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支持安樂死合法化嗎?

盞燉


人的出生無法選擇,人的死亡總得有個選擇權利吧,讓自己生命有尊嚴地死去;人哭著來到世上,總得讓人能笑著走進另一個世界吧!所以我非常支持能讓安樂死在我國合法化。

安樂死,一般是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中國對安樂死的定義是:當身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生命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及其親屬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採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目前,國際上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是荷蘭、比利時。美國、日本、瑞士、韓國、德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部分地區也在試行安樂死。從歷史的趨勢來看,安樂死的做法會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

安樂死,首先對於身患絕症、無法救治、精神與肉體倍受折磨、有"生不如死"感覺的病人來說,無疑是件好事。它可以"幸福地"告別世界。其次對於病人家屬也是一種擺脫,既減少精神、體力、時間上的大量耗費,也減輕承重醫療費用的負擔(問題在於是無效的),同時也不為親人痛苦地死去而"揪心"地難受。再次,可減輕國家有限醫療資源及經費的負擔,能讓醫務人員騰出更多時間和精力去救治可以治療好或有希望治療好的病人。

安樂死的合法化,可能還要走一段較長的路。因為:一、它要從倫理上、情感上讓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畢竟這是對幾千年傳統習慣的一個顛覆。二、它要從法理上進行廣泛探討、學習與借鑑,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法律規範,確保不侵害人權,確保有嚴格的可操作性,確保有嚴密的約束機制和對違法者的懲罰機制。三、它要從醫療機構到醫務人員,對他們在醫德醫風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並且有嚴格的操作程序與監管體系作保障,真正讓好事辦好,儘可能把負面影響消除在萌芽狀態。

這裡,我想用臺灣作家瓊瑤的兩段話來作結語:"我曾說過,生時願如火花,燃燒到生命最後一刻;死時願如雪花,飄然落地,化為塵土。""真正的愛,是當深愛之人患了不治之症時,別讓他們痛苦地被加工拖延時間,要讓他們早日獲得自由!生是偶然,死是必然,縱使你的決定會讓你成為眾矢之的,千夫所指,但求所愛之人不再受苦,你也就無愧於心!"



玉堂行佛人


這是一個有些敏感,但很值得探討的問題。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都無法超越的規律,死亡是所有人最終的必然歸宿。從某種程度上來看,也許只有死亡是個體能夠真正在某種程度上把握的選擇。隨著醫學科學與技術的進步,相當一部分人的生命到達了終末階段,都可以單純依靠藥物和儀器再延續一段時間。這個時候,對於個體而言“活著”已經也許沒有太多實際意義了,生命的延長往往只能加劇患者和家人的痛苦與醫療資源的消耗。因而從情感上包括筆者在內的很多人是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的。
然而,既然討論到“合法化”,就必然不能不涉及法律問題。目前來說,對於安樂死“合法化”的反對或質疑,主要集中在現實操作層面。舉例來說,誰有權判斷“安樂死”的決定是否完全處於患者本人的自由意志?或者在患者已經沒有能力做出決定時,究竟有沒有家人(如果有的話是哪些)能夠代替他/她做出安樂死的決定?如何防止安樂死的權利被過度使用?這些都還需要通過漫長的過程去逐步形成共識,再進入立法程序。

最後,還不得不考慮的是文化與倫理的相關問題。在此就不展開說了。

(圖片來自網絡)

李巖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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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目前在世界上每個國家法律規定不一,合法化的國家還不是很多。

目前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奧地利、丹麥、法國、德國、匈牙利、挪威、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和瑞士10國,允許“被動”安樂死,只准終止為延續個人生命而治療的做法。

從世界範圍內,大家對安樂死都採取了非常謹慎的態度。

安樂死既然能減少很多人的痛苦,為什麼沒有大面積被各國接受和立法哪?

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怕安樂死被濫用,讓一些人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目前實施安樂死的國家在法律上審核也是很嚴格的,一般要由患者本人生前提出申請,同時得到批准後後,由多為醫療專家確認患者的疾病符合安樂死的條件,在多人監督的情況下實施。

目前我國安樂死還沒有合法化,所以在我國還不能實施這項措施。

我是一名重症科的醫生,每週都會經歷患者的放棄治療和死亡的情況。

對於這些由直系親屬做出的決定,我們沒有權利阻止,但有的時候內心也很糾結和無奈。

希望國家對這方面能早日重視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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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大夫


我支持安樂死合法化。

人總是追求長壽,但是隻有健康狀態的長壽才是真的長壽。

我常想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得什麼病,不知道自己最終是因為什麼病離開人世。我們總是希望一切盡在掌握之中,但實際上,生命和健康是最不能自我掌控的。我們鍛鍊身體、養生、保健,希望能夠更健康,但有些疾病的發生是基因遺傳造成的,有些則是基因的突變造成的。這些都是無法掌控的,還有我們所處的大環境也都會造成一些影響。總體上講,有可能因為“命”不好而生一些嚴重的、痛苦的、遷延不愈的疾病,這些疾病治療無望、讓我們沒有生命的尊嚴,沒有生活的質量。

如果不幸患上這樣的疾病,我原意選擇安樂死。

因此我希望安樂死能夠合法化。

安樂死合法化,能讓罹患絕症的患者減少痛苦。

安樂死合法化,能讓患者家屬減輕心理負擔。現如今因為安樂死不合法,很多絕症患者被迫放棄治療,而家屬要承擔很大的心理壓力,會被理解為不孝、冷血,因此也會有一些家屬拼命的延長患者的治療時間,增加患者的痛苦有浪費醫療費。

安樂死的合法化前提是每一個人都有正確的生命觀,能夠直面自己的疾病,原意為自己的健康和生命負責。

安樂死的合法化的另一個前提是,對要求實行安樂死的的患者要做全面的評估,有希望能夠治癒的人絕對不能實行安樂死。


婦產科醫生王玉玲


支持。在農村有許多不治之症的患者受不了病痛折磨喝農藥,上吊,跳河自盡,既痛苦又毫無尊嚴。如果安樂死可以合法化,人在絕路時起碼可以走得從容些,體面些,安詳些。希望儘快出臺安樂死法律條文。


我要跑步


我是極力贊成安樂死立法化的。所為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也可能是人群,打著人道主義及所為孝敬的那些人,敢問當你眼看著你的至親在疼痛折磨而沒有一點辦法的時候,你還能守注你那棵虛偽的孝心嗎?能保證做到虛偽的無動於衷嗎?我是親身經歷過的人,看著親人無助地被痛苦折磨得無力求助而渾身顫抖的人,多麼希望親人快點走,而走了就沒有痛苦了。為了那些病得痛苦而沒法醫治的病人,強烈呼籲立法安樂死。


滕129999610


肯定支持,而且盼望著能在自己有生之年能實現合法化,只為將來在自己的病情無法醫治時,能有尊嚴的離去,不做無謂的掙扎,也不再給親人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做一個安詳離世的往生者。我想,待到實現安樂死合法化之時,也許人們對死亡也就沒那麼恐懼了吧?


勇敢的奧狄洛


我支持安樂死合法化。為防止謀殺、誤殺,當然要有一套程序,但是希望保持老人或病人的尊嚴,保證他們無痛苦。是否能用吃藥的方法替代注射,這樣痛苦更輕,並可以讓他們自己實行安樂死。


Bobo普陀黃建華


從當前社會醫療狀況而言,看病費用很大,另一方面,醫院醫德、一切向錢看,很是讓老百姓無奈,“無病開藥,小病大治、過度醫療”等情況無處不有,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在適當的時候,安樂死是最好的解脫!!


溪邊一竹


100%支持!不省人事、腦死亡等害了多少家庭!尤其是現在馬上到了獨生子女的老人患病沒有人照顧的尷尬境地……有的地方的老人患病後,為了不給兒女添麻煩,竟然選擇了跳樓、服毒等悲催的自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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