是一樣的。“人皆可為堯舜”,所有人都具備聖人一樣的道義之心,也具備獨立執行道義的能力。

到了清朝,著名的大儒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進一步總結說:“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也”。“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無不得其平”。“舉理,以見心之能區分;舉義,以見心之能裁斷”。

這樣,執行道義的過程,就是一個個人根據自己的心性,去獨立地感覺、判斷和選擇的過程,這個過程就是孔子所說的“權”,也是孟子所說的“執中”。

孔子說:“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學、道、立、權”四者的等級是由低到高的,“權”的等級高於“道”。“權”實質就是行道。行道不是機械地執行成型的道義的條文,而是對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做出符合道義的行動選擇。

孟子用“執中”去進一步解釋孔子的“權”。他說:“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墨子兼愛,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子莫執中,執中為近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

孟子認為,楊子他過自私,走入了極端,墨子則太愛別人,陷入另一個極端。子莫要在楊子和墨子之間定個方案,看似很有道理,但是,一旦將方案固定了,成為教條,也變成“執一”了。“執中”的關鍵是獨立的判斷和選擇,即在在“權”,而非執行固定的標準。任何方案,無論看起來多麼合理,一旦固定化了,模式化了,教條化了,就會讓人失去獨立的判斷和選擇能力,就會變成“執一”。

道義的內涵是包括“權”和“執中”的,即包含要求執行道義的人要去獨立地判斷和選擇的。也唯有這樣的道義才是真正的道義。

誤解10:治理社會不能靠道義,要靠制度和法律

其實對這個問題,中國歷史上已經做出了很詳盡的討論,也有共識性的答案。這些討論可以歸之於“王霸之辯”,討論王道霸道的關係,義利的關係,禮樂刑政、或徳禮政刑關係等。結論是尊王黜霸,在具體的治理手段上主要以禮樂或徳禮為主,而以刑政為輔。王道、禮樂、德禮就是道義,或道義之政。霸、刑政則是背離道義的。

現代所說的制度,就是傳統所講的“政”,現代所說的法律就是傳統所說的“刑”,制度、法律就是“刑政”。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道”就是教導、要求的意思,“齊”就是標準、底線的意思。“格”是正,採取正確的行為。

整段話是說,如果以政令規定的方式去訓導要求人民,以法律的手段去禁止人民的行為,人民就會想法設法去規避逃避這些規定和法律,變得對不正確的行為沒有羞恥感,喪失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積極主動性,不再是一個自我判斷和選擇的道德主體。而如果以道德規勸的範式去教導和要求人民,以禮的方式去劃定底線標準,那麼人民就會不合要求的行為感到羞恥,具備對自己行為負責的積極主動,每個人都是一個自我判斷和選擇的道德主體,每個人都會自覺地規避不合要求的行為。

孔子的這段話,是後人討論這一問題的最權威資料。

也就是說,在中國的傳統社會,認為道義才是社會治理的基礎和根本,制度和法律儘管不可無,但是也是僅僅具備次要的輔助地位,儘可能少用。和現代人的觀念恰恰相反。實質上,在現代社會的治理中,是壓根沒有道義的地位,完全依靠制度和法律,可謂之“制度主義”、“法律主義”,“制度崇拜”和“法律崇拜”。

中國歷史中在社會治理上為何尊崇道義而貶抑制度法律,原因很簡答,是為了維護每個人的真自由。何謂人的真自由?前面已經說了,是心性的自由,或者道義的自由。所謂的心性自由,就是認為每個都是一個獨立心性主體、道德主體,具備獨立的判斷和選擇能力,對自己的行為完全負責。同時,一個健全的心性人經過自己獨立的判斷和選擇所實施的行為,也一定是合乎道義的。這樣憑藉每個人的自由行動,整個社會就會自然呈現和諧秩序,這就是王道,或者道義秩序。

既然每個人獨立的判斷和選擇能力,那麼任何外在的規定就是多餘的,而任何強制性的規定,即任何的制度和法律,則給成對個人“心性自由”、“道義自由”的干擾和破壞,最後構成對王道秩序、道義秩序的破壞。

也就是說,在道義秩序的前提下,在心性自由的前提下,是反對任何的強制性的外在行為的,反對任何形式的制度和法律的。

比較諷刺的是,現代文明一方面號稱倡導自由,另一面卻又崇拜強制性的制度和法律,而且美其名曰,制度和法律是用來保護自由。事實上,在道義秩序、心性自由的視角來看,只要社會中存在任何的強制因素,那就不可能存在真正的自由。一個真正自由的人,不會接受任何的外在強制,而是依然自己獨立的判斷和選擇能力行事。任何的強制性因素也一定會對真正的自由構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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