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兩次交通違法遇到竟是同一位交警!

“還認得我嗎?”

“怎麼不記得呢,而且印像特別深刻,兩次交通違法,辦案都是你。”

這是發生在一名執勤交警和酒駕司機之間的對話,東莞這名司機兩次交通違法遇到的都是同一個交警。記者29日從東莞交警部門獲悉,這一幕就發生在9月27日晚的查酒駕現場。

緣分?!兩次交通違法遇到竟是同一位交警!


據介紹,當晚東莞橫瀝交警大隊在中山路華潤紅綠燈路口開展第九次交通安全隱患車輛暨酒駕毒駕違法行為整治全市統一行動。晚上9:30左右,一輛車牌號為湘10D5***拖拉機行駛至執勤點被現場執法民警傅警官攔截檢查,民警在靠近檢車輛時,頓時聞到車廂內發出一陣淡淡的酒味,在對司機進行酒精快速檢查時,檢測儀發出警報。其後對司機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經檢測,司機羅某體內酒精含量為21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

見到羅某,執勤民警傅警官一眼就認了出來,這才有了上述一幕。

據瞭解,司機羅某於2014年11月4日21:35駕駛因駕駛輕型自卸貨在橫瀝鎮西環路神山燈光市場路段與自行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逃逸,次日下午被抓獲歸案,橫瀝交警大隊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事故傷者後經鑑定為重傷二級,羅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於2015年4月1日被執行刑事拘留。

這次酒駕被查,橫瀝交警大隊依法對羅某作出記12分、罰款2000元,並且暫扣拖拉機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來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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