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林青霞到張雨綺——離婚女星的羅曼蒂克消亡史|易小荷

林青霞離婚的消息甚囂塵上,雖然還沒有得到當事人的確認,但是已經有很多文章進行各種各樣的評論,就好像林青霞離婚的重點並不在於這件事情本身,而是在於林青霞對於這件事情的“姿態”,當事人不出來回應,吃瓜群眾卻代入地“長出了一口氣”,這樣的事情倒是罕見。

人們都希望女神定格在西門町的那個瞬間,穿學生服,短髮飛揚,剛剛夠我們心旌飄搖,卻又距離微妙,那個時代是偶像完美的時代,粉絲為他們的熱愛買單,偶像就得把自己的私生活搭上。記得很早以前看過成龍的採訪,他說因為傳出他和林鳳嬌談戀愛的消息,日本有影迷為他自殺,所以林鳳嬌和他隱婚很多年,直到房祖名都要成年了,這個消息才慢慢被外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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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


而林青霞今年已過60了,某種程度上來說,她和成龍都是代表“古早時代”的娛樂圈人士,他們那個年代談個戀愛只能藏著捂著(彼時媒體的標題常用“地下情”)。林鳳嬌和林青霞當年在臺灣並稱“二林”,年輕時候顧盼生姿,風華絕代。很多年以後當她去臺灣燒香,被記者簇擁的她,素顏,衣著樸素,一直在說“我現在就是個普通人啊。”

林青霞在她的書裡描述過一段當年的心路歷程,那時她正在拍《新龍門客棧》,拍片過程中弄傷了眼睛,她從敦煌哭到蘭州,再從黃河哭到香港去醫治眼睛。

殺青時,徐克看著她一個人在敦煌刺骨的風裡坐著,又忍著眼淚不願掉下來,徐克說:“青霞,是我不好。”她答:“不,是我命不好。”

——當時她和秦漢的感情經歷多年反覆,幾經折騰還不能最終安定下來。那之後沒多久,她和邢李源閃婚。

古早時代的女星們,和那個時代的絕大多數女性一樣,進入了新世界,恪守著舊道德,堅信的“好命”就是嫁人,就是得有個丈夫有個家,然後相夫教子,“從一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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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邢李源結婚照


很多人在“林青霞離婚”這條新聞的下面評論說:“長得那麼美,還有幾十億,怕什麼,根本不需要跟結婚,照顧什麼老男人啊?”。

這是當下時代的婚戀觀,和古早時代截然不同——作為明星,有錢有名還有顏值,愛情從來不缺,完全可以做到不需要婚姻,不需要丈夫。

然而早年的女明星們傳遞出來的,還是傳統倫理下面女性的同等焦慮。

我永遠忘不了梅豔芳的那條婚紗。阿梅做到了華人娛樂界的天后,有無數好的音樂和電影作品,可是她對外宣佈患癌的那天起,卻讓人一邊看到一個精英女性的獨立堅強,另一邊看到她的柔弱。

2003年11月,身患癌症的梅豔芳帶病踏上紅館舞臺,舉辦了人生最後一場演唱。梅豔芳在告別演唱會上,穿上婚紗,身邊沒有新郎,她為自己掀起頭紗,她說這輩子最大的遺憾便是沒有一場屬於自己的婚禮,世事難料,請在拍拖的女生們,珍惜眼前人,把握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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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豔芳在告別演唱會上


梅豔芳4歲就登臺演出維持生計,無疑是能幹的,獨立的,美麗的,幾乎就是新時代女性的標杆,但是她渴望找一個男人當大樹依靠,以男性和婚姻來定義自己的價值和人生,而她在舞臺上說的這句話說明她骨子裡還是一箇舊時代的傳統女性:

女孩子的夢想是有一個自己的家庭,陪伴自己終老的伴侶。

女性在確立自己人生價值上的迷茫和振盪,幾乎就是舊時代向新時代過渡的標誌。

如果梅豔芳活到現在,會不會被現在女明星們“曬婚姻”都可以賺錢的新時代震驚?林鳳嬌和朱麗倩那種隱婚數十年的日子早就不再。那個時代,別人要麼在圍觀她們,要麼在揣度她們;而現在這個時代,流量為王,別人要麼喜歡你,要麼黑你,而這兩樣居然都可以導向利益,女明星們如果把結婚的消息通過自媒體向外曝光,還能因此獲得更高的關注度甚至更多的代言。

昨天登上熱搜的張雨綺恐怕算是這樣的新樣本,更為離奇的是,之前女明星大部分是“被家暴”,而張雨綺連續幾天以“家暴”和“二度離婚”成為焦點,在此之前恐怕從沒有過一個屢屢閃婚閃離的女人還能收穫這麼多的讚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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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雨綺


部分評論的觀點是認為,看夠了過去明星們為了穩住婚姻和所謂的面子,而隱忍種種;看夠了名人婚姻中男方出軌甚至涉嫌性侵他人,都能獲得輿論為其洗地、配偶“大度支持”原諒的那種態度,女方出軌就被“千夫所指”的新聞,或許張雨綺速戰速決的“殺伐果斷”更貼近現代社會進步中的平權行為。

與林青霞和梅豔芳截然不同,對於張雨綺這一代女星來說,婚姻是實現幸福的手段,而非幸福的終極意義。當然也有古早時代的遺存,譬如馬伊琍在社交媒體上寫到:戀愛雖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不過這是個人選擇,不足為外人道也。

日本有一位大受追捧的非少女明星,叫天海佑希,今年51歲,她被譽為是“男人”一樣幹練地出入社會,像“女人”一樣優雅地回應生活:“請大家放心,我不會結婚的。”她在綜藝節目中說“如果真有對象,希望他住在隔壁吧”——獨立與依賴,自我與關係,不僅僅是一個女人一生的議題,也是一個人一生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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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佑希在節目上稱“我不會結婚的”


而因為這樣閃亮的姿態,天海佑希不僅是日劇迷公認的女王,也成為無數少女心中的榜樣。

站在女人的角度,無論是林青霞還是張雨綺,對於愛情的勇敢都讓人欽佩,而兩人對於婚姻的不同態度,也值得所有女性深思。

這個年代,隱忍幾十年不離婚的樣本肯定還有,但是也在減少,或許再往後的女星不會理解“拼將一生休,盡君一日歡”那樣的句子了。

明星的婚戀進化史某種意義上也是女性的價值觀進化史。一個女人,擁有自己的事業,獨立的人格,也能去創造自己存在的價值,她也能在社會的變革和進化中,逐漸意識到在這個世界裡,她不僅僅是為別人眼中的“傳統觀念”而活著(即使作為一個明星,她也不能讓自己變成古董傢俱的一部分,讓自己成為一個飾品而活著),她只應該為自己而活著。這樣的話,她其實可以不用那麼在意所謂的“歸宿”,說句雞湯點兒的話,只有獨立平靜的內心,才是一個人的終極歸宿。

其他,都叫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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