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聯網與實名制相結合,殺傷力會有多大?

來源:住建部網站、各省住建廳網站,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隨著推進建築用工實名制的步伐加快,各地社保聯網工作也在穩步進行中。實名制與社保聯網相結合,實現數據共享,潛在的殺傷力會有多大?

推進“實名制”

2018年5月,住建部公佈了《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

1)項目用工必須核實建築工人合法身份證明,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並明確工資發放方式。

2)2020年1月1日起,未在全國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上登記,且未經過基本職業技能培訓的建築務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且建築企業不得聘用。

目前,廣東、陝西已正式下發文件,推進建築用工實名制,同時也基本實現了省內社保聯網,直指掛靠、掛證亂象。

廣東:5月1日

2018年3月,廣東省住建廳在《關於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用工實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提出:

社保聯網與實名制相結合,殺傷力會有多大?

1、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用工實名制。在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為每個項目分配一個實名管理系統賬號。

2、實名管理信息將作為查在崗履職,認定項目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的依據。實名管理對象包括建築項目負責人、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工人。

3、實名管理系統與“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對接,實現實名管理與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個人從業資格和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信息共享。

點評:廣東省的通知明確了一個重要動向,就是“實名管理信息將作為查在崗履職,認定項目是否存在轉包、違法分包的依據”。換句話說,對掛證、掛靠、轉包等市場亂象要來真的了。

1)2018年3月,住建部覆函同意《廣東省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放管服”改革試點方案》,提出“構建數據共享平臺,與工商、人社部門加強合作,獲取人員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情況等信息”。

2)一旦實現信息共享,主管部門將具有快速查處“掛證”的能力:

  • 證書註冊單位與社保交納單位不一致的情況將被遏制。
  • 剩下的證書註冊單位和社保交納單位一致的“掛證”,通過檢查實名管理信息、現場出勤情況等方式進行查處。

3)實行“刷臉考勤”後,通過數據聯網,可實時在線比對項目負責人是否為真實備案人員。

河南:4月1日

2018年3月,河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在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的通知》:

社保聯網與實名制相結合,殺傷力會有多大?

1、4月1日起,依法取得施工許可的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必須實行建築勞務實名制管理。

2、新開工的建築規模3萬平方米以上或投資規模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加裝考勤設備、建立電子臺帳並進行動態管理。

3、施工現場人員出入施工區域,必須刷卡或其他實名識別方式進行考勤。

3、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

點評:連用幾個“必須”,足見河南住建廳對推行實名制管理的決心有多大。此外,河南將在7月底實現省內社保聯網。

2018年7月,河南省住建廳、人社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有關企業社保繳納情況聯網查詢工作的通知》,要求:

1)全省社保繳費查詢接口開發、上線,並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進行聯網查詢對接,計劃2018年7月完成。

2)建築企業辦理資質申報/審批、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要核實社保繳納證明。

雖然文件中並未提及“項目主要負責人履職”,但是同廣東一樣,基本條件都已經具備,想查隨時都能實現。

社保聯網查掛證

為杜絕“掛證”現象,河南鄭州市在執業考試資格審查中,通過社保管理平臺核實考生的社保信息與報名單位是否一致。

結果,“一建”考試審核通過率僅為15.5%,“二建”考試審核通過率為18.4%。

社保聯網與實名制相結合,殺傷力會有多大?

審核未通過的主要原因有:

  • 註冊地址查無此單位
  • 註冊信息查無此單位
  • 該公司查無此人
  • 畢業年限不符合要求
  • 聯繫不到公司,無法核實
  • 工作經歷不屬實
  • 公司不能提供有效證明資料

甚至還出現,社保繳納單位“經核實是中介機構”的現象。

點評:有朋友說,這只是個別市的政策,不具有代表性。其實不然:

1)目前查詢到的數據顯示,河南省有一級註冊建造師3萬多人,二級註冊建造師12萬餘人,再加上其他執業註冊證書,基數不可謂不大。

2)人數眾多,那麼先行試點是有必要的,一蹴而就的話殺傷力太大。鄭州是省會城市,今年也是首次在資格審查中審核社保信息。結果,一建審核通過率僅為15.5%。

3)2017年,人社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全面排查“掛證”問題,並提出要實現由“不敢掛”“不能掛”到“不願掛”的轉變。

怎麼實現“不願掛”?無外乎在嚴查的同時,大大增加違法成本。接下來一段時間,各地方、各主管部門對“掛證”的查處力度可能會更大、更嚴,範圍更廣。

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近日,國務院公佈的一則消息也引起了各行業的解讀:

社保聯網與實名制相結合,殺傷力會有多大?

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1、長期按照最低標準申報社保的單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每個地方不一樣。如果工資低於基數,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如果高於基數且不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實際工資據實繳納,如果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最高上限繳納。

以前長期按最低工資標準申報申報基數的單位,你的個稅申報基數稅務局是有的,兩者一對比,差異過大,未足額繳納的部分,補繳的可能性很大。

2、勞務派遣、建築勞務企業要注意了

這些單位一般不會給職工辦理社保,而是私下籤訂放棄社保的協議。部分建築勞務公司或許還會大量做工資成本,在建築用工未實名的庇護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製作工資表,列支成本。

以後你的工資表信息、你的個人所得稅信息、你的社保申報信息,你的企業所得稅申報信息,都由一個部門來核查了,這裡面的邏輯關係,細思極恐啊。

應繳未繳的行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交社保費的企業要注意了

以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社保費時候,你可能對其不理不睬,檢查到你少繳,應繳未繳也拿你沒辦法,現在要注意了,稅務機關是專職組織收入的政府執法機構,有獨立的徵收體系,專業稅收團隊,徵收能力強大,金稅三期工程能夠實現全國徵管數據應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徵繳效率。

給你核定了申報基數和期限,就按照稅種的申報嚴格給你管著,你延期申報,不申報,不僅影響你信用,更可怕的是,萬一說你沒申報,限制你開票呢,反正管你的手段就比社保徵收多多了。

社保聯網與實名制相結合,殺傷力會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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