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英烈,更要成爲英雄|銳評

這樣的場景激動人心!

9月30日,晴空萬里,旌旗獵獵。在第五個烈士紀念日,黨和國家領導人同首都各界群眾代表一起,在天安門廣場舉行向人民英雄紀念碑敬獻花籃的儀式。

致敬英烈,更要成为英雄|锐评

三軍儀仗隊邁著鏗鏘步伐,行至人民英雄紀念碑前持槍佇立;奏響《義勇軍進行曲》,高唱國歌;全體人員脫帽,向烈士默哀;少先隊員獻唱《我們是共產主義接班人》;伴著《獻花曲》,禮兵將花籃擺放在紀念碑基座上;習近平總書記邁步向前,仔細整理花籃緞帶……

這是一個“國家典禮”,從黨和國家領導人到億萬網民,一起表達著對人民英雄們的深切緬懷和崇高敬意。

為什麼要致敬英烈?

中國人的“文化基因”裡,“常思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是一以貫之的傳統,“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是經久不息的追求。

從中國近代以來的奮鬥歷程看,沒有英烈們大無畏、大無私的付出,就沒有新中國今天從站起來、富起來到強起來的歷史飛躍。盡享先烈遺澤的我們,恆久銘記、傳承砥礪,是對他們最真誠的敬意和謝意。

然而,現實中,以詆譭、惡搞等方式“汙名化”英烈形象的現象時有發生。

比如,把葉挺烈士的《囚歌》,篡改成低俗內容。

比如,鮮血染紅的紅領巾上,居然出現了商業廣告。

再比如,某高校的官微,竟然一氣惡搞了邱少雲、黃繼光、董存瑞三位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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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捍衛英烈?

對此,我們絕不縱容,而法治是最好的亮劍。以法護佑英靈,弘揚英烈精神和愛國主義精神才有更加堅實的基礎。

《民法總則》專門在“民事責任”一章裡,對英烈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保護作出規定。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辦法》《烈士公祭辦法》也陸續出臺。

今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護法正式生效,捍衛烈士的法網進一步織密。

同樣重要的,是樹起榜樣的力量。這段時間來,共和國烈士譜中,又多了很多英雄,他們是我們學習的楷模。他們讓我們看到,英雄不遠,各條戰線上定格的鬥志昂揚、忘我奮鬥的身姿,激勵著我們每一個人。

比如,畢生追求馬克思主義真理之光的“紅色理論家”鄭德榮;

比如,“一朝上島,一生為國”把生命獻給開山島的王繼才;

比如,在大風大浪中捍衛船艦試驗平臺中船重工三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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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更好地致敬英烈?

今天,新徵程的道路已經開闢,全面小康即將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就在眼前。我們靠什麼戰勝新的挑戰,靠的正是人民英雄身上那股子勁兒、那股子精神。

現實中,每一次對民族忠魂的深深回眸,都是一次傳承英烈精神、昂揚奮鬥之志的鄭重宣誓。學習英烈越勤,心靈共鳴就越響;對照英模越多,行事作風就越正。

更重要的,是以行動致敬英烈。

致敬英烈,更要成为英雄|锐评

以英烈為榜樣,用嚴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勇做新時代的見證人、擔當者、實幹家。把崇高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質追求轉化為具體行動,做一個對黨對國忠誠盡責、於政於民鞠躬盡瘁的人,做一個義無反顧投身時代洪流、獻身復興夢想的人。

前連中秋,後跟國慶,今年的烈士紀念日仿若告訴人們,從闔家團圓到國家興盛,砥柱中流的,正是一個個昂首挺立的愛國者、奉獻者、創業者、建設者。紀念他們,學習他們,正是為了讓英雄精神照亮逐夢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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