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 保健食品「套號」誤導消費

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 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每一個保健食品都有唯一的批准文 號。然而,在保健食品流通市場上,存在著套用保健食品批號的現象,這種現象違反了相關法律,擾亂了市場秩序,妨礙了國家對於保健食品的監管,誤導了消費者 的健康選擇。

“套號”多發於

監管缺失的流通渠道

紅桃K是一個在消費者心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國家食藥監總局數據庫顯示,該品牌旗下注冊有7個保健食品。記者在湖北紅桃開紅瑞科技有限公司 的招商手冊上看到,除了養血活力片以外,有多個以紅桃K為品牌,套用其他保健食品批號的產品。比如,維萊牌維萊鈣片(批文持有人:江西維萊營健高科有限公 司,批准文號:國食健字G20130227),被聲稱為“紅桃K維萊鈣片”;“哈貝高牌改善睡眠膠囊”(批文持有人:江西維萊營健高科有限公司,批准文 號:國食健字G20100727),被聲稱為“紅桃K改善睡眠膠囊”。同樣,“哈貝高牌增強免疫力膠囊”(批准文號:國食健字G20100729)在宣傳 冊上被說成“紅桃K增強免疫力膠囊”……雖然這些保健食品都進行了註冊,但是,它們根本就不是紅桃K註冊的產品。湖北紅桃開紅瑞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顯然是 在借紅桃K品牌誤導消費者。

這本招商手冊是記者在某個針對健康產品會銷群體的展會上得到的宣傳資料。而在同一展會上,這樣“套號”的企業不止湖北紅桃開紅瑞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有些從 事會議營銷的經銷商為了能夠聲稱其產品具有健康功能,不僅把其他的保健食品批號盜為己有,甚至公然把一些普通食品乃至非食用物質冠以保健食品的身份,並隨 意套用他人的批號進行宣傳銷售。與此同時,相對於監管傳統流通渠道,監管部門對於會展、網絡、會議等場所的執法力度比較薄弱,也缺乏有效的打擊辦法。隨著 行業的成長,時下保健食品“套號”現象已經大幅減少,但是在這些灰色地帶,保健食品“套號”現象依然存在,並且產生破壞力。

“套號”手法

常見五類

“藍帽子”是保健食品標識。按照現行的《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保健食品註冊是指國家食藥監總局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 求,對申請註冊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以及標籤說明書內容等進行系統評價和審查,並決定是否准予其註冊的審批過程;包括對產品註冊申請、 變更申請和技術轉讓產品註冊申請的審批。這些註冊內容一旦被套用,必將會對行業產生危害。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保健食品“套號”有幾種方式:

一是無中生有。把一個未經註冊的產品,隨便編造一個功能和批號冒充保健食品,而這個批號和功能根本不存在。這樣隨意作假得來批號的產品,除了欺騙消費者,沒有任何價值。

二是一號多用。把一頂“藍帽子”戴在多個產品的頭上。保健食品批號是真的,但是這些產品除了對應批號的那一個產品是真的,其他全是假的。這樣的手段很容易矇騙消費者。

三是直接盜取。把他人的“藍帽子”未經轉讓手續直接拿來,做出品牌相同的假冒產品,通過非法渠道直接擾亂市場。

四是以食稱健。把普通食品甚至是非食用物質,與一個配方成分相近的保健食品關聯,說成是保健食品。用被模仿的保健食品的批號和功能描述,銷售該普通食品。

五是內容作假。套用其他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但卻對批文中的產品品牌、註冊人、功能,甚至配方等內容進行修改,達到欺騙消費者、逃避監管的目的。

無論這些“套號”手段如何翻新變化,這些“套號”產品都有兩個共同特點,一是聲稱保健食品,二是沒有經過註冊程序。這些產品就是貨真價實的假冒產品,而且,由於沒有經過註冊,這些產品的功能性和安全性根本沒有保障。

套用保健食品批號

是違法行為

業內人士指出,與普通食品不同,保健食品主要用於特定人群調節機體功能,食用、飲用有規定用量。

保健食品具有最高等級的食品安全要求。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國家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對於保健食品實施審批註冊管理制度,是保健食品安全的保證。

毫無疑問,未經註冊聲稱保健功能、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是違法行為。

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生產經營者對其提供的標籤、說明書的內容負責。第七十三條規定:食 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第七十六條規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 理部門註冊。

保健食品註冊是一項科學嚴謹、程序完整的評價工作。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依法註冊的保健食品,註冊時應當提交保健食品的研發報告、產品配方、 生產工藝、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標籤、說明書等材料及樣品,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經組織技術審評,對符合安全和功能聲稱要求 的,准予註冊;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註冊並書面說明理由。對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作出准予註冊決定的,應當及時將該原料納入保健食品原 料目錄。

我國目前保健食品註冊工作執行的是《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今年7月1日起將實施《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每一種產品在申請批准文號的 過程中都需要經過大量的產品試驗,而直接“套號”則“免除一切”,這些沒有經過任何試驗和檢測的產品,不僅質量難以保證,功能更難達到要求。

監管存在瑕疵

消費存在盲區

保健食品“套號”這一不法現象的存在,除了違法者不正當的逐利形態之外,還有監管存在疏漏和消費認知缺失的深層原因。

從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實施開始,保健食品的概念已經存在了20年,這期間法規不斷完善,註冊審批制度也幾經調整,但是監管手段一直滯後於健康 消費的不斷升級。目前,我國批准的國產和進口保健食品已經超過了16000個,但是功能的侷限、審批的繁瑣、費用的昂貴、聲稱的限制等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直困擾著保健食品市場。企業在訴求最大化效益的市場規則,職能部門在尋求嚴格有效的監管手段。在監管部門適應保健食品市場迅速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個別 的混亂現象,為不法行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與此同時,與健康需求形成巨大反差的現象是,保健食品科普仍是盲區。很多消費者不知道什麼是保健食品,不知道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和藥品的區別,不知道保健 食品註冊審批的內涵。面對保健食品,消費者存在著不會吃、不敢吃的現象,這些盲區自然就成了違法者遊走的空間。當一個戴著“藍帽子”的產品擺在消費者面 前,而消費者不知其意義,不會辨其真偽的時候,就只能任聽不法者的忽悠了。

用科普的力量

打通認知渠道

按照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國家食藥監總局制定的《保健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規定,保健食品註冊,是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註冊申請人申請,依 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對申請註冊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等相關申請材料進行系統評價和審評,並決定是否准予其註冊的審批過程。保健 食品備案,是指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依照法定程序、條件和要求,將表明產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的材料提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存檔、公開、備查 的過程。這部規章對保健食品提出了更加科學嚴格的管理規定,與此同時,國家食藥監總局關於保健食品監管的各項具體政策也在不斷出臺。法規的升級無疑會促進 保健食品行業的規範。

業內人士認為,要減少保健食品“套號”等不法行為,需要多措並舉,一是監管法規完善和力度的加強,二是行業特別是一些大企業要團結起來,主動抵制違法行 為。抵制的方式除了加強自律之外,還要積極參與到對消費者的科普中來,用規矩的產品、規範的營銷,把保健食品的產品知識和消費知識傳遞給消費者,用科普的 力量打通公眾認知渠道,以共治的行動推進保健食品行業健康發展。本報記者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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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光的“套號”違法案件

1.某保健食品店裡出售的降糖保健品, 竟然都是添加了違禁西藥的假冒偽劣藥物。日前,據湖北武昌警方披露,今年1月突擊清查當地4家店鋪,當場抓獲嫌疑人,共收繳有毒有害“食品”近50箱。經 當地食藥監部門檢測,這些店面銷售的糖恆康、百年糖康、五十九味等7種產品,均為盜用其他保健食品批號的假冒偽劣保健食品,均含有違禁西藥成分,屬於有害 有毒食品。民警提醒,消費者、患者應去正規醫療機構求診問藥,不要輕信所謂既無副作用又有療效的“保健食品”。

2.福建泰寧食藥監局執法人員近日利用手機條形碼掃描功能,查處一起盜用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案。該局在開展保健食品專項檢查時,發現某藥店經營的 保健食品“中老年高鈣型鈣咀嚼片”(標示批准文號:國食健字G20080381,產品批號:20120902,執行標準:Q/QET001-2008,衛 生許可證號:贛衛食證字(2007)第360982-100072號,標示合作企業:江西奇而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企業名稱:樟樹市益康保健品有限公司)存在可疑現象,執法人員隨即利用手機對該產品條形碼進行掃描,發現無法顯示生產企業等信息。經查詢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證實該產品不是由該批准文號持有公司所生產,系盜用保健食品批號產品。

3.2013年4月,福建新羅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到新羅某診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安神血爾口服液和蟲草氨基酸口服液涉嫌假冒,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保健食品進行扣押,並立案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執法人員查詢國家食藥監總局網站數據庫後確認,安神血爾口服液的批准文號為假冒滕州市東方阿膠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東河牌東方阿膠漿的批准文號;蟲草氨基酸口服液的批准文號也是假冒其他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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