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最想得到的人或物面前,你是什麼樣子的?

樣花兒


先說人

1.你喜歡他,他不喜歡你。他把你當兄弟或是閨蜜。

2.你喜歡她,但她已經結婚了。

3.你喜歡她,她是單身。

第一種,還是不要表白了,免得以後連朋友都做不了,見著還會尷尬。這樣還能在一塊快樂的玩耍。

第二種,這種就在心裡默默喜歡吧,最好連朋友也別做,做了朋友,以後不定會發生多少誤會呢,還有可能破壞人家的家庭關係。所以就像看荷花一樣,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

第三種,那就放手追吧,想盡一切辦法去追她,談一場戀愛。相處時間長了雖然會發現對方的缺點,但是要是真心喜歡,都會包容的。

再說物

1.喜歡,但經濟不允許

2.喜歡,但家人,老婆不喜歡

3.喜歡,但是在生活中沒太大用處

4.喜歡, 家人老婆也沒意見

第一種,在經濟不允許不會買。

第二種,家人老婆不同意,也不會買,為了一件物品搞的家人老婆心情不好,不值當。

第三種,買的幾率20%,除非特別喜歡的不行了,要不然也不會買。

第四種,皆大歡喜😁






  • 我在想,活到如今,我最想得到的人是什麼樣的?我最想得到的物是什麼?

只能有一個選擇的話,我選擇最想得到的人出現在我的面前,因為人比物重要。無論是事業還是個人生活中,風雨相伴,心心相通的人對我來說是最珍貴的,也是最想得到的。

  • 既然是最想得到的,在他面前我一定是全力以赴的樣子!

全力以赴才對得住“最想”。在最想得到的人面前不將自己當下最大的力量挖掘出來,最好的樣子呈現出來,那要等到什麼時候?也許儘管全力以赴的我還是不夠卓越甚至有些笨拙,也許全力以赴以後依然沒有得到這個人,但是在這一段中又重拾了那個天真如我,真實如我,勤奮如我,幸福如我,悲傷如我的我,這不也是一種得到嗎!

有人說“生活不值得”,但“我”值得!


媽媽的布袋


既然是最想,只要不犯刑法,那就想盡一切辦法得到,如果是人,傾盡自有家財,時間,空間,腦力等甚至不惜藉助外力去做認為應該做或認為做了就有機會離得到更近一步的事情,也可是欲擒故縱,還可以是窮追不捨,總之用盡方法收什麼樣她的所有信息,投其所好,做其所動,反正她喜歡什麼你做什麼,她感動什麼你做什麼,不要太有尊嚴,在你沒得到前一文不值,正所謂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在這樣的攻勢之下,相信我吧,只要你們的世界層次不是差別太大,這人遲早到手,雖然這樣的作法有點賤,但你說了呀,非常想得到的人啊是不,賤點就賤點嘛,當然如果層次相差太大就儘早收手吧,好比人家是富家千金,你只是一個月薪五千的打工子,再好比你月薪只有五千元,還要還一堆的信用卡分期,卻老想著買臺賓利歐陸gt,那這個就是不管多想得到都要止於欲了,並不是說不可能,只是這差距太大,沒等你做成,你就無力迴天了


尼古拉斯校長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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