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非滬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請上海共有產權房啦!

昨天,上海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深化完善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請供應政策。《意見》將在今年10月8日起實施。

剛剛,非滬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請上海共有產權房啦!


需滿足下列5個條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

2、在本市無住房;

3、已婚;

4、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5、符合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准入標準;

非戶籍常住人口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與上海戶籍居民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採取同一標準,即實施政府定價,且購房人產權份額應當不少於50%。

具體供應時,採取計劃單列、總量控制、以供定需、輪候供應方式操作。今年內,上海將選取部分具備條件的區開展非戶籍居民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應先行試點,待評估完善後,適時在上海範圍內推開該項工作。

剛剛,非滬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請上海共有產權房啦!

對非戶籍常住人口開放供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是在進一步加大供應的基礎上擴展的,將不影響上海戶籍居民家庭申請的正常供應。

這次的新政,似乎向外界釋放了全新的信號:

上海變得更加開放;

上海尊重每一個建設這座城市、願意紮根的個體;

上海給予每一個個體更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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