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台縣級交叉巡察工作意見 著力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題

广东出台县级交叉巡察工作意见 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近日,廣東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開展縣級交叉巡察工作的意見》,對全省開展縣級交叉巡察工作作出部署指導。

《意見》指出,要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不動搖,立足基層實際,創新工作方式,著力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題,切實提高巡察工作質量,有效發揮巡察利劍作用。

據悉,早在今年2月,經省委主要領導批准,廣東就在廣州、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肇慶等7個地級以上市開展縣級交叉巡察試點,取得了明顯成效。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統籌協調、集約聚焦,化繁為簡、簡便易行,實在管用、求真務實”的原則,提煉可借鑑和複製的工作經驗,在交叉巡察組組建方面提出整編交叉、混編交叉、組合交叉等模式,實行“人員迴避、異地交叉”,盤活用好市縣巡察力量,克服縣級巡察“地盤小、人頭熟、監督難”突出問題。

《意見》提出,縣級交叉巡察工作由地級以上市黨委巡察機構統籌部署、協調指導,縣級黨委巡察機構具體實施。《意見》強調,交叉巡察不改變縣(市、區)巡察工作職責權限,不改變巡察工作程序範圍,要求交叉巡察組依法依規開展巡察,向被巡察單位所在縣(市、區)黨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若遇到問題特別是干擾巡察工作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當地縣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反映,同時向地級以上市黨委巡察辦報告。《意見》還規定,交叉巡察組要在2個月階段性整改期間,配合當地縣級巡察辦瞭解和督促被巡察單位落實有關整改工作。

《意見》要求,市縣黨委要高度重視縣級交叉巡察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壓實主體責任,把本地區交叉巡察工作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解決突出問題,提供工作保障,推動工作落實。要高度重視隊伍建設,選優配強巡察隊伍,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嚴防“燈下黑”,打造忠誠乾淨擔當的巡察干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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