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女神林志玲 倒賠兩千七百萬出售過億豪宅,竟是這個原因!

近日,臺灣第一女神林志玲賣出了以1.57億元購入的、位於臺北中正區牯嶺街的「力麒麒御」16樓露臺豪宅,而購買方金翡國際以1.3億元購入,這就等於林志玲以倒賠2700萬元價格脫手了這一套沒有住過的房子。房市專家Sway近日在房市觀測站發文分析:“志玲姐姐幹嘛要賠2700萬也要賣房子呢?自然是房價的趨勢還要再跌,小賠就要跑嘛,再等下去就再多賠一點。”Sway還表示如果再晚2年出售,可能就要再賠一串項鍊了,並且Sway還提到:“至少她(林志玲)家清楚的知道,房市並沒有觸底,還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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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專家Sway分析,林志玲就算賠錢也要把房子賣出去,原因在於房價趨勢可能會繼續下跌,Sway表示“這2700萬她頂多是少買一串項鍊,賠掉這個其實沒什麼關係,但如果再晚兩年賣,就要再多賠一串項鍊,這樣就很不值。而且還要付貸款利息跟管理費及稅費,更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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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y指出,林志玲買了這個物件(對於志玲姐姐來說確實算是個物件),自己卻從來沒有住過,顯然當初買這套房子是用來投資的,Sway還表示說“《志玲姐姐是投資客大賺暴利》這種新聞標題是絕對不能出現的,而用賠售這個詞反而是更好的,‘投資有害社會,請勿嘗試’之類的話她以後就可以說了。”Sway認為志玲姐姐這次倒賠兩千萬賣房反而保住了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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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在這裡還是唏噓一下,兩千多萬竟然對於志玲姐姐來說只是一串項鍊的錢,怪不得不在乎呢·····無奈的說一句----有錢人的世界,我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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