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危害多 馬路以外飲酒駕駛 沒事?

提到“酒駕”,很多人聞之色變,畢竟,飲酒之後開車存在很多安全隱患,不僅不能準確判斷車距和速度,就連方向盤都握不緊。酒後駕車,不僅會影響到自己,還對別人的安全形成威脅。法律對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的規定越來越嚴格,甚至有些司機都能背下來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都要接受哪些處罰。但就是這讓司機朋友倒背如流的關於酒駕交通法規,有人啊,就是不聽。

“酒駕”“醉駕”危害多,還有不少“坑”!你對“酒駕”瞭解多少呢?

誤區一:酒後騎摩托車不屬於酒駕

很多人以為酒後駕駛摩托車,不算酒後駕駛,只有駕駛汽車才算,實際上,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於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後駕駛摩托車一樣要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二:酒量大,喝一點不礙事

有些人存在僥倖心理,認為自己酒量好,少喝點再開車上路沒什麼問題。要知道,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法律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80毫克為飲酒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酒駕的認定標準與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係,酒量大的人飲酒後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

誤區三:酒後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併發生移動,駕駛員即處於駕駛行為當中。只要你的車動了,不管速度快慢都算開車了。由於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種情況下,極易發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故而對於該類行為,都以危險駕駛罪加以懲處。提醒司機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要自覺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誤區四:搭酒駕車出事不用擔責

知道司機酒駕依然搭車,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不負責任。在此提醒廣大社會公眾: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還要對飲酒後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不能為圖方便、顧面子搭乘“酒駕”車輛,否則,自己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誤區五:隔餐酒、隔夜酒不屬於酒駕

中午飲酒了,晚上開車或者晚上飲酒,第二天早上開車,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都有可能構成酒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誤區六:在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沒事

有一部分人認為不在馬路上行駛,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駕,但不是這樣的。交警部門提醒,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方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飲酒駕駛行進,經過測驗調查後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相關法規條例統一處理。

誤區七:酒後多喝水,就能稀釋酒精含量

有些“酒駕”司機遇到交警巡查,會選擇喝水、抽菸、吃口香糖等方式,想讓口腔裡的酒精含量降下來,其實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檢測儀,檢測的其實是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僅僅是口腔裡的,這也是為什麼交警要讓受測者至少吹氣兩到三秒的原因。酒精是一個逐漸代謝的過程,這個過程長達十多個小時,體內酒精含量也呈從低到高再逐漸降低的趨勢,所以,司機喝水不但無法沖淡酒精含量,反而會使酒精含量上升。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來源:山西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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