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公平性大揭祕

公務員考試公平性大揭秘

又到一年國考時,“考與不考”這是一個問題。“面試都靠關係”“一個蘿蔔一個坑”等等認為公務員考試不公平的言論不絕於耳,造成了很多考生望“國考”而生畏。那麼,公務員考試是否如這些言論所說,是不公平的考試呢?

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分為國家公務員和地方公務員考試兩種。中國自古就有通過考試選拔政府工作人員的傳統——科舉制,對於考試的公平性的探索更是在歷史的長河中越來越完善。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務員考試在改革開放後進入了大眾的視野,成為我國政府工作人員選拔的主要途徑。一般來說,公務員考試的主要流程為:報名——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公示——錄用和審批。在此呈貢中公教育小編就從各個環節分析,為各位一一揭秘。

命題科學

在國考及大部分省考中,行測、公共基礎、面試等科目的試題採取徵題制,申論則大多采取專家封閉命題的方式,熱點性質的面試題也多采取此種形式,即專家組在一定時期內“入闈”命制。

徵題制一般是從高校或專家建立的題庫中徵調試題,徵題結束後,需要對大量的題目進行初篩,通過篩選的題目會送到專家組開會討論,爭議太大的題目會擱置,並對整個試卷的難易程度做統計,並由分管領導把關,保證試卷的科學性。

另外,試卷在開封前都會將接觸題的人員控制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保證了試題安全。“有些人在考試前就拿到題目”的說法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誠信報名

不管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還是地方,考試之前都會發布公告、職位表等信息,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信息,公眾都可以通過各項渠道獲得。考生在報名時需填寫各項信息,並要接受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審核,或由電腦進行審核。考生需要做到誠信報名,要保證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公務員報名過程對於考生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極其重視,一旦查到不真實的信息即採取取消報考資格或一定年限不能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措施。如國考公告中規定“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這也就將一部分偽造、變造虛假信息的考生拒之門外,也就防止了不義之手伸向公務員考試的報名過程。

筆試嚴格

近年來,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公務員考試的考場上更增加了高科技措施,來防止考生作弊。《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明文規定: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其他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查實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並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蹤刑事責任。對於其他作弊行為,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並禁止5年內報考公務員。

閱卷公平

通過考試來選拔人才是目前世界上公認的最公平的選拔途徑,我國更是一直致力在考試的過程減少人為主觀因素的參與。目前我國的公務員考試的筆試試卷行測部分全部為客觀題,實行機器閱卷,自動生成考試成績,並且全程監控。申論部分為主觀題,實行人工閱卷,主要通過嚴密細化的評分流程和制度設計來控制誤差和防止人為舞弊。一般而言申論的閱卷過程分為以下步驟:組成評卷小組;封閉閱卷;掃描答卷;按題分組,流水作業;專人評專題,兩人共閱一題,嚴禁一人閱完;抽樣評卷,制定標準,全面鋪開;專人複核,專人統分,專人登分,專人核分;試卷半年後銷燬。

誠然,考官在閱卷的過程中難免會帶有主觀因素,但兩人共同閱讀和對分差的處理措施有效地減少了主觀因素對於考生分數的影響。分差的浮動範圍,各級各地並不完全相同,有的是6分,有的是10分。如果超過分差,電腦會將同一份試卷自動傳送給題長或第三位閱卷教師重判;如果題長沒有把握,或者出現爭議較大的文章,就把文章傳送給專家組會審。如此考官的主觀因素體現在考生的分數就微乎其微了。

審查嚴格

為了確保考試的公平性,防止人為造假的出現,我國的公務員考試一般都設有兩次資格審查,一次是報名之後的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方算報名成功;一次是筆試成績公佈之後,對於符合面試條件的考生進行資格複審,兩次資格審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考生對自己信息的造假。

在此呈貢中公教育小編提醒各位考生,誠信一直是公務員考試中備受重視的內容。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公務員錄用報考者誠信檔案庫以記錄考生的誠信信息。一旦發現虛假信息,考生即被取消資格,並在一定年限內不能再次參加公務員考試,並錄入誠信檔案。各位考生切勿因眼前的利益而做出不明智的決定。

面試公正

通過了資格審查的考生,一般就可進入面試環節(公安警察類職位考生一般要先進行體能測驗)。目前我國公務員考試的面試環節一般採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均為考生現場獲知題目現場答題。而考官一般是由7或9人組成,組長為主考官。考官分別由組織人事部門、專家學者或招考單位人員擔任。不同部門和省份的面試考官數量不盡相同,一般不少於5人,不多於10人,多為7~9人。考官小組在面試之前一直是保密的,並且很多省份實行異地監考的形式,即A地的考官去B地當考官,這樣從源頭上就杜絕了考生與考官的“關係”。

公示到位

即使到了錄用的最後環節,公務員考試仍然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於面試合格的考生進行公示,接受大眾的監督。如公眾認為錄用不合理,可反應給相關部門,如情況屬實,該考生即被取消錄用資格。

除此以外,公務員考試在政策上向少數民族地區傾斜,免除貧困考生的報考費用等等這些舉措,也無不在促進公平的實現。

我國的公務員考試自舉辦以來,就一直致力於促進公平的實現,不斷改進各個環節,無私亦無偏,爭取實現最大限度的公平。不可否認的近幾年出現了個別公務員考試中的不合理現象,而媒體的極力渲染,導致了公眾對於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逐漸產生了懷疑。公務員選拔制度,能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事關其自身存在基礎的合法性。公務員考試的公平性不是口頭上事業,而是我國政府一直努力耕耘的制度。不合理現象的存在是現有制度改進的動力,公務員考試製度一定會越來越完善,不合理的現象終將無可遁形。撥開各方的迷霧,相信各位自然能夠發現公務員制度在保證公平方面所做的努力,自然能夠發現公務員制度在當前社會起到的重大作用,自然能夠發現公務員制度的無私無偏。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又要到來了,你,還在等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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