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盜:「張子強」伏法紀實(15)

橫跨粵港兩地作案,綁架香港多位頂級多位頂級富豪,勒索港幣16億,走私炸藥800多公斤,光天化日之下 殺人滅口,一氣就武裝搶劫了5家金鋪,並香港警察當街駁火……震驚了香港…

驚天大盜:“張子強”伏法紀實(15)

鄭局長接著說:"張子強、胡濟舒馬上就要從江門押解回廣州,乘著這個空當,你抓緊時間將有關資料以及香港警方轉來的張子強和胡濟舒情況的資料熟悉熟悉。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拘押人犯必須要在24小時內進行第一次提審,今晚你就要和這個江洋大盜交鋒了。這是一個慣於與警方打交道的香港特大案犯,您要有充分思想準備。要辦成鐵案,就必須有充分的證據,案犯的口供是搜取證據的重要線索。目前,我們只是抓住了幾個主要人物,從這個集團乾的多宗大案來看,絕不是這幾個人就可以幹出來的,下一步全靠你們的突破了,預審工作擔子不輕啊!有什麼要求,請提出來。"

林林說:"其他沒有了,我還要一個人,廣州市局預審處的王立新。"

鄭局長說:"好,我們立即和廣州市局聯繫。"

莫泉和幾位專案組的同志從案卷中抽出材料,交給林林。

在深圳,深圳市局接到搜查張子強和胡濟舒在深圳住所的命令後,立即組織警力對兩人在深圳地王大廈和深圳廣東銀行大廈的住所進行了搜查。

深圳地王大廈是深圳市標誌性建築之一,在上海金茂大廈和馬來西亞吉隆坡雙子大廈沒有建起來之前,曾是亞洲第一樓。張子強用犯罪所得的贓款,在這兒的29樓以其老婆羅豔芳妹妹羅豔霞的名義買了兩套公寓,一套是2901房,一套是2909房,總共花去了幾百萬港幣。

深圳市局的的技偵人員打開了 2901和2909房,發現這兩套住房都裝修豪華,但從房間裡東西擺放的情況來看,平時很少有人祝一位技偵人員在房間裡發現一個旅行包,從包裡查到兩副美國產的竊聽器,其中一副張子強曾用來對付我辦案人員進行過反跟蹤。

深圳市公安局的技偵人員又搜查了胡濟舒在深圳廣東銀行大廈的住房。

胡濟舒的住房在大廈的13樓,在這套住房裡,技偵人員從天花板上發現一個包,拿下來打開一看,裡面有十幾個存摺,存摺裡共存有一百多萬人民幣,另外還有美元、日元、泰幣、港幣等。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抓住了案犯,案件也就基本進入尾聲了,可是對於張子強犯罪集團來說,由於這個犯罪集團犯罪之長,人數之多,案值之大,涉及之廣是前所未有的,而目前還只是抓住了兩個首犯,得到的所有線索又都是不完全的,要把張子強案辦成鐵案,必須查清全部犯罪事實,取得充分的證據,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抓住了張子強和胡濟舒才是偵破全案的開始……1998年1月25日晚上對張子強的第一次審訊,只不過是依照法律程序和張子強短兵相接了一次,雙方都試探一下火力,更艱鉅的審訊工作將在今後漫長的時間裡展開。提審完張子強以後,林林準備提審胡濟舒。正在這時王立新風塵僕僕地趕來了。

林林拿出一份傳真件說:"香港警方提供的材料說,胡濟舒在張子強犯罪集團裡有'老狐狸'之稱。他非一般暴力之徒,頭腦十分精明,在張子強犯罪集團裡扮演軍師之角色,在集團的地位僅次於張子強;胡濟舒除參與張子強的犯罪活動之外,還涉及其他非法活動。"

王立新很快把材料看完,他合上材料時說:"看來,我們遇上對手了,今年過年要'陪公子讀書'了。"

林林說:"那咱們就開始吧。"

曉鵬和海波去提胡濟舒去了。

此時是1998年1月25日23點50分,再過10分鐘,就是26日了。

林林和王立新在提審室的審訊臺上坐了下來。不一會兒,一頭灰白頭髮的胡濟舒就被帶了進來。

這時的胡濟舒一頭亂髮,穿著一件舊的汗衫,顯得衰老而萎靡,和香港那些流落街頭無所事事的貧窮老人沒有什麼兩樣;還有一張是貼在他那假護照上的照片,這時的胡濟舒穿著一套黃色的西裝,繫著深色的領帶,頭髮梳理得一絲不亂,儼然一副華僑富商的氣派。這兩張照片,正表明了胡濟舒一生中的兩種生活:有錢時,豪華富貴;沒錢時,貧窮潦倒。而錢從哪兒來:犯罪。

從表面上看去,胡濟舒至少也有50多歲了,是1951年3月3日出生的,當時才47歲,籍貫是廣東省東莞市,在沒有認識張子強之前,就已經涉入黑社會犯罪了。據我所知,他於1976年和1983年因搶劫在香港監獄服過刑。後經張子強的貼身馬仔汪鳳琪介紹認識了張子強。張子強見其性格深沉,說話滋油,毫不火爆,在江湖上見多識廣,對他很尊重,常以大哥相稱。後來張子強又通過胡濟舒認識了胡手下的張志烽、鄧禮顯、甘永強。張子強見這些人都不像香港黑社會中那些只會打打殺殺的"爛仔",個個都是"頭腦型"罪犯,思想細密而不是靠一股蠻勁,張子強很賞識。後來這些人都成了張子強犯罪集團的骨幹。胡濟舒雖然入江湖早,張子強一直尊稱他為大哥,但他對張子強卻俯首稱臣,一直尊張子強為"老大",且忠心耿耿。

胡濟舒也是一個慣於和警察打交道的人,在這一點上他遠比張子強狡猾。張子強在審訊中要麼不說,要說基本上說的是實話。胡濟舒卻採取了和張子強不同的策略,裝出一副很委屈很氣憤的樣子走進審訊室。他抬頭看看坐在審訊臺上的林林和王立新,首先發問:"我是守法商人,你們為什麼要抓我?"

(以下摘自對胡濟舒的提審筆錄)

林林問:"你叫什麼名字?出生年月?"

胡濟舒:"我的護照上都有寫的,你們還要問我?"

林林:"查明嫌疑人的身份,這是辦案的必須程序,你要如實回答我的問題。"

胡濟舒:"我叫陳樹光,1958年4月 28日出生於香港。籍貫廣東東莞。"

林林看了看手中香港警方提供的材料,上面清楚地寫著"胡濟舒,1951年出生",林林笑笑:"1958年出生的?你年齡還不算很大,頭髮怎麼都白了?"

胡濟舒:"操心操的。"

林林:"操什麼心把頭髮都操白了?"

胡濟舒:"生意上的心。"

林林:"你都做些什麼生意?"

胡濟舒:"在香港做貿易。"

林林:"據我們所知,你的真名不叫陳樹光,而且你是長時間住在柬埔寨。"

胡濟舒:"我不回答這個問題。請問,你們憑什麼將我抓來這裡,我是香港居民,是合法商人。"

林林正色道:"據我們調查所知,一個名叫胡濟舒的香港人,參與了張子強犯罪集團的活動。如果你是合法商人,我們當然歡迎。問題在於你是不是合法經商,這個問題你自己清楚,我們也清楚。"

胡濟舒裝糊塗:"不明白你的話。"

林林仍然笑著說:"會明白的,會明白的。"

胡濟舒啞言,然後沉默一言不發了。

林林他們知道,對於像胡濟舒這樣有著"老狐狸"之稱的慣犯,絕非一次兩次的提審就能奏效的。

當林林他們在省看守所提審張子強和胡濟舒的時候,省廳指揮部正在緊緊地盯著張子強集團的3號人物———張志烽。

1998年1月25日一早,張志烽在珠海拱北賓館與張子強、胡濟舒分手後,即從珠海往回返,在珠海至廣州的高速公路上,張志烽駕著一輛車牌號為粵A·AE351的小車。此時,張志烽的心裡一直不踏實。

從昨天晚上突然接到胡濟舒的傳呼,要他半夜趕往珠海,他就有著一種不祥之感。到了珠海之後,他的不祥之感果然得到印證,張子強、胡濟舒被警察盯住了。他當然不想牽扯進去,所以,拒絕了到高爾夫山莊為他們開車的要求。之後,張志烽就一直想離開他們。天亮後,他找了一個藉口,終於離開了他們。

張志烽在江湖上已經顛簸了差不多一輩子,直到52歲才有一個家,又有了一個兒子,他現在很戀家。他只想儘快趕回家。

可是,現在雖然離開了張子強和胡濟舒,但他還是松不了一口氣,因為,他預感到還有一種危險就在自己身邊,這種危險是在一個信封裡,就放在副駕駛的座位上。張志烽邊開車,邊不由自主地總低頭看看那個信封,這時他發現信封開著口,幾本證件從信封裡滑了出來,露出一半在外面。此時,那股不祥之感又從張志烽心中浮起,他拿起旁邊的一張報紙把張子強的證件蓋上了。

想想,張志烽總覺得張子強這次被警察盯上不是一樁好事,此時他還沒有想到警察盯住的是整個張子強犯罪集團。他了解張子強,知道張子強是一個善於和警察打交道的人,他不懼怕警察,可是他為什麼要把自己的證件收藏起來?說明張子強這次犯的事,非同一般。越想,張志烽越是覺得張子強的這些證件是不祥之物,他不想把它帶回家,帶到妻子和兒子身邊。

這時,他想到了一個人,一個跟他多年也在黑社會中混的人。他掏出手機給那個人打電話:"阿D,我是阿斬,你在廣州嗎?我在從珠海回廣州的路上,有件事找你,你在廣州的家裡吧,我到你家樓下,你下樓來等我好嗎?我大約還要半小時就到了。"打完電話後,張志烽為了擺脫自己這種不安的情緒,打開了車上的音響,讓音樂轟鳴地響著。

車進廣州後,張志烽將車拐進了一個近年新開發的小區,遠遠就看見路邊站著一個約50歲左右的男人正在等他。

這個人名叫陳樹漢,1951年出生,也是早年從內地偷渡到香港的,後來一直跟在張志烽身邊混。張志烽加入張子強犯罪集團後,他也成為成員之一。

張志烽把車開到陳樹漢身邊停下,也沒有下車,就在車上把那個裝有張子強幾本證件的牛皮紙信封遞給陳樹漢,說:"這是'大富豪'的一些證件,他現在有些不方便,你暫時幫他保管一下。"

陳樹漢接過信封,根本沒有想到會有什麼危險,就很爽快地說:"好的。"

張志烽將張子強的證件交給陳樹漢後,鬆了一口氣,然後就開車回家了。

好像一種瘟疫傳染似的,陳樹漢拿著這些證件也感到不舒服,不幾天他也有了一股不祥之感,於是就打電話到張志烽家裡,要將張子強的證件還給張志烽。是張志烽年輕的妻子接的電話,她哭哭啼啼地告訴陳樹漢,張志烽被公安帶走。果然應驗了陳樹漢的預感,他覺得張志烽被公安帶走,可能與這些證件有關,陳樹漢立即將張子強的證件全部撕毀,扔進廣州沙面的河裡,然後外逃避風去了。

這時,省廳指揮部也在查明與張志烽接頭的這個人是誰。那天,鄭局長問莫泉,在已經收集的資料中,有沒有這個人的資料。

莫泉說:"從現有的資料,只查到這個人花名叫'大哥D',也有叫他'阿D'的,除此以外再沒有其他的記載。"

鄭局長說:"深圳改革開放早,這些人大多在深圳混過,深圳市局很早就配合過香港警方查過啟德機場劫案的有關人,他們收集的資料多。前段時間,深圳市公安局的同志幫我們查清了不少張子強同夥的花名。把這個人的情況傳給深圳市公安局的孫副局長,請他們的反黑大隊再幫助查一查,儘快弄清楚這個人究竟是誰。"

驚天鐵案———世紀大盜張子強伏法紀實(51)(2003年07月30日)紅色通緝令深圳市公安局負責刑事偵破工作的孫副局長是一名老刑警了,經驗非常豐富,在深圳市公安局工作多年,"我想起來了,這個人我們抓過,是香港啟德機場解款車被劫案的涉案人員。"

孫副局長也想起來了,說:"你是說,1991年8月省廳傳來香港警察總部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來的紅色通緝令那次?"

胡大隊長說:"對,孫局。"

1991年8月16日,一份國際刑警組織下達的紅色通緝令經廣東省公安廳傳到深圳市公安局。孫副局長拿著紅色通緝令來到胡大隊長的辦公室。

孫副局長說:"有緊急任務。"說著把那份紅色通緝令放到胡大隊長的桌上。紅色通緝令上寫道:1991年7月12日,香港啟德機場發生一宗械劫案。多名劫匪持槍把一輛解款車劫走,車內有總價值1.7億港元的現鈔……經過我方偵察,涉案人員中有4名香港人,胡濟舒、張志烽、汪鳳琪、胡文案發後在香港失蹤,很可能潛到內地躲藏。現正式向貴局提出協助請求,予以協查此4名疑犯。

孫副局長對胡大隊長說:"這個胡文早已在我們的視線內,你們反黑大隊重點查一查這個胡文。"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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