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立法:要求美國科技巨頭必須在韓設立伺服器接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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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近日也加入了嚴厲監管美國科技巨頭的行列,據稱過去美國科技巨頭不受韓國本土法律的管轄,這損害了其他遵紀守法的韓國科技公司的競爭力。

據韓國先驅報網站報道,韓國國內對於美國科技巨頭出現了抱怨,原因是他們根本無需遵守韓國本土的法律,造成了不公平競爭。如今,韓國議員正在制定大量的新法律,遏制、監管美國科技公司。

韓國十位議員接連提交了四個新法律草案,根本目的是要解決韓國通信和信息技術領域出現的“逆向歧視”問題(即本土公司反而處於競爭劣勢),要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舞臺。

新的草案中包括對《韓國信息和通信網絡利用和信息保護促進法》進行修改的計劃。根據新法律要求,如果谷歌、Facebook、Netflix等海外科技公司希望在韓國市場運營,則必須在韓國境內設立網絡服務器。

如果新法律草案獲得通過,將促使海外科技公司在韓國提供更加穩定的服務,同樣保證韓國本土科技公司和海外巨頭在更公平條件下競爭。所有違法企業都將一視同仁受到懲罰。

今年三月,韓國通信委員會向Facebook韓國公司開出了3.96億韓元(相當於36.7萬美元)的罰單。該機構稱,在和韓國電信企業洽談網絡使用費時,Facebook故意降低了和兩家本地網絡接入提供商的網速,這一行為違反了韓國的電信法律。

這一事件在韓國國內引發了熱議,一些人士批評指出,一些跨國互聯網巨頭在韓國獲得了巨大的訪問流量,獲取了不菲的利潤,但是由於服務器在國外,他們並未受到韓國法律監管,並因此受益。

包括本土網絡門戶Naver在內的韓國科技巨頭表示,一些跨國互聯網公司的服務器在國內,並未受到韓國的監管規定和稅法制約,這對於需要嚴格遵紀守法的本土科技公司形成了不公平競爭。

除了在很過本土架設服務器之外,上述十位議員還準備對韓國《互聯網多媒體廣播服務法》進行修改,未來新法律也將能夠監管Netflix、YouTube在內的網絡視頻公司。

據報道,在一些通過互聯網提供的媒體服務(行業術語稱之為“OTT”)方面,韓國缺乏法律法規,行業處於監管空白之下。這種狀況也導致傳統的有線電視、寬帶電視(IPTV)服務商提出了不公平競爭的抱怨。

根據法律修改草案,未來只要是涉及到韓國市場或用戶,所有的互聯網媒體服務都將受到新法律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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