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寧: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周寧縣紀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1.周寧縣七步鎮官洋村原黨支部書記葉洪星違規報銷接待費問題。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官洋村委以爭取項目工作餐名義違規報銷村委接待費共計4421元,經時任官洋村黨支部書記葉洪星同意後予以報賬。2018年9月,葉洪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周寧縣鹹村鎮碧巖村原黨支部書記魏啟濟違規發放和領取誤工補貼問題。2015年8月,魏啟濟與他人通過製作虛假村民代表大會會議記錄等材料,違規發放誤工補貼共計11440元,其本人領取5440元。此外,魏啟濟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魏啟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退還村委。

通報要求,全縣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切實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持之以恆抓好糾正“四風”工作。全縣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增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緊盯食堂等內部場所公務接待、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公款支出費用等關鍵環節;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教不改的,發現一起嚴懲一起,堅決通報曝光;對用打“擦邊球”、穿“隱身衣”等方式規避組織監督的隱形變異問題,深挖細查、從嚴處理;既堅決追究直接責任人,又嚴肅問責有關領導幹部,不斷釋放越往後對“四風”問題盯得越緊、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不斷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周寧縣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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